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买进上市公司2% 的股票,但是是前10大股东,买卖有什么规定吗
没有特别的规定,只要不超过5%,就按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正常买卖,如果买入后持股超过5%需要发公告且暂停买入两天,同样如果持股超过5%的卖出后低于5%也要发公告且暂停卖出两天。
㈡ 一个公司上市,实际控制人需要提前购买股票吗才能成长实际控制人
不需要。
公司上市之前,实际控制人就已经持有股票,这是公司创建之初实控人等投资人所投的原始资金;投资最多的,所占的股份就最多,就是实际控制人。由于还没有上市,那时持有的股票是不可以公开买卖的。所以不存在“提前购买股票”这种情况。
㈢ 把一个公司的股票买很多,然后可以以此为凭据去公司谋个职务吗
这得看这个人购买了多少的股份,如果说他买的股份能够足以影响到整个公司的决策的话,那么它确实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来对公司的内部活动作出一定的决策和影响,尤其是当他的股份控制权能够达到一半的话,那么对于整个公司来说,他就是公司的最大的股东了,那么他也就掌握了整个公司的控制权了。
按照相应的公司和相应的法律来说,如果一个人的股份确实做到一定程度,真的是可以控制到这个公司的,所以说只要他的股份足够多,那么他对于整个公司的控制权那就是绝对的,所以说他就能够担任公司中的任何职务了,所以说对于整个公司来说,尤其是按照目前的市场经济,最为关键的还是股票的控制权,所以说在整个企业的运行过程中,必须要遵循股东决策的执行,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不太可能的。
㈣ 大股东增持股票意味着什么
股东增持意味着上市公司原持有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继续买入股票,增加股票的持有数量。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上市公司内大股东或者管理层控股股东出现增持时,表示上市公司内部中长期看好股价上涨,通常这样的情况会出现在上市公司股价处于相对低迷的时期,投资者可当作中长线投资参考依据之一。
如果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了争夺控制权,控股前两位的股东大幅增持。会使股票在市场的需求增加,股价短期大概率会有大幅上涨,但是这种情况在A股市场是较为少见的。
如果是金融机构大股东进行增持,同样是看好后续上市公司股票的涨幅。这时投资者需要注意股票的增持公告,而不是在券商研报给出的增持评价,有可能在出研报之前或者之后才会进行增持,也有可能不会增持。
㈤ 重大资产重组前,公司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算不算内幕交易,期限怎么界定。
公司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算内幕交易。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秘书、打字员,以及其它可以通过履行职务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
2、发行人聘请的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人员、投资顾问等专业人员
3、发行人可以行使一定管理权或者监管权的人员,包括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发行人的主管门部门和审批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工商、税务等有关经济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等
4、由于本人的职业地位、与发行人的合同关系或者工作联系,有可能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新闻记者、编辑、电台主持人以及编排印刷人员等。
我国《证券法》第74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㈥ 大股东买卖股票有什么规定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解释新规时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他们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㈦ 将一个公司的上市的股票全部买了是不是就有了他的控制权
1、理论上来说可以这样做,但是实际上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公司法》严格规定,任何股份制公司的股东人数必须达到一定的人数规定,一股独大的公司不属于股份制公司。
2、他变成控股股东:只要某个人(或某机构)在一家公司中的持股最多,他就成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例如,公司众多股东的持股比例均未超过10%,而某一个股东的持股比例大于10%,他就是公司的控股股东。601009南京银行就是这种情况,该银行的控股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南京银行13.76%。
㈧ 公司上市前的原始股可以买吗
一、公司上市前的原始股可以买吗
1、公司上市前的原始股可以买。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购买:
(1)打新股,可以通过持有一定的市值股票,获得新股申购额度;
(2)通过新三板购买,一般情况下需要有两年以上的股票经验和百万及以上资金才能开通;
(3)私募股票基金,以收购和并购等方式进行股票转让从中获利的一种基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六条
依法发行的证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或者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的股东,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卖出数量、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等规定,并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二、上市失败原始股怎么办
上市失败原始股处理如下:
1、购买原始股后,该股份公司没上市,这时候的原始股一般只能按照买入价计算,除非企业同意,否则不可以赎回;一旦企业亏损,股票只能折算为企业负债,在企业破产清算时,按照规定,以总负债比例偿付;
2、购买原始股要看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㈨ 可以通过公开市场大量购买一个公司的股票,然后达到控制这个公司的目的吗
股票本身就是拿来买卖的,特别是对于A股同股同权来说,你持有的股票越多你的话语权越高,如果持股达到较高的比例,进入公司的管理层并控制公司也并非不可能。
通常情况下,一个公司的股权有几个界限,不同的股权比例所享有的权利是不一样的。
绝对控制权67%,当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个机构只有一个公司67%以上的股权,那么它就可以做到100%的控制这个公司,别人反对一点作用都没有;
相对控制权51%,基本上可以很安全的控制这个公司;
安全控制权34%,一票否决权 ;
30%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
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 临时会议权
10%,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
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
当然上面我们所说的这些股权结构是建立在同股同权的基础上,只要你的股票是通过合法合理的渠道购买的,符合监管的相关要求,那从理论上来说,通过大量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公司最大的股东之后,你不仅可以进公司的管理层,甚至有可能控制整个公司。
但从实际上来看,想要通过大量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控制一个公司的难度是非常大的。
关于大量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以达到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最近几年就有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那就是万宝之争。
当股东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超过5%,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就必须发布公告,而一旦发布公告之后,大家知道有人要举牌上市公司,会有更多的人购入这家公司的股票,从而在短期之内推升这家公司的股价,这会让收购的成本进一步增加。
而且一旦举牌之后,就会引起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警惕,他们肯定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反制,比如通过回购股票,以及舆论压力给收购方施加压力等等,这会大大的增加收购方的收购难度。
第二、目前大部分公司的创始团队都持有大部分的股份。
很多是上市公司为了避免控制权落入他人的手中,他们在上市的时候创始人团队所掌控的股权比例一般都很大,比如目前A股有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持股比例都达到30%以上,甚至有的公司董事长持股比例达到40%以上,所以即便某一个人通过公开市场购入这家公司的股票,但是想要成为第一大股东的难度也是比较大的。
第三、上市公司可能是同股不同权。
目前很多上市公司,特别是在美国上市的公司,为了保持创始团队的绝对控制权基本上都实行的是同股不同权的股票方式,这里面最典型的就是京东,阿里巴巴等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
比如在京东的股权结构当中,虽然刘强东只有15%左右的股权,但其所拥有的投票权却超过75%,相反,虽然腾讯旗下的投资公司拥有京东18%的股权,但其投票权却只有4.5%左右。 这种同股不同权的股票设置,可以让创始人团队以较少的股份掌握着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可以有效避免被恶意收购的目的。
第四、上市公司可以开启毒丸计划。
毒丸计划简单来说就是股权单薄反收购措施,当一个上市公司面临恶意收购的时候,上市公司公司创始团队为了保住自己的控制权,就会大量低价增发新股,让收购方手中持有的股票比例下降,从而达到稀释收购方股权的目的,比如2005年新浪在面对盛大收购的时候,就采用了这种毒丸计划,最终盛大只能无奈的放弃收购新浪的计划。
㈩ 公司法对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买卖自己股票有何规定
1、证券法专门规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反向进行股票买卖,其间必须间隔6个月的时间;如果未间隔6个月,在该股票买卖中获取的收益,即差额收入,归该公司所有。而且持股5%的大股东在出售股票的时候需要在三个交易日对外进行公告。
2、大股东在担任公司高管期间,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高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则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不得委托被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购。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高管申请并经交易所同意,可不受36个月的限制:
公司章程规定的特殊规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