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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冶萍煤铁廠鑛有限公司股票

发布时间:2021-05-09 18:54:52

1. 在武汉的华中钢铁公司以前是不是叫汉冶萍钢铁公司,解放前有没有一个叫匡赞襄的厂长谢谢

(1)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准备利用汉冶萍公司的铁矿基地及钢铁厂旧址建设年产百万吨钢的新钢铁厂——华中钢铁有限公司

(2)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
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由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江西萍乡煤矿三部分组成,是中国第一代新式钢铁联合企业。1908年,盛宣怀奏请清政府批准合并汉阳铁厂、大冶铁矿、萍乡煤矿而成立。同时由官督商办转为完全商办。到辛亥革命前夕,该公司员工7000多人,年产钢近7万吨、铁矿50万吨、煤60万吨,占清政府全年钢产量90%以上。由于汉冶萍公司是清政府惟一的新式钢铁联合企业,控制该公司实际上等于控制了清政府的重工业。因为抗战,于1938年,将其大部设备运往重庆,另立新厂,为重庆钢铁集团前身。

简称汉冶萍公司。近代中国兼采煤采矿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由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萍乡煤矿合并而成。次年4月在上海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推举盛宣怀为总理,李维格为协理。拟招商股2000万银元,至1911年(宣统三年)只招得800万元。生产经费靠借债维持。产品主要是铁矿砂、生铁和钢轨,畅销全国,远销香港、南洋群岛和澳大利亚等地。对当时全国兴起的收回路权、自建铁路运动发挥了一定作用。1908-1910年盈余,1911年转为亏损。日债趁机侵入,签订多项条件苛刻的借款合同,至1930年总计借日债32笔,总额为日元5060万、规元390万、洋例银82万两,逐渐为日本钢铁垄断资本控制。汉阳和大冶的炼钢、炼铁炉在20年代先后关闭,公司沦为替日资开采矿石的机器。抗日战争时期,汉阳铁厂部分设备拆运重庆,成立大渡口钢铁厂;萍乡煤矿部分设备运往广西,其余被日军占领。

2. 大冶铁矿对汉冶萍的意义..对大清朝的意义...写论文 越具体越好....

汉冶萍煤铁厂矿股份有限公司
光绪十五年(1889年),张之洞因督办芦汉铁路(京汉铁路),调任湖广总督。张之洞督鄂近20年,在湖北兴实业、办教育、练新军、应商战、劝农桑、新城市、大力推行“湖北新政”,使湖北经历了一次近代化的崛起。光绪十六年(1890年)初,在武昌成立湖北铁政局,委派蔡锡勇为总办,厂址选定汉阳龟山山麓,1890年11月动工兴建,光绪十九年(1893年)9月建成,光绪二十年(1894年)6月投产。张之洞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招商承办”,委盛宣怀督办汉阳铁厂,走上“官督商办”道路,由李维格任总稽查。
光绪十六年(1890年)张之洞派德国技师在大冶附近勘察,发现铁矿蕴藏丰富并露出地面,于是张之洞购机开采,光绪十七年(1891年)4月开始采矿,光绪十九年(1893年)铁矿大规模开采,建成大型露天铁矿大冶铁矿,为汉阳铁厂提供原料。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3月,张之洞与盛宣怀合奏在江西萍乡安源采煤炼焦,委张赞宸为萍乡煤矿总局总办。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盛宣怀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申请将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萍乡煤矿合并组成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改官督商办为完全商办公司。到辛亥革命前夕,该公司员工7000多人,年产钢近7万吨、铁矿50万吨、煤60万吨,占清政府全年钢产量90%以上。
盛宣怀接办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后多次向日商借款,因无力偿还,日商的借款后来都变成了投资,宣统三年(1911年)起汉冶萍公司为日商控制,抗日战争胜利才由国民政府接收
[编辑本段]汉冶萍公司介绍

(3)对汉冶萍经营失败原因的探寻
作为公司高层经营管理者的李维格对此问题见解独到,他强调国家主权与行业标准对汉冶萍的负面影响。他认为任何国家的钢铁工业,都经历了艰难起步到逐渐发展的过程,汉冶萍早期的经营失误并不可怕,资金、人才的缺乏也不足为惧,真正阻碍汉冶萍发展的原因是没有国家的关税保护和行业生产标准,“汉厂十数年来,坐此两大原因,日在艰难困苦之中”。[38]

(3)中日合办汉冶萍问题
辛亥革命后曾有中日合办汉冶萍之议,后因举国反对而作罢,但有关该事件的内幕,学术界讨论十分热烈。学界对日本政府借合办以控制汉冶萍的意图、日本在整个事件中所起的主导性作用以及盛宣怀在事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等问题的看法没有太大的分歧。对如何理解“合办”事件中临时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如何评介“合办”过程中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对,学术界的看法前后有所变化。
]此观点虽然新颖,但多属推论,缺乏史料支持,难免被讥为尊者讳。
(4)汉冶萍失败的原因
汉冶萍公司炉倒火熄的结局,引起几代学者的思索与探究。1949年以后,学界在认同前人的分析具有一定合理性的基础上,将研究思路的重点放在探讨汉冶萍失败的根本原因上,并基本认同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列强的压制和掠夺,国家的积弱与动荡是汉冶萍失败的根本原因,[60]但侧重点及论证的角度有所不同。
有的学者强调日本以债务为手段的侵夺是公司失败的最重要的原因,“日本政府利用表面上是‘商业关系’的贷款,逐步取得萍乡煤矿、大冶铁矿的‘采掘权’,进而使‘企业管理权归于本邦之手’”;[61]“日本金融势力多次利用汉冶萍公司运营资本拮据的困难,想方设法,渗透侵略力量,严重损害了公司独立自主的地位,最后被迫降为日本势力的附庸而无法自拔。一个经历了千辛万苦而已露发展前景的煤铁联合企业……反而以日益衰落败坏作为自己的历史结局。”[ 还有学者从中日经济交往及汉冶萍公司产品销售两方面强调国家主权与公司经营失败的关系。

3. 洋务运动创办的很多公司,现在还留着几个

洋务运动时期创办了很多公司,它们仍然以鲜明的方式存在着,例如江南制造总局,现在更名为江南造船有限责任公司,轮船招商局就是如今招商银行的前身,福州船政局则是如今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汉阳铁厂则是武汉钢铁集团汉阳钢厂的前身。类似这样的还有很多,但最为完整和规模最大的就当属江南制造总局和轮船招商局了。

三、汉阳铁厂。

汉阳铁厂创办于1890年,是由张之洞一手创办。在当时,汉阳铁厂是我国近代第一家钢铁联合企业,其规模也是最大的,对于促进我国钢铁工业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经过技术革新后,更名为武汉钢铁集团汉阳钢厂。据此可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洋务运动并没有失败,因为它仍然为后世留下了很多财产。

4.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的发展历程

由近代工业奠基人张之洞主张提议,光绪皇帝的父亲醇亲王赞同于1908年组建成立了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
1913年汉冶萍公司在第一届股东大会上正式确定筹建大冶新厂。
1916年汉冶萍公司董事会授“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大冶钢铁厂之章”给大冶新厂,大冶钢铁厂正式定名。
1924年汉冶萍公司将大冶铁厂和大冶厂矿合并为一个机构,定名“大冶厂矿”。
1938年国民资源委员会下令将汉冶萍公司所属厂矿设备运往重庆另建新厂。十月,汉冶萍公司大冶厂矿沦陷,日军设立“大冶矿业所”。1945年国民政府经济部接收日本制铁株式会社大冶矿业所,成立“日铁保管处”。
1948年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成立华中钢铁有限公司,并由华钢接收汉冶萍公司全部资产,至此汉冶萍公司名义正式撤销。
1949年武汉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华钢,正式定名为“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华中钢铁公司”。
1950年中共中央命令将大连钢厂特殊钢车间迁入华钢,并另添部分设备,将华钢改建为特殊钢厂。
1953年原华中钢铁公司奉命改厂名为大冶钢厂。厂名全称“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华中钢铁公司大冶钢厂”。
1994年大冶钢厂改制规范为“冶钢集团公司”,同时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
1995年“冶钢集团有限公司”揭牌。
1997年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A股在深交所上市。
2000年东方钢铁有限公司并入冶钢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 中信泰富收购冶钢集团有限公司钢铁主业资产,组建“湖北新东方钢铁有限公司”,一届董事会上更名为“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5. 关于三次签订齐价合同典故是如何由来的

盛宣怀,字杏荪,又字幼勖,号次沂,别号愚斋,晚号止叟。江苏武进(今常州市)人,中国近代著名的洋务派大商人。同治九年(1870)入李鸿章幕,十二年后历任轮船招商局会办,督办、电报局总办、华盛纺织总厂督办,署天津河间兵备道、津海关道、山东登莱兵备道兼东海关监督、津海关道兼津海关监督等职。他为李鸿章办洋务十余年,轮船、电报、纺织等主要企业,几乎全由他掌握。甲午战争后,为湖广总督张之洞经办芦汉铁路,开设中国通商银行,控制汉冶萍铁、煤厂矿。后出任邮传部右侍郎,将汉阳铁厂、大冶铁厂、萍乡煤矿合并,成立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任总理。在他经营轮船招商局期间,先后三次与外国轮船公司签订齐价合同,使轮船招商局在与外国轮船公司的激烈竞争中站稳脚跟,并有较大发展。同治十一年(1872),由他筹办轮船招商局,遇到的主要竞争对手是美国旗昌轮船公司。该公司历史久,实力雄厚,通过压价的手段企图挤垮轮船招商局。招商局的实力虽不如旗昌公司,但因官商协力、上下团结一心,不但没被挤垮,还稍有赢利。而旗昌公司“力争一年,暗亏已重”,股票大跌,损失惨重,结果被招商局所吞并。招商局战胜旗昌公司之后,主要的竞争对手变为英国太古轮船公司及怡和轮船公司。为挤垮招商局,太古、怡和也采取压价的手段招徕乘客。但招商局的业务不仅载客,还漕运粮米。漕运三个月粮米,即可维持一年的费用。所以,以压价的手段长期竞争,首先对洋人不利。太古、怡和终于坚持不下去了,于光绪三年(1877)冬,不得不与招商局第一次签订齐价合同。光绪十一年(1885),盛宣怀出任轮船招商局督办,实现了他控制招商局的夙愿。中法战争期间,为保存招商局财产,曾将船只售与美国旗昌洋行。盛宣怀上任后,几经周折,向英国汇丰银行借款三十万镑,按原价将售与美国旗昌洋行的船只赎回。招商局面临的仍是太古、怡和两大外国轮船公司的有力竞争。光绪十六年(1890)初,招商局与太古、怡和的第二次齐价合同期满,太古、怡和又开始压价竞争。招商局一方面采取适当降价的办法,一方面抓住新茶上市的有利时机,将运输茶叶的业务承揽下来,竭尽全力多揽客货,改善经营。太古、怡和无法战胜招商局,又与招商局第三次签订齐价合同。之后,招商局的赢利逐年增多。招商局面值百两的股票,由光绪十六年的五十两,至光绪十九年上涨为一百四十两以上,显示出齐价合同所起的作用。

6. “日本对华二十一条”中的“汉冶萍”公司

汉冶萍煤铁厂矿股份有限公司 光绪十五年(1889年),张之洞因督办芦汉铁路(京汉铁路),调任湖广总督。张之洞督鄂近20年,在湖北兴实业、办教育、练新军、应商战、劝农桑、新城市、大力推行“湖北新政”,使湖北经历了一次近代化的崛起。光绪十六年(1890年)初,在武昌成立湖北铁政局,委派蔡锡勇为总办,厂址选定汉阳龟山山麓,1890年11月动工兴建,光绪十九年(1893年)9月建成,光绪二十年(1894年)6月投产。张之洞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招商承办”,委盛宣怀督办汉阳铁厂,走上“官督商办”道路,由李维格任总稽查。 光绪十六年(1890年)张之洞派德国技师在大冶附近勘察,发现铁矿蕴藏丰富并露出地面,于是张之洞购机开采,光绪十七年(1891年)4月开始采矿,光绪十九年(1893年)铁矿大规模开采,建成大型露天铁矿大冶铁矿,为汉阳铁厂提供原料。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3月,张之洞与盛宣怀合奏在江西萍乡安源采煤炼焦,委张赞宸为萍乡煤矿总局总办。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盛宣怀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申请将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萍乡煤矿合并组成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改官督商办为完全商办公司。到辛亥革命前夕,该公司员工7000多人,年产钢近7万吨、铁矿50万吨、煤60万吨,占清政府全年钢产量90%以上。 盛宣怀接办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后多次向日商借款,因无力偿还,日商的借款后来都变成了投资,宣统三年(1911年)起汉冶萍公司为日商控制,抗日战争胜利才由国民政府接收 1915年,日本帝国主义提出了旨在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其中专门提出由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日本帝国主义者为什么看中了汉冶萍公司呢? 汉冶萍公司全称“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由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江西萍乡煤矿三部分组成,是中国第一代新式钢铁联合企业。1908年,盛宣怀奏请清政府批准合并汉阳铁厂、大冶铁矿、萍乡煤矿而成立。到辛亥革命前夕,该公司员工7000多人,年产钢近7万吨、铁矿50万吨、煤60万吨,占清政府全年钢产量90%以上。由于汉冶萍公司是清政府惟一的新式钢铁联合企业,控制该公司实际上等于控制了清政府的重工业。 汉冶萍公司与日本商人早有贸易往来,并有大量借款,日本帝国主义者对该公司早有吞并之心。起初,大冶铁矿和汉阳铁厂皆属官办,1895年清政府由于财政拮据,允许厂矿官督商办,盛宣怀接办汉阳铁厂,预计招募商股1500万元,结果只招到100万元,于是依靠举借外债来维持和扩建。盛宣怀向日本商人借款最多,1896年第一次借款,1898年开办萍乡煤矿又向日商借款,从1902年到1906年向日商借款约300多万两白银(425万日圆)。1908年三厂合并后,由于招募商股很不顺利,又不得不向日商贷款。日本要求一部分管理权,但是袁世凯要将公司收归国有,议不成。从1908年到辛亥革命前夕,汉冶萍公司借外债12次,其中借日本人的有6笔。到1911年。该公司总计用银3200万两,除1000万两本金外,其余2200万两都是贷款,日商占大多数,日商的借款后来都变成了投资。日本商人在与汉冶萍公司借款合同上有很苛刻的条件:借款以厂矿财产和铁砂为担保;期限为30年;铁砂除汉阳铁厂自用外,应尽先售与日本人;铁砂售价由双方议定,不受国际市场影响;日本八幡制铁所可以预购。日本商人从1908年到1915年每年从大冶铁矿运走铁砂6~7万吨,使汉冶萍公司在1911年实际上已经受制于日商。由于汉冶萍公司与日商联系密切,尽管中国人民强烈要求废除《二十一条》,但是该公司被日本商人控制的局面并未改变。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该公司又向日商借债17次,借款总额约3700万日圆和262万两白银,受日商控制更紧。到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该公司完全被日商所把持,一直到1945年抗战胜利才由国民政府接收,而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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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历史书上那个汉冶萍公司是什么

[编辑本段]汉冶萍公司史话
汉冶萍煤铁厂矿股份有限公司
光绪十五年(1889年),张之洞因督办芦汉铁路(京汉铁路),调任湖广总督。张之洞督鄂近20年,在湖北兴实业、办教育、练新军、应商战、劝农桑、新城市、大力推行“湖北新政”,使湖北经历了一次近代化的崛起。光绪十六年(1890年)初,在武昌成立湖北铁政局,委派蔡锡勇为总办,厂址选定汉阳龟山山麓,1890年11月动工兴建,光绪十九年(1893年)9月建成,光绪二十年(1894年)6月投产。张之洞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招商承办”,委盛宣怀督办汉阳铁厂,走上“官督商办”道路,由李维格任总稽查。
光绪十六年(1890年)张之洞派德国技师在大冶附近勘察,发现铁矿蕴藏丰富并露出地面,于是张之洞购机开采,光绪十七年(1891年)4月开始采矿,光绪十九年(1893年)铁矿大规模开采,建成大型露天铁矿大冶铁矿,为汉阳铁厂提供原料。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3月,张之洞与盛宣怀合奏在江西萍乡安源采煤炼焦,委张赞宸为萍乡煤矿总局总办。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盛宣怀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申请将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萍乡煤矿合并组成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改官督商办为完全商办公司。到辛亥革命前夕,该公司员工7000多人,年产钢近7万吨、铁矿50万吨、煤60万吨,占清政府全年钢产量90%以上。
盛宣怀接办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后多次向日商借款,因无力偿还,日商的借款后来都变成了投资,宣统三年(1911年)起汉冶萍公司为日商控制,抗日战争胜利才由国民政府接收
[编辑本段]汉冶萍公司介绍

(3)对汉冶萍经营失败原因的探寻
作为公司高层经营管理者的李维格对此问题见解独到,他强调国家主权与行业标准对汉冶萍的负面影响。他认为任何国家的钢铁工业,都经历了艰难起步到逐渐发展的过程,汉冶萍早期的经营失误并不可怕,资金、人才的缺乏也不足为惧,真正阻碍汉冶萍发展的原因是没有国家的关税保护和行业生产标准,“汉厂十数年来,坐此两大原因,日在艰难困苦之中”。[38]

(3)中日合办汉冶萍问题
辛亥革命后曾有中日合办汉冶萍之议,后因举国反对而作罢,但有关该事件的内幕,学术界讨论十分热烈。学界对日本政府借合办以控制汉冶萍的意图、日本在整个事件中所起的主导性作用以及盛宣怀在事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等问题的看法没有太大的分歧。对如何理解“合办”事件中临时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如何评介“合办”过程中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对,学术界的看法前后有所变化。
]此观点虽然新颖,但多属推论,缺乏史料支持,难免被讥为尊者讳。
(4)汉冶萍失败的原因
汉冶萍公司炉倒火熄的结局,引起几代学者的思索与探究。1949年以后,学界在认同前人的分析具有一定合理性的基础上,将研究思路的重点放在探讨汉冶萍失败的根本原因上,并基本认同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列强的压制和掠夺,国家的积弱与动荡是汉冶萍失败的根本原因,[60]但侧重点及论证的角度有所不同。
有的学者强调日本以债务为手段的侵夺是公司失败的最重要的原因,“日本政府利用表面上是‘商业关系’的贷款,逐步取得萍乡煤矿、大冶铁矿的‘采掘权’,进而使‘企业管理权归于本邦之手’”;[61]“日本金融势力多次利用汉冶萍公司运营资本拮据的困难,想方设法,渗透侵略力量,严重损害了公司独立自主的地位,最后被迫降为日本势力的附庸而无法自拔。一个经历了千辛万苦而已露发展前景的煤铁联合企业……反而以日益衰落败坏作为自己的历史结局。”[ 还有学者从中日经济交往及汉冶萍公司产品销售两方面强调国家主权与公司经营失败的关系。

8. 汉冶萍公司的社会评价

1949年以前,有关汉冶萍的文章数量不少,大致包括三种类型。一类是由公司的经营管理者撰写,其中既有向社会介绍、宣传汉冶萍经营隋况,意在提高企业知名度的宣传性文章,也有对汉冶萍的经营得失进行反思、总结的理性之论。前者有汉冶萍公司自编的《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图说》、《汉冶萍公司商办历史》;后者有李维格编著的《汉阳铁厂调查本末》(清光绪年间刊印),内附李维格撰《出洋采办机器禀》、《出洋采办费用明细》以及张赞宸撰《萍乡煤矿调查情形》)、《中国钢铁实业之将来》①,叶景葵撰《述汉冶萍产生之历史》②等。第二类是关注中国工矿实业发展的有识之士(包括政府职能部门的官员),根据自己所掌握的资料及调查所得,从不同角度撰文探讨汉冶萍问题。举其要者,有顾琅的《中国十大矿厂调查记》(上海商务1916年)、周泽南的《汉冶萍公司之内容》③、梁宗鼎《中国矿业参观记》④、吴景超的《汉冶萍公司的覆辙》⑤、樵梅友的《帝国主义者经济侵略与汉冶萍的危机》⑥、胡庶华的《整理汉冶萍公司的意见书》和《再论汉冶萍公司的整理》⑦等等。第三类是一些担心汉冶萍对中国乃至世界煤铁市场发生影响从而损害自身利益的各国领事及其他外籍人员,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向西方世界传递有关汉冶萍的信息,希望引起西方钢铁界的重视。外籍人士专论汉冶萍的文章主要有:西泽(日)的《大冶铁矿历史谈》⑧、马而根(美)的《中国汉阳钢铁厂煤焦铁矿制纲记略》⑨、(俟名)《论汉阳铁厂装运钢铁出口将为欧美二洲实在之中国黄祸》⑩等。此外一些通论性著作,如丁格兰(美)的《中国铁矿志》(1923年)、《中国铁矿及钢铁工业》(1933年)、雷麦(美)的《外人在华投资》(1933年)等也有相当篇幅涉及汉冶萍。 1949年以前对汉冶萍历史沿革的介绍较为简单,主要围绕汉冶萍的总体发展历史、汉冶萍旗下各厂矿的发展史以及生产规模的发展与变迁等几方面展开。
对于汉冶萍整体历史发展演变的过程,时人较为一致的看法是,根据其所有权的更迭、经营管理的特点、生产条件的改善,将汉冶萍从创始到发展成煤铁厂矿联合公司的历程分为“官办、官督商办、商办”三个时期。“始为国有,继为国与商共有,再为公司之所有。”⑾“官办时期,创办汉阳铁厂。规模宏大、交通便利,然无上等煤焦以化铁。遂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奏交盛宣怀招商承办。官督商办时期,自行开采萍矿,化铁炉增加一座,炼钢炉已造成五座,至用人行政悉本奏案办理,均归湖广总督节制。商办时期,迄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二月,呈部注册,遵照奏定商律办理。”⑿此说对1908年以前汉冶萍公司历史发展的分期简捷而准确,学术界至今一直沿用此说,但对于辛亥革命以后汉冶萍的历史则未予考察。
值得注意的是,此时人们对汉冶萍从官办到官督商办的原因认识也较为一致,大都认为是由于官力无以为继而做出的不得已的选择。“官力实在不继,遂交盛公宣怀招商承办”⒀;“心力交瘁、力不能继,遂于光绪二十二年奏交盛宣怀招商承”⒁;“厂中……无煤可用、无铁可炼,靡费又不知凡几,官力断断不支,于是有招商承办之议”⒂“溯自设厂以来,……历时六七载,而钢铁之出品毫无,户部诘责备至,于是有招商承办之议”⒃;“汉冶萍公司,其初原属官办,嗣因营业萧条、资本不继,改为官督商办”⒄。但对于汉冶萍的商办、汉冶萍公司组建的原因则少有论及。
关于汉冶萍三大主要企业汉阳铁厂、大冶铁矿、萍乡煤矿的创办缘由及时间,一般认为,汉阳铁厂于光绪十七年由湖广总督张之洞开办,光绪二十二年由盛宣怀招商接办,光绪三十四年与大冶铁矿、萍乡煤矿联合,遵照商律股份有限公司之例,呈准农工商部注册⒅。大冶铁矿,由盛宣怀于光绪元年勘得⒆。萍煤采办运济铁厂始于光绪十八年,光绪二十四年由张之洞、盛宣怀合同奏准仿用西法,购买机器大举开采,由张赞宸总办其事。⒇
此外,对于各厂历年出产情况也有不少人进行了统计。如大冶铁矿的生产被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期为光绪年间,产品专供汉阳铁厂自用,产量每年约10余万吨;第2期从宣统元年到民国9年,产品除供汉厂自用外,并远销日本,年产量由30万吨增至80万吨;第3期从民12至今(即1935年),由于汉冶两铁厂于民11相继停工,国内对钢铁产品所用无多,产品专供日本,年产量维持在30万吨以上。”[21]《中国之矿源及矿物》对汉阳铁厂自1912年至1919年历年产钢数量进行了统计[22];李维格对汉阳铁厂自光绪二十八年至宣统元年历年产量和耗能量进行了统计,截止宣统元年,基本达到炼铁1吨,用炭亦1吨的能耗比。[23] 对汉冶萍经营情况的评价以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辛亥革命以前多正面肯定其未来的经济效益及其在中国钢铁工业史上的意义,辛亥革命以后,则以批评、责难其经营管理上的失误与失策为多。
辛亥革命以前,由于汉冶萍尚在发展变化之中,加上国人受“非钢铁不足以立国”思想的影响,自然对中国第一家煤铁厂矿企业寄予了很高的期望,给予了很高的评价。首先,经营管理者肯定它有很高的经济效益,可以挽回利权抵制洋货。“自汉铁畅行后,查阅海关造册进口表,1906年,进口铁106613担,1907年骤缩至51614担。可谓汉铁抵制洋铁之明效大验”[24]。“不独上海翻砂厂全用汉阳生铁已无外铁进口。且日本与美国太平洋一带,亦喜用汉阳生铁,每年出口于日本者为数尤巨。”[25]“今日汉冶萍三大业,即中国挽回利权抵制洋货之根本也”[26]。“京汉路轨除庐保一段外,二千余里,皆属汉厂自造。虽不免亏折,数年之间得轨价四百数十万。炼成一班工匠”[27]。以上褒溢之词,虽不免有夸张的成份,但也反映了汉冶萍业务发展最好时的经营状况,表明了时人对汉冶萍所寄予的期望。其二,部分研究者将它视为中国近代钢铁工业的起点。“夫中国数百年前即知冶炼钢铁,然墨守成规,数百年之中一无进步。世界需要用品,更无从应付。至今时方知仿照新法,炼铁炼钢,是汉厂历史,即中国钢铁历史起点”[28]。“汉阳钢铁厂为中国新法采铁炼铁之先导”。[29]其三,一些关注汉冶萍的外国人对汉冶萍的建设规模、产品质量、未来的发展前景给予了高度评价和预期。英国驻汉领事称汉阳铁厂“烟囱凸起,插入云霄,屋脊纵横,盖于平野,化铁炉之雄杰、碾轨机之森严,气声隆隆,锤声叮叮,触于眼帘、轰于耳鼓者,是为中华二十世纪雄厂耶。”[30]美国人马而根介绍汉厂钢铁产品“所拉之轨,百分中有瑕疵者,惟五分而已。”[31]同时他们都预言汉冶萍有可能成为列强的威胁,“汉阳铁厂之崛起于中国,大有振衣千仞一览众山之势……中华铁市将不胫而走各洋面,必与英美两邦角胜于世界之商场,……此种之黄祸较之强兵劲旅,蹂躏老赢之军队,尢可虑也。”[32]1909年上海《时报》译《泰晤士报》的文章称:“(汉阳铁厂)生铁一日之间已制成钢,制成钢后又成种种钢货。中国现在诚如日本,为钢铁世界之大竞争家。……思之殊无法足阻中国渐进为钢铁大国耳。”[33]
辛亥革命以后,汉冶萍多年来积累的各种问题积重难返,以致经营难以为继。尤其是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汉阳、大冶二处钢铁厂先后停工,人们早年对它所寄予的期望化为泡影,于是批评与责难之声渐起。“自开办至民国元年,16年间,既无统筹全局之计划,又无专门知识之人才,用款至3600万两之多,前后所筹股本不及千万,皆向外国银行押借而来,目前债台高筑,岌岌不可终日。”[34] 民国以后,面对汉冶萍“竭蹶复竭蹶,失败复失败”的经营局面,出现了一批对汉冶萍失败原因进行理性思考的文章,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见解。
多数研究者将汉冶萍失败的原因归结为内部经营管理不善和国内局势动荡。曾述启在1914年的调查报告中将汉冶萍失败的主要原因归结为“地势失败(指铁厂选址汉阳,距矿地
太远、交通不便、运费高昂)、用人失败、经营失败、组织失败、际遇失败”[35]。《汉冶萍公司纪略》认为汉冶萍公司无良好结果的原因在于“(一)办理不得其法;(二)弊端甚大,厂矿人员无不舞弊者,董事无论矣;(三)前期铁价低廉,且受日本牵制,今涨价所加有限。”[36]吴景超则认为汉冶萍失败的原因在于“计划不周、用人不当、管理不善、环境不良”。[37]显然,三者都将失败的主要原因归结为公司主观方面。对客观原因的分析如“际遇失败”、“环境不良”主要指“内乱时时发生”的国内社会秩序以及当时各级执政当局“补助是少有的,而诛求却无厌”。所论有一定根据也有一定道理,但其偏颇之处也显而易见。
作为公司高层经营管理者的李维格对此问题见解独到,他强调国家主权与行业标准对汉冶萍的负面影响。他认为任何国家的钢铁工业,都经历了艰难起步到逐渐发展的过程,汉冶萍早期的经营失误并不可怕,资金、人才的缺乏也不足为惧,真正阻碍汉冶萍发展的原因是没有国家的关税保护和行业生产标准,“汉厂十数年来,坐此两大原因,日在艰难困苦之中”。[38]
只有极少数人看到了帝国主义侵略与汉冶萍失败之间的联系,樵梅友在《帝国主义经济侵略与汉冶萍危机》一文中指出汉冶萍失败原因是“办理不善所至,兵事行动亦不能辞其咎……还有帝国主义侵略手段的辣而且毒”[39]
李维格、樵梅友二人一个看到了钢铁工业发展过程中国家主权所起的重要作用,一个注意到列强对中国近代工业的压制,这在当时是最有见地的,但他们都只是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而未能进行深入的实证性的研究。 对于公司所借日债,社会公众与公司管理者的反应迥然不同,这是由于他们各自思考问题的角度与立场不同决定的。
社会公众对公司所借日债倍加关注,少数人单纯注意公司资产负债比必将影响公司经营成本,[40]多数人从保护厂矿利权的角度看待公司所借日债,强调所借日债造成的利权损失。“是汉冶萍三厂,虽名系中国,实为日人也。三十年后,机器损坏,矿产告尽,中国之利权丝毫俱无。”[41]“日本所订之借款合同,多方受其挟制,并须聘请日人为高等顾问,岂独权利损失,即国际交涉上,将来亦难免不受其影响。”[42]此论一针见血地揭露了日本企图通过借款控制汉冶萍的真实目的,在列强想尽一切办法染指中国利权的历史背景下,对于唤起更多民众关心、支持民族企业,抗击外国经济侵略有着重要意义。但对于如何解决公司财政危机、谋求公司长远发展却并未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
公司内部的主要管理者,从维持公司运转、扩大生产规模以图他日获利的立场出发,认为只要注意借款策略,举借外债是公司经营的“激进之策”。李维格1905年就说过“官款难筹,商本难集,舍此实无他策,”[43]。盛宣怀也认为尽管借债“固犯清议之忌,然试问中华今日上下财力,舍此恐必束手,吾不敢谓借款为上策,但胜于无策,但看如何借法。”[44]在资本严重溃乏以至于生产无以为继而国内官款商本都无从筹集的背景下,在公司要么停产倒闭、前期投入和努力全部付诸东流,要么举借外债或有振兴之可能的现实情形中,企业管理者的这种认识是有理由的。如果能真正做到“权由我操”,举借外债也是可以避免利权丧失的。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只能是一厢情愿。
简言之,在这一研究阶段,尽管许多文章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论著,但所涉及的都是重要问题,社会影响较大,反映了时人对汉冶萍问题的基本看法,是后人深入研究汉冶萍的基础,其中的某些观点和结论至今仍得到学术界的重视。

9. 汉阳铁厂的搬迁历史

最开始在湖北省武汉市。历经了两次大规模的搬迁。第一次因抗日战争迁往重庆大渡口,第二次是因为环保原因和在国家改造老工业基地的大方针下迁往长寿。 历程: 1890年湖广总督张之洞主持动工兴建,1893年9月建成投产,属于 官办企业 。 1896年4月该厂改为 官督商办企业 。 了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盛宣怀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二月,申请将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萍乡煤矿合并组成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经清廷批准后,遂遵照商律股分有限公司条例,在农工商部注册,改官督商办为完全 商办公司 。 辛亥革命武昌起义后,汉阳铁厂曾一度停产,民国元年(1912年)即行恢复生产,依然是汉冶萍公司经营。 民国3年(1914年)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英、法、德、俄等国互相厮杀,无暇东顾,加之钢铁原料价格暴涨,汉冶萍公司出现短暂的“黄金时代”。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钢铁价格急剧下跌,汉冶萍公司迅速衰落。 1937年7月“卢沟桥事变”后,华北、沿海一带相继陷于日寇之手,国民政府准备西迁重庆。1938年2月7日,蒋介石下达手令:“汉阳铁厂应择要迁移,并限三月底迁移完毕为要。” 经多方考察,最终决定利用重庆及周边地区丰厚的煤铁储量与便利的水上运输,在近郊的 大渡口 建设大型钢铁厂,以求战时兵工钢铁材料的自给自足。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该厂更名为“西南工业部第一零一厂”,属于国营企业。它生产出新中国第一条钢轨,并为稍后开工建设的成渝铁路提供了全部钢轨,还满足了宝成铁路(宝鸡-成都)等国内多条铁路的新建、改建需要。 1955年,一零一厂更名为重庆钢铁公司,从那时算起,重钢又走过了54个春秋。 2007年,重钢启动环保搬迁工程,搬往长寿化工园区。重钢整体搬迁,是重庆市“十一五”战略规划的十件大事之一,是全市调整产业结构布置的关键性决策之一

10. 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中有个汉治萍公司是什么来历

1908年清政府的洋务派的汉阳铁厂、大冶铁矿、萍乡煤矿组成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
为将大冶矿石运至汉阳铁厂,张之洞购进德国器件及机车,兴修了从铁山至石灰窑江岸的30余公里运矿铁路(这是湖北省境地的第一条铁路),并在石灰窑江岸兴建了两座装矿码头,建立了由楚强、楚富等7艘拖轮组成的运矿船队,开辟了汉冶航线。张之洞又把大冶运道矿务总局(大冶铁矿前身)设于石灰窑,石灰窑的外省人和专家越来越多,加上有一批德国技师和日本人常驻大冶铁矿,大冶引起了中外企业界的重视。1907年清华实业公司总理程祖福经张之洞批准,在石灰窑办起了湖北水泥厂(华新水泥厂前身);1909年周晋阶接办石灰窑附近的一批小煤窑,组成了富源煤矿股份有限公司。1908年合汉阳铁厂、大冶铁矿、萍乡煤矿组成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后,并在大冶袁家湖建设一座新铁厂,安装日产450 吨铁的高炉两座。相继在石灰窑、黄石港、铁山、下陆建立了采石厂及粮食加工厂等一批小型厂矿,大冶的石灰窑、黄石港、下陆、铁山亦联成一体,成为湖北东部的重要工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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