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为什么会设置禁售期/锁定期
1 禁售期(锁定期):禁售期是指公司员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后不得通过二级市场或其他方式进行转让的期限。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禁售期不得少于1年。
2 针对IPO:防止造假上市的一种措施。目前境内市场常规IPO,准备一年,排队一年多,市后三年,总计约五年时间。企业很难做到持续性造假,因为成本过高。
3 针对套现:防止公司高管或者机构在刚开盘时就套现,严重影响股价。
Ⅱ 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吗想要收购本公司股份是合法
公司是否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以及这一行为是否合法,是商业实践中常被讨论的话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确实可以凯链运在特定条件下收购自身的股份。下面详细解析这一行为的具体规定和流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在一般情况下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然而,在以下几种情形下,公司进行股份收购是允许的:
1.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在进行股份收购时,若属于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情盯梁形,公司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收购后,若是因为第一项原因收购的股份,公司应在十日内注销;若是第二项、第四项原因,则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此外,若公司依照第三项规定收购股份,其数量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且收购资金应唤凯来源于公司税后利润。收购的股份应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需要注意的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对于想要取得上市公司控股权的情况,若大股东控股不足半数,可以通过协议收购或要约收购的方式进行。当个人以个人名义进行收购,并且控股比例达到一定程度时,需要通过证监会同意。若大股东不同意,不能强制收购,而应与主要股东协商,取得他们的同意后进行股权转让或控股。
在收购过程中,若收购的股票达到总股票的30%,则需通过证交所发布公告,告知全体股东并继续收购直到达到某一确定的比例。若超过90%,则需收购全部股份。在此过程中,证监会主要负责监督持股比例达到30%后的收购要约,而收购的成败取决于公司其他股东的意愿。
总之,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必须遵循相关法规和程序,同时满足特定条件。
Ⅲ 公司法中为什么收购本公司股份是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途径
收购本公司股份是用公司的钱买的意思,钱花出去自然资本就少了。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四种情形: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3)限制公司收购股票的原因扩展阅读
公司回购股权需要合法进行。
强制公司收购退出股东的股份还涉及到收购价格这一重要问题,价格偏低会损害退出股东的利益,价格偏高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因此,如何确定收购价格成为双方关注的核心问题。
收购价格的确定,通常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式:
(1)协商价格。
(2)章程事先约定的价格或者计算方式。
公司章程可以事先约定公司收购股份的价格,作为以后可能发生股份收购时的价格。
例如可以约定以股东提出退股时的公司账面价值来计算收购价格,也可以将股东的原始出资予以退回,还可以约定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3)司法评估价格。
当提出退股的股东选择诉讼进入退股,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评估的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股东退股的分类从股东退股所依据的意思表示来划分其一为协商退出。
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订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
另一种情形是在公司运作的过程中,一方股东提出退股,其余股东表示同意的退出。
其二为单方退股,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例如强制公司回购股权。
实现股东的退出权,让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
1、我们建议股东建立事先的防范机制。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章程中规定退出的条件和程序。
3、考虑到将来可能出现的矛盾状态,预先规定应尽可能详尽。
Ⅳ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有怎样的限制条件
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规定,原则上是禁止的,仅特例除外,比如出现了以下情形: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因此,只要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中规定的情况,股份公司不能回购自身的股权,股东也不能要求股份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Ⅳ 为什么公司原则上不能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第149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依照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除非是为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之目的,这等于又堵死了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并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另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