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为什么和蓝田“过不去”
我为什么和蓝田“过不去”?刘姝威透露内情
-刘姝威,著名经济学家陈岱孙、厉以宁的学生,中央财经大学研究所研究人员,专长于信贷研究。
-瞿兆玉,中国蓝田总公司总裁,1948年出生于洪湖市瞿家湾,1968年入伍,曾担任沈阳电信局宣传部长、沈阳行政学院副院长,1992年创立蓝田公司,1999年因在蓝田股票发行材料中作假被中国证监会罚款10万元人民币。
蓝田股份自1996年上市以来,以5年间股本扩张了百分之三百六十的骄人业绩,创造了中国股市的神话。然而就在2001年12月,一位叫刘姝威的学者却以一篇600字的短文对蓝田神话直接提出了质疑,从而使自己卷入了一场始料不及的风波。这篇600字的短文是刘姝威写给《金融内参》的,它的标题是《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日前,央视《新闻调查》对刘姝威进行了专访。
1、我的结论是蓝田已经成了一个空壳
刘姝威:写这个文章的起因是当时我在写一本书,就是《上市公司虚假会计报表识别技术》。初稿完成之后,有同志建议我在这本书上详细分析一两家上市公司,便于读者能够整体地和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这些分析技术。我觉得有道理。正好这个时候,蓝田发了一个公告,我在网上看到的。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蓝田。
(2001年10月8日,蓝田股份董事会发布公告称,由于接受证监会调查,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刘姝威:我是从10月9日开始对蓝田的财务报告进行分析的。当这个分析结果出来的时候,我非常震惊。
(刘姝威在研究中发现,蓝田股份的流动比率小于1,也就是说,它在一年内难以偿还流动债务;而蓝田的净营运资金是-1.27亿元,这意味着它在一年中有1.27亿元的短期债务无法偿还。)
记者:通过这些指标,你得出什么结论?
刘姝威:最后的判断就是说,它(蓝田)已经失去了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了,它是一个空壳。
如果银行继续给它贷款的话,那么蓝田股份的债务负担会越来越重,它会无力偿还这些巨额债务的;那么对于银行来讲,那就更危险了。如果银行继续再给像蓝田这样的依靠银行贷款生存的这种空壳企业继续发放贷款的话,总有一天,银行就没有钱来支付已经到期的储蓄存款了,那么发生的局面是很可怕的。
记者:你对自己的结论一直深信不疑吗?
刘姝威:因为太简单了。如果我要是用我自己发明的方法,或者是我自己发明创造的一种标准来作出这个结论,我会小心翼翼的。但是蓝田这太明显了。
记者:得出结论以后多久动手写这个论文?
刘姝威:马上。10月26日,我毫不犹豫地写完之后就传真给《金融内参》编辑部了。
(《金融内参》是《金融时报》的内部刊物,报送范围只限于中央金融工委、人民银行总行领导和有关司局级领导。)
记者:什么时候登出来的?
刘姝威:当天就登出来了。因为它只印了180份。
(2001年10月26日,《金融内参》刊登了刘姝威的600字短文,此后不久,国家有关银行相继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新的贷款。)
记者:是因为你这个600字的文章吗?
刘姝威:这个我不知道。我想,按照正常情况,如果银行只因为我600字的文章就停了一家企业的贷款,这是不合常理的。
2、瞿兆玉吼道:你把蓝田搞死了
(文章发表后24天,刘姝威的工作单位忽然来了两个陌生人。)
刘姝威:一个是中国蓝田集团总公司总裁瞿兆玉,另一个是副总裁陈行亮。我说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吗?他就把《金融内参》第16期的复印件拿出来了。我一看就特别地惊讶。然后他(瞿兆玉)就开始发脾气,他说,(由于)你的这篇文章,现在全国所有的银行都已经(对蓝田)停发贷款了。我们都快死了。我说你的财务报表上,至少你们2000年光是水产品的现金收入就有12.7亿元,你们怎么能会缺钱呢?然后他就喊起来,他说我们的业务都停了。
记者:他们来的目的是什么?
刘姝威:瞿兆玉说,你公开发表你的分析报告。我说可以啊。他说在你公开发表分析报告之前能不能让我们俩看一下。我说没有必要,如果你们要觉得我说错的话,你们可以公开进行反驳。临走的时候我说,我这样做是对蓝田负责任。
说完这句话,瞿兆玉大吼了一声:你已经把蓝田搞死了!我也没吱声,就送他们下楼了。
3、蓝田起诉苏征兵让我震惊
(刘姝威原以为这件事很快就会过去,没想到事态的发展渐渐超出了她的预料。2001年11月26日,刘姝威把她对蓝田股份的分析过程写成了文字报告,递交给了有关领导。)
刘姝威:在这篇文章当中,我首先说明了,在那篇文章当中的100字的现场描述是引自《粤港信息报》记者苏征兵的一篇文章。
(《粤港信息报》记者苏征兵100多字的现场描述主要介绍了蓝田股份水产基地的冷清场面,它印证了刘姝威对蓝田2000年水产品收入达12.7亿元的怀疑,而当时刘姝威并未注明这段文字的作者。)
刘姝威:然后12月1日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个让我很震惊的事情:我在互联网上看到一则报道,说蓝田起诉苏征兵了,是因为他发表了我引用的那100字的那篇文章,(蓝田)向苏征兵索赔20万元。
记者:起诉苏征兵的消息为什么对你有那么大的震动?
刘姝威:因为我在11月26日那个报告中提到这100字是引用苏征兵的。
4、我接到了洪湖市法院的传票
刘姝威:12月13日,我们所长给我打电话,说洪湖市人民法院给你送传票来了。
(2001年12月13日,刘姝威接到了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的传票,案由是蓝田股份有限公司诉刘姝威名誉侵权。在起诉状中,蓝田股份有限公司称刘姝威在文章里捏造事实,请求法院判令刘姝威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刘姝威:办理完了交接手续,我问民事庭庭长,说你知道这篇文章发表在什么地方吗?他说发表在《金融内参》上。我说你知道《金融内参》是什么密级的吗?报送范围是什么?他愣了,他说我不知道呀。我说你们怎么能够拿着蓝田窃取的国家机密作为证据来立案呢?你们怎么能够受理这个案子呢?最后他说,这不是我应该回答的问题。我接到诉状之后,马上给《金融内参》打电话,他们没有作任何表示。
12月17日,我给瞿兆玉发去传真,说如果不撤销对我和苏征兵的诉讼,我将向全世界公开我的分析过程。当天下午瞿兆玉给我来电话,他说你知道吗,《金融内参》第19期发表声明了。
当时我要比瞿兆玉找我的时候还要震惊,因为我对这件事一无所知。后来我才知道,12月12日《金融内参》第19期发表声明,说“本刊第16期刊载的《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一文,纯系作者个人观点”。
12月28日,根据《保密法》,我向洪湖市法院提出管辖异议。
5、恐吓信宣告1月23日是我的死期
(法院的传票彻底打破了刘姝威平静的研究生涯。从2002年1月10日开始,刘姝威陆续收到了一些来历不明的恐吓邮件,这更给她的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
刘姝威:我(2002年)1月10日晚上8点多钟的时候,打开我的电子信箱,收到了4封恐吓信——就是“1月23日是你的死期”。
记者:1月23日是什么日子?
刘姝威:也就是我开庭的那一天。
我立即拨了110,几分钟之后,负责我们这个地区治安巡逻的110的队长到我家来了。我把全部情况跟他说了。临走的时候,他说了一句话。他说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你不要怕,我支持你。这是我从2001年12月13日接到传票以来得到的第一次公开的并且付诸于行动的保护和支持。我会永远记住他的,我会感谢他一辈子。
记者:当时你真的很害怕吗?
刘姝威:实事求是说,我当时一点都不怕。我怕也没有用。只是现在想起来后怕。我想,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我绝对不会说我这篇文章是错的。
记者:你只是一个学者,而你所做的只是把你的研究结论,在一个不公开的属于机密的内参上发表了,为什么会让你的生活陷入另外一个世界?
刘姝威:这是非常不正常的。它玷污了法律。
6、庭审中止,蓝田也跌停了
(从2002年1月3日开始,刘姝威向国内100多家媒体发去了她的分析报告《蓝田之谜》。不久,全国各大新闻单位纷纷对刘姝威与蓝田的纠葛给予了高度关注。)
刘姝威:1月22日的时候,我收到洪湖市法院的一个用特快专递送来的通知书,说我提出的管辖异议他们还没有裁定,所以1月23日的庭审中止。何时开庭,另行通知。
(而在此之前,事态的发展超出了刘姝威与蓝田股份的控制范围。今年1月12日,因涉嫌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瞿兆玉的继任者、董事长保田等10名公司管理人员被拘传。而此前改任中国蓝田总公司总裁的瞿兆玉也接受了有关部门的调查。今年1月21日、22日以及23日上午,生态农业被强制停牌,当天下午全线跌停。)
7、我不希望不了了之
记者:就是600个字,粉碎了一个上市公司的神话。这件事本身我们听起来就难以置信。不知道你作为当事人来说,你的个人感触是什么?
刘姝威:我纠正你的说法,不是由于我的600字粉碎了一个神话。在我之前,证监会已经开始进行调查了。
记者:但你是第一个吹响预警信号的人。
刘姝威:那你太小看我们的银行家了。为什么不应该发放的贷款发放出去了,应该停发的贷款停不了呢?这说明一定有其他的因素在干扰。
记者:你指的这个因素是什么?
刘姝威:作为一个上市公司的话,瞿兆玉哪有那么大的本事上天入地,他为什么能那么迅速地就能拿到《金融内参》呢?如果这个因素你不消除的话,很难保证我们的信贷安全。
在一个健康的市场经济当中,这些因素是不可能存在的。而我以前的研究,就像瞿兆玉对我的评价一样——你太学术了。
记者:你指的这个因素是权力吗?
刘姝威:这个问题我想应该让公众来分析吧。
记者:你认为会不了了之吗?
刘姝威:我不希望不了了之。
(目前蓝田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撤销对刘姝威的名誉诉讼,这起官司何时开庭还是一个未知数。据了解,中国证监会正在对蓝田进行全面调查。相信不久,蓝田真相将大白于天下。)
❷ 我有一支股票蓝田股份,原来的代码是600709,已经退市了几年,,它现状如何,还能上市吗
有一支股票蓝田股份,原来的代码是600709,已经退市了几年,不会再上市了。
简介:
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湖北蓝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沈阳市新北制药厂、沈阳新北副食商场、沈阳莲花大酒店发起,于1992 年10 月经沈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沈体改发(1992)65 号文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1996)56 号文批准,公司于1996 年5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000 万A 股,发行后注册资本为9,696 万元。1996 年6 月18 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997 年2 月根据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5 股,资本公积转增5 股。送股和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9,393 万元。1997 年6 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95 号文批准实施配股方案:以配股前总股本为基数按10:1.5 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每股价格9.45 元。配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2,302 万元。1998 年4 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 5.5 股,资本公积转增4.5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4,603 万元。1998 年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公司注册地由“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 号”变更为“湖北省洪湖市瞿家湾镇”,同时公司名称由“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蓝田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11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名称由“湖北蓝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同年 11 月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变更登记。2003 年5 月23 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3】45 号“关于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通知”,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已经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由‘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湖北洪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农作物种植、销售;水产养殖、销售;旅游景点开发。
❸ 我有一支股票蓝田股份,原来的代码是600709,已经退市了几年,,它现状如何,还能上市吗
关于股票蓝田股份(原代码600709),它已经从证券市场退市多年,这意味着它不再具备在主板上市的可能性。该公司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92年,由沈阳市多家企业发起设立,经过多次股权结构调整和资本运作,如送股、转增以及配股,注册资本曾高达44,603万元。然而,2003年5月,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通知,其股票被终止上市,正式从公众视野中退出。目前,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北洪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农作物种植、销售、水产养殖和旅游景点开发。由于其已被退市且不具备再上市条件,投资者应关注其他投资机会,而非期待其复牌。
❹ 几年前不懂买了1万股蓝田股份,现在成了PT了,我该怎么办
现在看就是几千块钱,意义不是很大,你说呢
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荣代理的第二批蓝田股份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上周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记者了解到,此前未来得及起诉的部分股民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将对蓝田股份再次提起赔偿诉讼。
40名股民请求赔偿近260万元
在上周开庭的诉讼中,40名股民将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北蓝田股份有限公司)、华伦会计师事务所、保田等原蓝田高管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金额近260万元。
代理此案的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荣认为,生态农业违法行为构成虚假陈述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理应承担因虚假陈述而给投资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
陈荣指出,华伦会计师事务所违反《会计法》、《审计法》、《证券法》、《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具有虚假记载内容的生态农业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结论,纵容生态农业出具虚假财务报告,对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进行欺诈、误导,其行为与生态农业一起均构成虚假陈述。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者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陈荣强调,保田等被告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利用手中职权大肆造假,欺诈误导投资者,对社会、投资者造成严重后果。虽然有的被告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仍不足以挽回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因此,有必要依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追究其虚假陈述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据了解,陈荣律师还同法院沟通了他所代理的第一批股民胜诉后的赔偿执行情况。第一批判决已于去年底生效,在今年4月份曾向法院申请执行。
部分股民准备再次起诉
河北股民张平海诉蓝田股份等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胜诉后,给符合条件而此前未能起诉的广大股民带来了希望,部分蓝田股份股民准备再次对蓝田股份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日前,部分蓝田股份股民来到为张平海提供法律帮助的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就蓝田股份民事赔偿诉讼一事进行了沟通并达成共识,准备再次起诉蓝田股份。
据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主任薛洪增律师介绍,在张平海诉蓝田股份的胜诉判决中,武汉中院对蓝田股份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1999年8月11日)、揭露日(2002年1月23日)、基准日(2003年5月22日)等进行了认定,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虚假陈述揭露日期间买入蓝田股份、在虚假陈述揭露日及以后卖出或持有的存在损失的蓝田股份股民,均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的投资损失与虚假陈述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
在颇具争议的诉讼时效问题上,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霍继强认为,《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针对蓝田股份案的诉讼时效应从刑事判决生效的有关内容能够被广大股民知悉时起算,也就是刑事判决的有关信息在全国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公布之日起算。“从有关刑事处罚信息被全国性媒体首次公布之日计算诉讼时效,才能尊重事实,尊重民意,真正体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霍继强说。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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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中国蓝田和蓝田股份是什么关系
中国蓝田和蓝田股份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名字相似引起的错觉。
中国蓝田总公司是于1989年03月0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瞿兆玉,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农业、商业、制造业、建筑业、通讯业、其他产业项目的投资;钢材、木材、建筑材料、炉料、化工产品、轻纺产品、机械设备、电工器材等。
蓝田股份是由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与台湾美籍华人于1997年共同投资兴建,一期工程总投资为4000万元,公司主导产品为中密度纤维板。其产品密度适中、物理力学等性能最接近实体木材,同时克服了实体木材生长自然缺陷和易变形等加工缺陷,性能优于刨花板。
(5)购入蓝田股份股票10万股扩展阅读:
中国蓝田总公司的最早起源,还是与上市的蓝田股份严密相干。1996年,沈阳市当局将蓝田股份公司1828万国度股划转给农业部,农业部给蓝田股分公司3000万股上市配额目标。
昔时5月,蓝田股份以每股8.38元向社会刊行3000万股大众股,农业部持有蓝田股份1828万的国度股的运营管理权又拜托给蓝田代办署理。
尔后不久,由农业部财政司、人事司担任人召开物质公司职工大会,公布自此物质公司与农业部脱钩,据当事人回想,瞿兆玉也参与了此次大会。
❻ 蓝田股份的问题
我是散户。我要求自己的是,作为散户,做自己能做到的事,不做自己做不到的事。炒股票,我从来不听不看消息,就是把握住一条:涨高了的股票不买。
600709蓝田股份
1996年12月16日,因为昨天晚上的新闻联播播放了人民日报社论,《正确看待当前股票市场》,指数连续跌停3个板,所有的股票都是一开盘跌停,连续3天;只有600709蓝田股份和600788达尔曼这二只股票暴涨,一天一个涨停板。记得蓝田好像是从8元一天一个板,涨到16元,达尔曼忘了多少钱。
那么你说这二只股票是大黑马吗?恰恰相反,后来这二只股票都退市了,现在还在三板,就那么几毛钱。
从这件事我获得的经验是:逆势上扬的股票,不一定是黑马,可能是黑驴,是庄家放货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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