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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股票公司被上海警方查封

发布时间:2024-10-12 22:52:29

❶ 那些股市妖精、害人精是怎么坑投资

炒股就是赌-博!

“除了“逮鼠打狼”还要挑战大鳄!

资本大鳄收割散户,在中国资本市场已经成了一种奇怪的生态。而“资本大鳄”体量惊人,性情凶猛。这些大鳄不断挑战法律底线,通过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等手段谋取不义之财。极个别的还敢于向监管层叫板。

案例

*逮住徐翔这个独狼: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徐翔,他和王巍、竺勇三人操纵13家公司,动用400余亿元资金操纵上述股票股价,获利约几十亿元正等候司法的制裁。

*此外,市场操纵违法案件中,曾被称为“不亚于徐翔”的“大鳄”黄信铭操纵“首旅酒店”等股票,被证监会罚没金额超过5亿元,但直到目前为止尚未归案。

*另一位神秘低调的“大鳄”任良成操纵“龙洲股份”等股票,被罚没金额超过1亿元。

*躲在风头无限的超级牛散沈付兴背后的瞿明淑,操纵“恒源煤电”等股票被罚没金额超过1亿元。

*另外一位“游资大佬”肖海东操纵“通光线缆”等股票罚没金额在千万元以上。

刘士余指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敢于亮剑、善于亮剑,稽查执法只能增强不能减弱,市场的黄鼠狼多、资本大鳄也不少,查的案件越多、处罚的越重才能说明证监会是资本市场的守护神,是忠诚卫士,既要逮鼠打狼还要敢于挑战大鳄,中国的资本市场不允许任何人呼风唤雨,兴风作浪,随心所欲。

再次为野蛮人的“强盗式收购”敲响警钟

案例:万科股权之争

回顾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万科股权结构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第一股东从华润变成宝能,恒大变成了第三大股东,万科成为多方控股的公司。究竟谁将入主万科?12月18日,万科一纸公告宣布与深铁联姻的失败,加上恒大表态不会入主万科、宝能系谋求退出的传闻,万科股权之争的走向逐渐清晰。随着2017年3月万科董事会换届选举日期即将到来,此事或许该到彻底解决的时间。

今年2月22日,保监会项掌门再撂狠话:“保险市场就必须遵守保险监管的规矩,就必须承担保险业对社会、对实体经济、对人民群众的社会责任,否则我们就要坚决把它驱逐出保险业。”“绝不能把保险办成富豪俱乐部,更不容许保险被金融大鳄所借道和藏身”。

“资本市场“黑嘴”牟利

第一种黑嘴

最常见的就是各种分析师,网上的各种所谓评论,电视里侃侃而谈的预测,同时,一些媒体、自媒体为了博眼球,也经常客串“黑嘴”的角色。

第二种黑嘴

利用自身影响力,以“先买入股票,再推荐股票,后卖出股票”的行为模式谋求获利。

案例

*证监会披露的一起荐股“黑嘴”案件,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8月25日期间,国开证券经纪人朱炜明在“谈股论金”栏目中通过明示股票名称或描述股票特征的方法,公开评价、推介“利源精制”、“万马股份”等10只股票,并在公开荐股前先行买入,公开荐股后的三个交易日内卖出。朱炜明作为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先行建仓买入后仅公开荐股的两项行为均违反证券法规定,不被处以罚款,同时还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一位著名黑嘴,北京首放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个人在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之际,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操纵市场,并非法获利。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期间,他通过上述手法交易操作了55次,买卖38只股票或权证,累计获利超过1.25亿元。此种手法,并不少见。

刘士余2月10日在全国证券期货工作监管会议上指出,证监会重视政策预期管理,注重与社会各界、媒体的沟通,针对问题及时有回应,去年召开了新闻发布会47场,处理了一批证券公司、分析师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行为,今年这块还要加强。

刘士余指出,好的政策都被“黑哨”给吹歪了,一些券商的经济学家明目张胆的胡说八道,要加强对“黑哨”的处罚力度。

不正常举牌、险资举牌,被视为“野蛮人入侵”

"举牌"收购: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防止机构大户操纵股价,《证券法》规定,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业内称之为"举牌"。

险资举牌:保险公司投资某些上市公司,所谓险资,指的是保险行业的公司筹集的资金。险资举牌比如安邦保险举牌万科、民生银行,应当披露安邦保险公司购买这些公司股票的资金来源。

据了解2016年,A股市场上举牌次数达一百多次,其中,险资举牌近20次。

在众多险资中,最受瞩目的要数恒大人寿:举牌万科A、廊坊发展和梅雁吉祥,还持有多家上市公司股权,接近举牌线。其他因举牌而备受关注的险资,还有国华人寿(举牌长江证券、天辰股份);百年人寿(举牌万丰奥威、胜利精密);安邦资产(举牌中国建筑);前海人寿(11月底增持格力电器股票至4.13%,临近举牌线)等。这些资纷纷强势入局,被视为“野蛮人”入侵。

严打不正常举牌、借壳上市(套利)

2017年2月24日、25日,保监会连续甩出两张王,对前海人寿和恒大人寿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前海人寿前董事长姚振华撤销任职资格以及10年禁入保险业,6位相关部门负责人被处警告和10万元罚款。恒大人寿被限制股票投资1年,部分责任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

借壳上市案例

2016年3月21日,上证所发布公告,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由于情形极为严重,且不具备恢复上市条件,决定*ST博元终止上市,成为我国A股历史上强制退市的第一股。

今年7月,因欺诈发行上市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欣泰电气被强制退市,交易所同时宣布欣泰电气退市后将不得重新上市。

当前中国资本市场的监管

监管部门对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乱象的监管,对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和欺诈发行主体及相关中介机构依法从严处罚有效震慑了资本市场违法行为。

监管思路:“牢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坚持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同时充分尊重市场规律,顺应市场需求,努力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2月26日答记者问时也表示:证监会的首要任务是监管,如果说还有第二任务,也是监管,第三任务还是监管。这一点不能含糊、不能动摇。通过监管,也就是我们说的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才能维护住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没有“三公”原则就谈不上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没有“三公”的市场秩序,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有效保护。

❷ 违反刑法285条的案例

  1. 赵吉操纵证券价格交易案---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抬高股票价格获利的行为如何处理?(《刑事审判参考》第七辑),案例及其处理方法如下:

    公诉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赵吉吉,男,29岁,上海市人,大专文化程度,石家庄信托投资股份公司上海零陵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交易清算员,1999年7月1日被逮捕。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吉吉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吉吉为了抬高股票价格,以便其本人及朋友能在抛售股票时获利,利用计算机侵入三亚中亚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新闸路证券交易营业部(以下简称三亚营业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该部待发送的委托数据进行修改,以致“兴业房产”和“莲花味精”两种股票的价格被抬高。赵吉吉及其朋友乘机抛售股票获利数万元,而三亚营业部因此遭受29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赵吉吉的行为已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还应当责令其给被害单位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被告人赵吉吉辩称:关于“莲花味精”股票在4月16日下午开盘时涨停(即股票价格上涨至前市该种股票收盘价格的一定比例时,股市采取的停牌限制上涨措施)一事,我没有明确告诉过高春修,其抛售“莲花味精”股票,与我无关。

赵吉吉的辩护人辩称:赵吉吉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进行修改,对其行为应当按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高春修买卖“莲花味精”股票,与赵吉吉的行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赵吉吉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对造成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也表示愿意尽力赔偿,故对赵吉吉应当从轻处罚,并应当适用缓刑。另外,被害单位遭受经济损失的原因,除与赵吉吉的行为有关以外,强制平仓也是一个原因,因此该损失不能都由赵吉吉赔偿。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赵吉吉曾受过电子专业的高等教育,且具有多年从事证券交易的经历,谙熟证券交易的电脑操作程序。

1999年3月31日下午,被告人赵吉吉到被害单位三亚营业部的营业厅,通过操作专供客户查询信息所用的电脑终端,非法侵入三亚营业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现该系统中的委托报盘数据库未设置密码,即萌生了通过修改该数据库中的数据抬高上市股票价格,以便使自己在抛售股票时获利的念头。4月15日,赵吉吉再次通过三亚营业部的电脑侵入该营业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先复制下委托报盘数据库,再对该数据库进行模拟修改。当修改获得成功后,赵吉吉即决定次日实施。为了炫耀自己具有操纵股市变动趋势的“能耐”,赵吉吉示意股民高春修先购进“莲花味精”股票,待该种股票价格上扬时,抛售获利。

4月16日中午股市休市时,被告人赵吉吉在三亚营业部的营业厅里通过操作电脑终端,对三亚营业部准备向证券交易所发达的委托报盘数据内容进行了修改,将周某等5位股民买卖其他股票的数据,均修改成以当日涨停价位委托买入“兴业房产”198.95万股、“莲花味精”298.98万股。当日下午股市开盘时,上述修改过的数据被三亚营业部发送到证券交易所后,立即引起“兴业房产”和“莲花味精”两种股票的价格大幅度上扬。赵吉吉乘机以涨停价抛售了其在天津市国际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帐户上的7800股“兴业房产”股票,获利7277.01元。股民高春修及其代理人王琦华也将受赵吉吉示意买入的8.9万股“莲花味精”股票抛出,获利8.4万余元。由于拥有这两种股票的股民都乘机抛售,使发出买入信息的三亚营业部不得不以涨停价或接近涨停价的价格买入,为此需支付6000余万元的资金。三亚营业部一时无法支付此巨额资金,最后被迫平仓,遭受经济损失达295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为三亚营业部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为证明上述指控,公诉人提交了如下证据。

1.被告人赵吉吉的履历和赵吉吉原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实:赵吉吉毕业于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应用电子专业,曾先后在两家从事证券交易的单位工作,熟识证券行业计算机操作业务。赵吉吉的供述也印证了上述事实。

2.三亚营业部1999年4月16日的报案材料、4月19日的“分析报告”证实:三亚营业部经对其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委托报盘的数据库先后在3月31日、4月15日、4月16日被“黑客”多次侵入。“分析报告”还反映,4月15日“黑客”曾经复制过数据库,并进行删除和修改。被告人赵吉吉的供述与上述情况反映相符。

天津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的资金帐户对帐单证实:被告人赵吉吉在该帐户有7800股“兴业房产”股票。印证了赵吉吉关于想使自己原先购入的7800股“兴业房产”股票在抛售时能减少损失的供述。

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技术部经对三亚营业部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后作出的情况分析和三亚营业部电脑操作人员周斌的证言证实:三亚营业部计算机系统的委托报盘数据库未设置密码,只要掌握一般计算机知识和了解证券行业计算机系统特点,便可侵入并对其中数据进行修改。证实的情况与被告人赵吉吉的供述一致。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的侦查实验情况记录和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的“关于三亚营业部计算机系统中委托报盘数据库被侵入并被修改数据的现实可行性结论”鉴定书,与三亚营业部的“分析报告”和被告人赵吉吉的供述相符。

3.三亚营业部对其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的结果、该部4月16日的现场监控录像带以及被告人赵吉吉所在单位的同事王洋、刘景亚对监控录像带中人物图像指认的结果证实:赵吉吉在4月16日中午到过三亚营业部营业厅,通过操作计算机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并将待发送的周某、李某、周某某、严某某、屠某某5位股民委托买卖其他股票的报盘数据作了修改。

将5位股民的原始委托数据查询单与被修改的数据进行对照后证实:股民周某某、李某原于4月16日委托买卖“审能股份”、“丰华圆珠”的数据,被改为以涨停价10.93元分别买入“兴业房产”99.9万股和99.05万股;股民周某某、严某某、屠某某原于4月16日委托买卖“金健米业”、“岁宝热电”和“福建水泥”的数据,被修改为以涨停价12.98元分别买入“莲花味精”99.99万股、99.03万股和99.96万股。5位股民委托报盘数据被修改的内容,与被告人赵吉吉的供述相吻合。

4.股民高春修的陈述证实:被告人赵吉吉在4月14日告知其“莲花味精”股票会在16日下午涨停,可以买进一些。于是,他在4月15日嘱其代理人王琦华买进了“莲花味精”股票7.9万股,王琦华本人也跟着买进同样股票1万股。高春修的陈述得到王琦华证言的印证。高春修、王琦华的证言还证实:4月16日下午股市尚未开盘,即以涨停价委托卖出在4月15日买入的“莲花味精”股票。赵吉吉供认,曾叫高春修事先买些“莲花味精”股票。

5.三亚营业部的报案报告和5位股民的交割单、三亚营业部财务人员孙春皎关于其单位遭受经济损失的陈述、被告人赵吉吉抛出“兴业房产”的交割单和股民高春修及其代理人王琦华的证言证实:赵吉吉非法修改数据后,即电话通知天津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将其名下的7800股“兴业房产”股票卖出;被赵吉吉修改过的数据在当日下午股市开盘时,即被发送到交易所,两种股票的价格不久即被抬高至涨停价位,引起这两种股票价格和交易量大幅上扬,出现异常波动;有总价格6000余万元的近500万股的两种股票被三亚营业部买入,最后导致平仓,造成该营业部29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扣除公安机关追回的部分损失外,尚有240多万元无法追回。同时,这些证据也反映了赵吉吉、高春修等人乘机抛售股票从中获利的事实。

以上证据经审查和庭审质证,能够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根据。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认为:

随着我国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已经被广泛使用。同时,涉及计算机的各种犯罪也逐渐增多,日渐成为社会不安定的一种因素。因此,依法惩治针对计算机和使用计算机进行的各种犯罪,已成为刑法的重要任务。

被告人赵吉吉身为证券行业从业人员,理当自觉执行证券管理制度、维护证券交易秩序,但其为了使自己和朋友所持的股票得以高价抛售,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竟利用修改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数据的方法,人为地操纵股票价格,扰乱股市交易秩序,给三亚营业部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赵吉吉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赵吉吉违法所得的7277.01元,应当予以追缴;依照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给被害单位三亚营业部造成的经济损失,赵吉吉应当赔偿。



注释: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设立的安全保护制度。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其中第(四)项将“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规定为犯罪情形之一。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证券的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被告人赵吉吉的整个行为,从现象上看是非法侵入了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修改了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致使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部分信息遭到破坏。这些表像,与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相似。但是赵吉吉并非以破坏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设立的安全保护制度为目的的实施犯罪行为,其行为主观上是想在引起股票价格异常上涨时抛售股票获利,客观上引起了股市价格的异常波动,结果也确实使自己及朋友获得了利益,而给三亚营业部造成295万余元的损失。赵吉吉的犯罪,虽然使用的手段牵连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侵犯的客体是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所保护的国家对证券的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构成的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不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股民高春修于4月15日买进数万股“莲花味精”股票,在4月16日午市开盘前即以涨停价位委托抛出,其委托的价格与开盘后出现的涨停价位相符。因此,高春修关于是被告人赵吉吉让其买进该股票的证词,是可信的。赵吉吉关于高春修抛售股票与其无关的辩解,赵吉吉的辩护人关于高春修买卖“莲花味精”股票与赵吉吉的行为没有必然因果关系的辩护意见,均不予采纳。

由于被告人赵吉吉修改了数据,以致被害单位三亚营业部发出了错误的买入信息,从而遭受经济损失。从表面上看,三亚营业部似乎是因无力支付而被强制平仓造成损失,但根本原因却在于赵吉吉的扰乱股市行为。赵吉吉理应对三亚营业部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责任。赵吉吉的辩护人提出强制平仓是遭受经济损失的原因之一,因此该损失不能都由赵吉吉赔偿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被告人赵吉吉虽是初犯,但犯罪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并且给被害单位造成的绝大部分经济损失至今仍未挽回,故赵吉吉的辩护人要求对赵吉吉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鉴于赵吉吉归案后交待问题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为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惩治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犯罪行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11月11日判决:

一、被告人赵吉吉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二、被告人赵吉吉赔偿被害单位三亚中亚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新闸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经济损失计人民币2497604.62元。

三、追缴被告人赵吉吉的违法所得人民币7277.01元,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赵吉吉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2、刑法第285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❸ 上海证大集团“捞财宝”被曝非法集资,五花八门的网络投资平台靠谱吗

并不能说全部都是不靠谱,但是有很多确实是不靠谱。所以说如果要做网络投资的话,最好要先问一下自己做相关方面的朋友。如果自己感觉到不是非常有把握的话,那就不要做。像是有支付宝或者是一些非常大的企业在后面做担保的话,这样的,还是可以相信的。


至于诈骗分子有时推荐的股票真升值,警方给出很多可能性的解释,比如有涨有跌的概率问题,一些公司突然披露利好信息。还有一些诈骗分子是利用“盘后股”欺骗受害人。所以说,想要在网上投资一定要想清楚,也要多问问。

❹ 我儿子在上海一家股票公司上班已经一年了公司涉嫌诈骗现在被㧓去已经二十天了会判形吗

如果有证据证明他有诈骗行为,也是会判刑的,但是如果是公司行为,他会无罪释放。关键看证据对他是否有利

❺ 自称私募公司用个人电话让汇钱然后就可以帮你炒股

随着股市行情一路上涨,越来越多人涌入股市。一些不法分子瞄准这一时机,针对部分新股民不熟悉开户、交易、选股等流程,声称他们是专业人士,可以全程代炒、有内部信息等,以“注册会员”、“升级VIP”等名义诱使新股民汇款至指定账号,从而达到诈骗目的。

警方提醒,新股民进入股市前,要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市场行情的了解。要在正规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注册开户,使用市场上正规的炒股软件

帮忙炒股稳赚不赔?

数年一遇的“牛市”让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股民的行列,其中不乏对股票一窍不通的。自己不会炒股,又想在股市中分一杯羹,于是许多人想到了请人代炒股票。新入市的股民只看重眼前利益,极易上当受骗。

股民之间经常会交换相关的股票信息。有人自称有股市内部消息,可以小投入赚大钱,以此骗取股民信任。他们会向股民推荐股票,若该股票碰巧持续上涨,股民就会深信不疑。

不久前,有人自称“私募基金经理”致电给市民郑先生,对方表示自己“有关系”,能买到内部消息,只要郑先生愿意入会交纳部分信息费就可以炒股赚大钱。同时,为博取郑先生的信任,该“经理”推荐了一只股票。次日,郑先生发现该股票涨停,并连续多日涨势喜人。郑先生随后又从该“经理”处获得了几只股票推荐,购买之后确实获得盈利。于是,郑先生对该“经理”深信不疑,但后来该“经理”莫名其妙消失了。由于并没有损失,郑先生就没有报案,要不是骗子消失了,他甚至还打算将资金交给其操作。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大盘上涨的牛市里,不少股票或多或少都是上涨的,他们提供给股民的信息虽然没有百分百准确,但大部分人还是能够获利的,即便股民亏损了,那么对其而言也只是少了一个客户而已。“这么多消息总有几个蒙对的,因此博得了一些人的信任,继而骗取这些人的钱财。”该业内人士称,这些所谓的“经理”从中收取几千至几万元不等的“信息服务费”,并逐步引诱受骗者将大额炒股资金汇到他们专门的账户上,由他们“代为炒股”。

警方提醒:小心骗局

股市本就有风险,把资金交给他人风险更大,可能血本无归,而所谓的内幕消息也只是一个骗局。

警方提醒,遇到有陌生网站或者电话宣称不劳而获的高收益生财之道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鉴于当下股市十分火爆,骗子大多以“委托炒股、推荐股票、高额回报”等诱人词汇,吸引受害人关注。骗子先给受害人较高的返利骗取信任,后以验资、会员费、信息费、保证金等为由要求被害人汇款,诈骗得逞后,犯罪嫌疑人关闭网站、联系电话,切断联系途径。新股民入市前,最好要对股市开户、买卖知识作系统性了解。炒股一定要通过正规证券公司和程序。

警方表示,这类骗局虽然在我市没有发案,但在近期牛市的大背景之下, 在选择任何一种投资产品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对方公司资质及平台背景等情况。

新股民进入股市前,要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市场行情的了解。进入股市要在正规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注册开户,使用市场上正规的炒股软件,遇有不清楚不明白的事项,要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不要轻信他人,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内幕消息”、“超高收益”等等,遇有陌生人提供所谓的“全程服务”、“内部信息”等,要提高警惕,加强甄别,切记不要轻易给陌生人转账汇款。如遇被骗,请及时报警求助。

链接:“股神”竟是股盲 千余人被骗数千万

一名只有高中学历、毫无股票知识的30多岁女子,召集一群股盲,通过网络群呼电话,以高额回报为由推荐股票及“炒股神器”等,两年内竟诈骗1000多人,涉案金额达3000多万元。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侦破此案,抓获80余名犯罪嫌疑人。

警方先按照其中一个受害人杨先生提供的对方公司地址去上海实地走访,发现该公司并不存在,在工商部门也查不到注册信息。此外,对方接收杨先生汇钱的银行账号均是个人账户,每天都有大额现金在ATM机被取现。警方推断这是一起网络诈骗案,并且存在一个诈骗犯罪团伙。

警方侦查了解到,此案的核心人物——34岁的安徽籍女子郝某只有高中学历,十几年前到上海闯荡,摆摊卖过水果,开过小饭馆,几年前曾在一个诈骗团伙里当过话务员,后来自立门户。

随着侦查工作深入,办案人员在上海锁定了该团伙据点,抓获了包括郝某在内的80多名犯罪成员,缴获12台用于作案的电脑、200多万元现金和30多张银行卡。

经审讯,郝某交代,自2013年3月起,其与弟媳邢某等人非法购买股民信息,雇佣话务员进行培训,然后实施诈骗。 据新华网

❻ 股票直播间后面推荐做黄金,是骗局吗


天竤俱乐部是骗人的吗?
摘要:
现在网络直播平台越来越多,各类主播层出不穷,金融市场也站在潮流的尖尖上出现了很多金融直播间。说起来金融直播间确实褒贬不一,参差不齐,让很多真正有价值有实力的直播平台时常被忽略。今天在这里跟大家普及一下哪些平台才属于正规合法的金融直播间!中国国内目前只有股市和国内期货属于正规的金融平台,其他的例如外汇、国际期货、邮币卡、炒字画、炒电影的等全部都属于骗子。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些如何鉴别正规的投资平台。

例如期货公司:正规的期货公司都以“期货有限公司”结尾,因为他们是正规金融机构,都在证监会备案,所以非法平台是在注册成立公司这个阶段是不允许公司名字中存在“期货公司”的字眼,像正规的期货公司名字,九州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等等。

如何识别一家期货公司是否正规

正规期货公司的相关信息除了在其官网可以查到,还可以在中国期货业协会官网查询,当然朋友会问,我也不知道期货公司官网是否真假啊,我告诉你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的官网来查询期货公司的信息是绝对假不了的。
1、进入中国期货业协会官网后,找到资格管理里面的资格公示

2、输入正确的期货公司名字,点击搜索,就可以找到这家公司的信息,如果找不到,那么这一定不是一个国内正规期货公司

合法正规的期货公司是怎样开户操作的
1、期货公司开户流程正规严谨
期货网上开户是非常严谨安全的,投资者要通过期货公司专门的期货开户软件来上传身份证信息、并且要做风险测评期货公司还有通过视频环节为投资者揭示风险,整个操作流程大概10分钟左右。
开好户后会收到期货公司的开户短信,以及中国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结算单查询账号和密码的短信,以上流程缺一不可,少了哪一个都不行!完成期货开户要还绑定银行卡做银期关联,才能正常通过银行卡出入金操作,来做交易。
2、银期签约过程必不可少
如果没有银期签约绑定的流程,也是不行的。很多股民知道股票账户的出入金都是通过股票软件或者网银来操作,期货也是如此,办理银期签约的方式可以通过银行柜台,或者网上银行办理。
在办理过程中是要输入期货公司的资金账号的,正规的期货交易账号和银行系统是联网的,所以如果你开户的公司没有这一步操作,也是有问题的。
3、出入金是否能够及时
期货出入金都是有时间限制的交易日的,8点40-下午3点可以入金,出金是9点到下午3点半。另外夜盘可以入金,不能出金。出入金都是自由的,也没有任何费用,都是即时到账,无需申请。这也是区别是否是正规期货平台。如遇到出入金需要申请需要费用或者不能即时到账,这样的平台一定是假的。

以上就是有关如何判定一家期货公司平台是否正规安全合法的步骤,在这里提示朋友们谨防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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