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怎么扣税
根据国税发1994-89号 第十一、关于派发红股的征税问题: 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十八、关于利息、股息、红利的扣缴义务人问题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实行源泉扣缴的征收方式,其扣缴义务人应是直接向纳税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
根据国税函发[1998]333号文件规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精神,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代扣代缴。
Ⅱ 企业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所得税
财税[2009]59号规定, 股权 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悉耐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也就是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中的控股合并。股权收购是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即收购被投资单位股权形成对子 公司 投资;如果收购股权形成对合营企业投资、联营企业投资则不属于股权收购。 一、股权收购一般性税务处理 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股权收购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其实就被收购方将一项资产出售,出售损益计入当期应 纳税 所得额;收购方就是按购入一项资产,资产按购入价(公允价值)为计税基础;长期 股权投资 是 股东 间的交易,和被收购企业无关,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自然是没有变化的。股权收购一般税务处理很简单,和其它的资产出售没有什么不同。 二、股权收购特殊性税务处理 1.特殊重组条件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财税[2009]59号第二条规定:本通知所称股权支付,是指企业重组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 那么股权支付的情况有两种: (一)、以本企业股权支付,就是定向增发。 (二)、以其控股企业的股权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 (一)《企业重组业务 企业所得税 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通知》第二条所称控股企业,是指由本企业直接持有股份的企业。即对子公司的股权进行置换,而不是用母公司的股权。 (二)《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通知》第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原主要股东,是指原持有转让企业或被收购企业20%以上股权的股东。 2.特殊重组所得税处理 股权收购交易各方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3.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4.重组交易各方按本条(一)至(五)项规定对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的,其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一)、以本企业股权支付,定向增发案例 案例1:甲公司以定向增发股票和一项固定资产方式购另一企业乙公司持有的A公司80%股权。为取得该股权,甲公司增发2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公允价值为5元;。一台固定资产腔基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50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万元。取得该股权时,A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800/80%万元。乙公司持有的A公司80%股权未出售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计税基础为6000万元。 被收购企业的股东乙公司 股权支付金额占交易支付总额的比率=(2000×5)÷10800=92.59% 假设其他同时符合特殊重组条件 甲乙公司选择特殊重组 被收购企业的股东乙公司 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乙公司应确认应纳税所得额: 2、乙公司取得甲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 收购企业甲公司 1、固定资产转让确认应纳税所得800-(1000-500)=300 2、甲公司取得睁圆春A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 对于乙公司来说,和一般重组相比较重组当期少确认应纳税所得额(10800-6000)-355.68=4444.32,而乙公司取得甲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减少了10000-5555.4=4444.6(4444.6和4444.32不等是因为小数四舍五入所至),此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对于甲公司来说,甲公司取得A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也减少了4444.32。 特殊重组和一般重组相比较有多征税的情况。 (二)、以其控股企业的股权支付案例 案例2:接案例1,把甲公司以定向增发股票换成以所持有本公司子公司B公司2000万股普通股,每股公允价值为5元的股权置换给乙公司,甲公司持有B公司2000万股计税基础为80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甲乙公司选择特殊重组 被收购企业的股东乙公司所得税处理和案例1相同 收购企业甲公司取得A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6000×92.59%+10800×7.41%=6355.68(其中已经计损益部分10800×7.41%) 而甲公司原持有B2000万股计税基础为8000万元,选择特殊重组后计税基础减少了8000-5555.4=2444.6,计税基础发生了变化,如果甲公司原持有B公司2000万股计税基础为5000万元,选择特殊重组后计税基础就会增加5555.4-5000=555.4。 由于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和置换出去的控股企业的股权计税基础不一致,而使得差异部分的计税基础消失,显然有些不合情理。以其控股企业的股权支付选择特殊重组,如果规定“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收购企业支付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似乎更合适。
Ⅲ 企业股票买卖交什么税
企业股票买卖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
详细解释如下:
一、印花税
在中国,企业参与股票买卖交易时,需要按照交易金额的特定比例缴纳印花税。这一税种是对股票交易行为的一种税收征收,属于行为税的一种。印花税的税率通常由政府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需要进行调整。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买卖股票获得的收益,如果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可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经营所得收入的一种税收,其税率和计税依据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税收政策而定。企业在进行股票买卖时,应当注意其产生的收益是否属于应税收入。
三、其他可能涉及的税种
除了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外,企业股票买卖还可能涉及其他税种,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些税种的征收与否以及税率等,都取决于具体的交易情况、企业性质和税收政策。企业在参与股票买卖时,应当充分了解相关税收政策,以确保合规操作。
总的来说,企业在进行股票买卖时,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的税收规定。具体的税收政策可能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而调整,企业应当保持关注,确保自身的操作符合最新的税收法规。
Ⅳ 企业买卖股票交什么税
企业买卖股票需要交纳的税种主要包括印花税和资本利得税。
详细解释如下:
一、印花税
印花税是针对股票交易行为所征收的税。每当企业进行股票买卖时,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根据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的,通常在股票卖出时收取。这是政府为了调节证券市场交易而设置的税种,旨在增加财政收入。
二、资本利得税
资本利得税是对企业通过股票买卖获得的资本利得进行征税。这种税在某些国家和地区是存在的,但具体的税率和征税规则会因地区而异。只有当企业从股票中获得盈利,并超过一定的免税额度时,才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这种税旨在防止过度投机和稳定金融市场。
三、企业所得税
此外,企业从股票投资中获得的股息收入,也需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进行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经营所得收入进行征税的一种税收形式。企业需要按照其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税款,而股票投资所得作为企业收入的一部分,自然也需要纳入计税范围。
总的来说,企业在买卖股票时需要交纳的税种包括印花税、资本利得税以及可能的企业所得税。这些税收规定旨在调节金融市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并保障经济秩序的稳定。具体的税率和规则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公司开户炒股,交易时要交印花税,赚的钱一般还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印花税管理规程》第十四条
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税额较小的,纳税期限可为一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填写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纳税申报表申报缴纳核定征收的印花税。
(5)公司购买股票如何计税扩展阅读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查账征收,另一是核定征收;
1、查账征收的:
(1)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
(2)按月(季)预缴时:
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适用税率
2、核定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额*所得率*适用税率。
Ⅵ 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税如何计算
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税如何计算
转让股票,这是转让金融商品,对于企业来讲,按金融保险业计算缴纳营业税,计税依据是卖出原价减买入原价的余额,对于个人转让股票暂免征营业税.
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不是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取得的股票股利,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分得的该股息属于境内上市公司的,自2005年6月13日起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配租清税所得额,即实际执行培前税率为10%,如果属于非上市公司或境外公司的,按照税率20%征收;新增内容:2013年1月1日以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型姿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转让股票,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非上市或境外股票,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怎么看?
上市公司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查看.
我国大陆有两家证券交易所进行股票发行,分别是1990年11月26日成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1990年12月1日成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过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可以判断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是否良好,公司的经营管理是否健全,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以及其余关注上市公司的外部人员提供有效的数据信息支持,使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各项财政能力得到了解,为上市公司吸引更多的经济投入.
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税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