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债逆回购 是什么意思啊,具体怎么操作说一下
所谓国债逆回购,本质就是一种短期贷款。也就是说,个人通过国债回购市场把自己的资金借出去,获得固定的利息收益;而回购方,也就是借款人用自己的国债作为抵押获得这笔借款,到期后还本付息。
交易流程
(1)回购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客户也可以像炒股一样,通过柜台、电话自助、网上交易等直接下单;
(2)回购交易申报——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机做交易申报,下达回购交易指令。回购交易指令必须申报证券账户,否则回购申报无效。
(3)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机将有效的融资交易申报和融券交易申报撮合配对。
(4)成交数据发送——T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回购交易成交数据和其他证券交易成交数据一并发送结算公司。
(5)清算交收——结算公司以结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将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证券交易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证券公司经纪和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并在T+1日办理资金交收。
(6)回款——比如说是做7天逆回购,则在T+7日,客户资金可用,T+8日可转帐,而且是自动回款,不用做交易。
(1)12月公司回购股票意味着什么扩展阅读:
一、适合对象:资金量大于10万/0.1万,不满足银行活期利息,不愿意“活钱”变“死”,又害怕风险的个人投资者;流动资金充裕的企业。
二、交易必读:
1、开户。投资者应选择有此业务的证券营业部开户,由于上交所市场活跃,因此上海股东卡应是必办的。此外,证券营业部还会和你签一个“指定交易协议”。如果你已是股民,那就更简单,直接入市好了。
2、资金。沪市至少十万元,以及十万的整数倍。深市至少一千元,以及一千的整数倍。
3、品种、代码、费用(上交所)。
比较活跃的有:204001(一天回购),费用每十万元为1元;204007(七天回购),每十万元为五元.
4、交易。像炒股一样,可以通过电话、自助、网上交易。 申报方向:卖出
报价方法:根据你期望的收益率,结合当日收益率走势报价,价太高肯定无法成交。
申报单位:以“手”为单位,1手为10张,等于1000元面值。
申报限量:每笔最小100手(相当于10万元),最大不超过1万手。
交易清算:一次成交,两次清算。成交当日,交易所扣除佣金和手续费;到期日,交易所自动划拨本金和收益。
三、交易技巧:
根据自己的资金情况、可用期限,选择相应的投资品种。
1、7、14天等短期品种最受欢迎,也最活跃。
国债逆回购实际是短期贷款,因此,其收益率与利率关系密切,利率下跌,收益率必然下跌。此外,股市活跃、新股发行时,收益率也会上升;年末资金紧张,收益率当然也高。
四、收益计算: 公式为“收入(成交额年收益率×回购天数/360天)—成本(成交额×手续费率)=净收益”。
Ⅱ 伊利回购股票什么时候结束
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因此需要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福根方案后实施。截至日期:2015.12.31。但有可能提前哈。
Ⅲ 股票期权是什么意思
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股权激励主要是通过附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识,从而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从而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
Ⅳ 股票债回售是什么意思
债券回售是指发行人承诺在正股股价持续若干天低于转股价格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发行上市,发行人以一定的溢价(高于面值)收回持有人持有的转债。
附回售权的债券品种已经扩大到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企业债和公司债,交易场所也扩大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
可转债的溢价一般会参照同期企业债券的利率来设定的。如南化转债设定的回售条款为:本公司股票未能在距转债到期之日12个月以前上市,
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 回售价为可转债面值加上按年利率5.6%(单利)计算的四年期利息,扣除本公司已支付的利息。
(4)12月公司回购股票意味着什么扩展阅读:
1、无条件回售
无条件回售是无特别原因而进行的回售,通常是固定回售时间,一般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偿还期的后1/3或一半之后进行。无条件回售条款在某种意义上可视为发行人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的提前兑付本息,从而增加了期权价值。
2、有条件回售
有条件回售是当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并达到一定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回售价格一般比市场利率确定的价格稍低,但比债券票面利率高,在股票价格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回售条款尤其具有意义。
Ⅳ 回购股票
公明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股本为20000万股,面值1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000万元,盈余公积5000万元。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现金回购本公司股票3000万股并注销,假定股票回购价为2元/股,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编制公司回购股票的会计分录;
(2)若股票回购价为3元/股,其他条件不变,编制公司回购股票的会计分录。
(3)若该公司按0.90元/股回购股票,其他条件不变,编制该公司回购股票的会计分录。
Ⅵ 股票回购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
主体是公司,而不是其他机构,基金。
回购之后的股票是需要注销的,回购的股份不能再上市
回购一般是公司为了稳定股价或者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
Ⅶ 某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现金回购并注销本公司股票1000万股,每股1🈶️元
公明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股本为20000万股,面值1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000万元,盈余公积5000万元。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现金回购本公司股票3000万股并注销,假定股票回购价为2元/股,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编制公司回购股票的会计分录;
(2)若股票回购价为3元/股,其他条件不变,编制公司回购股票的会计分录。
(3)若该公司按0.90元/股回购股票,其他条件不变,编制该公司回购股票的会计分录。
Ⅷ 当公司从市场上购入本公司股票时,股价会怎样变动
上市公司积极回购 历史显示回购后多数股价下跌
2012-11-10
A股二十多年的发展史上,进行过回购的上市公司仅有十余家,在大多数企业更愿意增发股票以融资的大环境下,愿意回购的企业堪称“凤毛麟角”。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从理论上来说,将减少公司的发行股份数量,从而增厚每股利润等指标,本应是极有利于股东的大利好。然而在A股市场,有回购行为的公司的股价,却往往体现不出“利好”的价值,并没有受到市场的热烈追捧。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现象?投资者又该如何看待不同情况下的回购行为?本期《每日经济新闻》证券周刊将为投资者作一个详细梳理。
A股市场尽管已经运行二十余载,上市公司家数也已经接近2500家,但回购这件事对于大部分投资者来说,还算是个新鲜玩意儿。原因无他,实在是20多年里都没有多少公司进行过回购,才会让投资者对此感到陌生。
眼下,在上证指数不断徘徊于2000点之际,证监会与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前期均表态支持上市公司、特别是有条件的中央企业进行股份回购。不过从近期上市公司公告来看,大部分公司宁愿选择增持而非回购。
有这样一种说法:当产业资本纷纷进行股份增持或回购时,往往意味着市场已经进入底部区间,也即是此时的股价已经被产业资本认为是低估了。不过从目前市场环境来看,似乎还不能简单地得出这一结论。
本周,中国水电(601669,收盘价3.29元)停牌两天召开董事会,讨论到底是回购股份还是建议控股股东增持。最终,其控股股东中国水电集团选择了增持。
但从海外成熟市场经验来看,一些巨无霸公司在成熟阶段回购股票已经成为一种潮流。
2011年,就连耄耋之年的巴菲特也提出了四十年来首次回购伯克希尔·哈撒韦股票的计划。可以预见,随着A股市场日趋成熟,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也势必增多。此时,研究一下回购对公司股价可能产生的影响,将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情。
近期上市公司积极回购
所谓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一定数额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一般会将所回购股票注销。由于回购后公司在外发行股份减少,因此回购会提升每股收益等关键指标。
如果回购后公司现金减少、从而不得不加大融资力度,或者回购本身就依靠借债进行,那么还将提升财务杠杆;对竞争地位强、经营进入稳定阶段,且长期负债比率过低的公司,会起到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本成本的作用。
同花顺iFinD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1月8日,A股历史上共有25家公司曾提出过回购方案。其中有11家完成回购,宁波华翔(002048,收盘价6.15元)、长安B(200625,收盘价3.15港元)曾经两次提出并实施。
今年10月以来,晨鸣B(200488,收盘价3.05港元)、大东南(002263,收盘价5.69元)、申能股份(600642,收盘价4.08元)董事会提出了回购预案,正等待股东大会审议。南玻B(200012,收盘价4.90港元)的回购方案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粤水电(002060,收盘价5.02元)回购方案则被股东否定。江淮汽车(600418,收盘价5.36元)、安凯客车(000868,收盘价4.39元)、宝钢股份(600019,收盘价4.65元)和鲁泰B(200726,收盘价6.67港元)则正在实施回购。
部分回购公司股价逆市上涨
江淮汽车或许是近期最积极开展回购的上市公司之一。11月6日,公司刚刚正式公布股票回购计划书,第二天就实施了首次回购。根据其11月7日的公告,公司首次回购数量为3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购买的最高价为5.19元/股,最低价为5.15元/股,支付总金额约为157.87万元。
8月30日,江淮汽车股价曾一度跌至4.3元/股,跌破每股净资产。公司管理层认为当时股价过低,远低于公司价值,旋即推出回购方案。根据计划,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用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以每股5.20元或更低的价格回购公司股票。公司预计,此次计划将合计回购公司股份约5769.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4.48%。
不过在首日回购后,江淮汽车本周股价出现小幅上涨,已经超过了回购价格上限。而自9月14日公司公告将回购以来,江淮汽车股价上涨约16%。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本周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江淮汽车投资者热线,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提出5.20元/股回购价上限时,公司股价还不到5元,但没想到最近二级市场股价已经上涨到了回购价之上。“无论如何,在剩余的回购期限内,只要满足条件,我们还是会做的”。
同样属于江淮汽车集团控股,且与江淮汽车同样地处安徽的安凯客车也在11月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到明年10月16日为止(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安凯客车可以以不超过5.2元/股的价格,回购不超过2000万股公司股票,动用资金上限为1.04亿元,占总股本的2.84%。目前安凯客车股价在4.3元左右,距离回购价上限尚有20%的空间。因此安凯客车并未像江淮汽车那样急着回购。
而宝钢股份目前则在独唱央企上市公司回购大戏。
8月末,宝钢宣布拟斥资50亿元进行回购,每股价格不超过5元,预计回购股份约10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约5.7%,占社会公众股约22.8%。9月21日,宝钢首次实施了回购。而截至11月1日,宝钢已回购2.43亿股,购买最高价为4.67元/股,最低价为4.51元/股,支付总金额约为11.17亿元(含佣金)。这意味着宝钢已经完成了回购计划的20%以上。
历史经验:回购后多数股价下跌
从二级市场来看,这些提出或正在回购的公司股价走势往往强于宣布回购前,甚至强于相同板块个股。
如8月28日,在宝钢宣布回购当天,这家总市值高达700亿元的巨无霸罕见地以涨停价报收。尽管尚未达到5元/股回购价上限,但宝钢已较回购前上涨约14%。安凯客车从9月以来涨幅更是超过25%。
不过现在走强并不意味着一直走强。A股市场上,那些为数不多曾经回购的公司就演绎过回购时股价有支撑,回购完成后股价江河日下的“悲剧”。甚至有些公司回购期间也不能起到“托市”的作用,只能眼睁睁看着股价下跌。
以宁波华翔为例。这家为大众、通用等欧美系合资厂商提供内外饰配件的零部件公司2005年上市,是最先登陆中小板的民营企业之一。2011年和2012年,宁波华翔在很短时间内两次提出回购,并均付诸实施。
2011年5月17日,宁波华翔董事会提出以不超过2亿元、价格不高于14.5元/股的条件,回购不超过1379万股公司股份。消息公布当天,宁波华翔以上涨6.02%报收。当年11月30日,宁波华翔回购期满,此后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总计回购1394万股,超额完成计划。但由于当年5月以后公司股价一路下滑,至回购期满跌幅超过25%,因此公司反而只花费了约1.44亿元,节省不少资金。
回购期满后,宁波华翔的股价表现更差。2011年12月,宁波华翔出现断崖式下跌,一个月时间就跌去27.20%,年底收盘价仅为7.20元,较当年5月提出的回购价上限已经“腰斩”。
第一次回购高调开场却股价走低,并未打击宁波华翔董事会积极性。
今年1月31日,宁波华翔再次提出回购方案,拟分两期投入不超过11亿元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计可回购1.64亿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9.6%。在股价不高于7元/股(除息后6.92元/股)时,使用不超过5亿元资金进行第一期回购,在第一期5亿元回购资金使用完毕且公司股价不高于6.5元/股的前提下,再追加使用6亿元进行第二期回购。
受该回购计划的支持,今年2月至6月,宁波华翔股价一直维持在7元上方,其中两度逼近7元即迅速反弹。
9月4日,宁波华翔公布了最终回购结果。截至8月14日回购期满,公司已回购股份共计23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9%,成交最高价为6.92元/股,最低价为6.72元/股,支付总金额约为1.6亿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只相当于11亿元回购计划的约15%。
从近期宁波华翔走势来看,与第一次一样,回购并未对公司股价形成强有力的支撑。本周五(11月9日),宁波华翔收于每股6.15元,较其回购限价低出约10%。
此外,去年德美化工(002054,收盘价6.67元)也曾经花费5473.75万元回购公司股份548.48万股,价格在8.96元/股~11.73元/股之间。公司回购期限结束日为2011年12月31日。而今年以来,德美化工跌幅已接近30%。
健康元(600380,收盘价4.41元)
也在2011年2月19日~11月30日之间实行了回购,从去年12月至今,健康元股价跌幅超过20%。
上述公司的股价在回购后依然出现下跌,不排除市场整体处于下跌趋势中的系统性因素。不过,也并不是每家进行回购的A股公司都会出现暴跌。
2007年7月,九芝堂(000989,收盘价13.48元)完成回购后股份注销,那一次九芝堂累计回购1384.55万股,价格为4.67元/股~5.29元/股,斥资6969.95万元。此后5年,九芝堂股价几经浮沉,仍然在今年8月创出历史新高(复权后)。
/海外借鉴/
巴菲特:长期投资者期待的是股价下跌
A股市场毕竟历史太短,样本有限。如果放眼海外,回购对公司、特别是大公司的经营和股价影响则更具有参考价值。
IBM,从打孔机到超级计算机和PC机,到软件和服务,再到如今提出“蓝色基因”计划,这家经历了百年风雨的公司多次改变了世界。20世纪70年代,IBM一度出现大量现金盈余。由于缺乏显著投资机会,IBM公司在增加现金红利 (1978年的红利支付率为54%,而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红利支付率仅为1%至2%)的同时,于1977年和1978年共斥资14亿美元回购本公司股票。1986~1989年期间,IBM公司再次斥资56.6亿美元回购4700万股自家股票。
现在,IBM已经不再试图“战胜”人类大脑,而是试图在2019年左右完全模拟人类大脑了。股票市场上,IBM股价已经从50年前的2美元涨至190美元(不考虑复权),成为一家市值超过2100亿美元的巨无霸公司。
和30年前一样,IBM仍然积极推行股票回购。今年前两个季度,IBM均使用了超过30亿美元资金用于回购股票。10月31日,IBM更是宣布,将回购股票资金增加75%,使之达到117亿美元,并表示计划在明年4月要求董事会批准继续增加回购股票金额。
IBM回购股票对提升股东价值的影响从2011年巴菲特致伯克希尔·哈撒韦股东的信中可以一窥究竟。2011年,此前号称“从不投资科技股”的巴菲特斥资109亿美元购买6390万股IBM股票,占比约5.5%,成为去年轰动全球资本市场的重磅新闻。
巴菲特在股东信中表示,对于IBM这家可能会花500亿美元左右在未来几年回购股份的公司,作为一个长期投资者,应该期待的是股价的下跌,而非上升。在公司股本下降,持股数不变的情况下,长期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将上升。如果股价下跌导致IBM回购股份数量增多,那么在IBM能持续盈利的情况下,未来长期投资者将分享到更多的盈利份额。
这种想法对于一般投资者来说或许是属于颠覆性的。但巴菲特在阐述为何会回购伯克希尔·哈撒韦股份时,更加清楚地表示了回购的意义。
2011年9月,伯克希尔·哈撒韦宣布将以最高为股票账面价值的110%回购股份,为四十年来首次。其后在触及限定价格前,伯克希尔回购了价值6700万美元的股份。
“当满足两个条件时,我和查理会选择股份回购:1、公司拥有充裕的资金来维持日常运转和所需的现金流;2、股票价格远低于保守估计的公司内在价值。只有当回购价格低于股票内在价值时,继续持有的股东的利益才不会受损。而当持有的现金少于200亿美元,我们也不会进行股票回购操作。在伯克希尔,财务实力毫无疑问比其他所有事情都要重要。”巴菲特表示。
到2011年为止的过去47年,伯克希尔·哈撒韦账面价值从每股19美元增长到99860美元,年复合增长19.8%。今年年初,伯克希尔纽交所A股股价约为11.45万美元,到11月8日美国东部时间收盘时上涨至12.69万美元,其最新每股净资产为10.69万美元。
/深度解析/
三大原因导致回购不受追捧
每家上市公司在宣布回购的时候,原因基本上都是一样的:“鉴于近期公司股价持续低迷,无论是市盈率还是市净率均处于历史较低水平。为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综合考虑市场状况和公司的财务资金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这几句话几乎成了回购公告的标准开头模板。但为什么大部分实施回购公司的美好愿望都落空了呢?背后的原因又是什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以供投资者参考。
原因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
随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大部分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不佳,A股市场估值重心也因此不断降低。今年第三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率为7.4%,为连续第七个季度放缓,并且也低于政府设定的全年7.5%的GDP目标。前三季度,近2500家上市公司净利润总额同比下降2.07%,剔除银行股及 “两桶油”后降幅更是达到15%。而官方制造业PMI直到10月才回升至50%的“荣枯分水岭”上方。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样本的汇丰PMI仍处于萎缩区间,则说明实体经济仍未重回大幅增长轨道。
在此背景下,A股市场在近一年时间内都鲜有增量资金入场,也没有大级别反弹。今年以来,上证指数下跌近6%,个股跌幅超过20%的比比皆是。熊市的时候,往往再多的利好投资者也视而不见,而利好释放完毕后,则仿佛最后一个支点被抽取,股价更容易出现大跌。
原因二:行业景气度影响
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只有30余年时间,A股市场的历史更短。中国企业中,鲜有像IBM这种能够将产品卖到世界各地,并能引领世界科技发展趋势的公司;也没有出现类似伯克希尔·哈撒韦这样的传奇。大部分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企业借助中国城市化进程分享到了中国经济腾飞的成果,却也随着中国经济面临结构转型而不得不面对自身出现的瓶颈。
如宁波华翔 (002048,收盘价6.15元)作为汽车零部件公司,2009年受益于汽车消费的井喷,当年净利润增长率高达150%,而到2010年下降至17.46%。2011年和今年三季报,公司业绩分别下跌32.38%和21.23%。独唱央企回购大戏的宝钢股份(600019,收盘价4.65元)仅仅依靠资产处置收益,今年三季报实现70%的净利润增幅。但无法忽略的事实是,到2011年底,我国钢铁产能已经高达9亿吨,较2000年的1.28亿吨增长6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放缓和房地产高景气度不再,宝钢所在的行业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可能面临甚至“卖钢不如卖水”的困境。
但有一个不得不提到的另类是九芝堂(000989,收盘价13.48元)。这家老字号企业恰恰属于医药行业——被一些投资人称为“最容易出牛股的天生好命行业”。九芝堂主打产品包括驴胶补血颗粒、足光散等。今年前三季度,针对医改政策变化所导致的市场不稳定性及流通秩序乱象,九芝堂进行了营销模式转型,业绩因此同比下滑近20%。但净利润现金含量高达127.9%,毛利率也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尽管11月9日九芝堂以跌停报收,但今年1月至8月初,公司股价区间最高涨幅超过100%。
由此可见,回购只是向投资者传达出管理层对公司现在估值以及未来发展的态度,而非市场价格的决定性因素。真正能决定公司股价走势的还是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公司自身经营和业绩。许多投资者以是否破净作为支撑公司股价上涨的理由,但净资产无法支撑其股价,本身就反映了市场对其未来的悲观,以及资产可能减值的预期。
原因三:回馈机制不完善
A股市场中,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回馈机制尚不完善,造成大部分投资者热衷的是股价短期涨跌,而非长期价值的实现。
海外的情况恰恰相反,2002年,彭明盛担任IBMCEO以来,市值2100亿美元的IBM已经斥资超过1000亿美元进行股票派息或股票回购。这对A股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来说几乎是天文数字。在巴菲特购买IBM股票前,彭明盛曾表示计划在2015年之前斥资500亿美元用于股票回购,以实现到2015年运营利润达到至少每股20美元目标。
而A股市场上,即使有一些上市公司愿意进行高分红高派现,也常常因为自身经营或未来融资等原因,高派现不具有持续性,甚至出现有时候为某种目的多年不分红后忽然一次性高派现、其后又继续当铁公鸡的情况。如2011年中期,西南证券(600369,收盘价8.68元)每10股派息5.5元,但当期公司每股收益仅为0.14元;而在2010年8月,公司实行了定向增发方案,受益最大的却是参与定增的股东。
还有一些高分红的公司,则又会因为股性不活等因素而受到投资者冷对。如宁沪高速(600377,收盘价4.83元)每年分红比例都非常高,2011年度的分红方案均为10派3.6元,以其派息日2012年7月10日收盘价5.27元估算,股息率达到6.83%,远远高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但今年以来宁沪高速跌幅近10%,抑制了股东长期持股的积极性。因此回购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更容易被看作短期利好,而像巴菲特那样,期待回购期间IBM股价下跌,更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
在证监会主席郭树清的倡导下,今年上市公司纷纷制定了未来股东的回报计划,要提升投资者的回报,并引导价值投资理念形成。只是巴菲特花了整整四十余年的时间才让价值投资理念深入人心,所以,对A股市场来说这同样需要时间。这不但需要监管层努力,而最根本的是,如果A股市场能出现类似IBM这样的上市公司,那么一定是A股投资者的福音。
Ⅸ 关于股票的问题!
1、股票: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
http://ke..com/view/2085.html?wtp=tt
2、纳斯达克指数:反映纳斯达克证券市场行情变化的股票价格平均指数;
http://ke..com/view/36379.htm
3、股票基本特性:
(l)不可偿还性;
(2)参与性;
(3)收益性;
(4)流通性;
(5)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
当然这只是粗略的,具体的很多,也无法一一例举,你可以在网上找到很多的。
Ⅹ 12月7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司股份转让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现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7日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税务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征纳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五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被投资企业应当详细记录股东持有本企业股权的相关成本,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章 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
第七条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第八条
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第九条
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第十条
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第十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二)类比法
1.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三)其他合理方法
主管税务机关采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存在困难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第三章 股权原值的确认
第十五条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第十六条
股权转让人已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
第十七条
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
第十八条
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第四章 纳税申报
第十九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
(一)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二)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
(三)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四)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条
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被投资企业核实其股权变动情况,并确认相关转让所得,及时督促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履行法定义务。
第二十三条
转让的股权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的,按照结算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章 征收管理
第二十四条
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部门合作,落实和完善股权信息交换制度,积极开展股权转让信息共享工作。
第二十五条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电子台账,将个人股东的相关信息录入征管信息系统,强化对每次股权转让间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的逻辑审核,对股权转让实施链条式动态管理。
第二十六条
税务机关应当落实好国税部门、地税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不断提升股权登记信息应用能力。
第二十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积极推进股权转让各税种协同管理。
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被投资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和报送相关资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中介机构参与股权转让过程中相关资产的评估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限售股,以及其他有特别规定的股权转让,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