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理财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理财最新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从哪些方面解读?银行理财产品相对于其他投资理财产品来说,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虽然银保监会对于银行理财产品做了相关调整和规范,但是在整个互联网金融大环境下,银行理财还是保守投资者的首选。那么,银行理财最新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从哪些方面解读?
12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与意见稿相比,正式下发的管理办法在股权管理、自有资金投资、内控隔离和交易管控方面作了微调。
12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与意见稿相比,正式下发的管理办法在股权管理、自有资金投资、内控隔离和交易管控方面作了微调。
随着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筹建和颁发,2018年以来,已有近20家银行披露理财子公司成立计划。
那么,银行理财子公司设立有何看点,又将会对资管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
据梳理,《办法》主要有八大看点:
第一,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产品允许直接投资股票。
不过,只能投资上市交易的股票,不能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全部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第二,银行理财子公司不再设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
理财子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同产品的销售起点。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公募基金中,货币基金1元起投,非货币类基金1000元起投,而券商的资管产品5万元起投。融360分析师刘银平认为,理财子公司不设产品销售起点,这一点相对于其它资管公司来说优势很大,现金管理类产品及定开式产品将非常有竞争力。
第三,投资者首次购买理财产品不强制在线下网点面签。
《办法》规定,银行理财子公司销售理财产品的,应当在非机构投资者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前通过本公司渠道(含营业场所和电子渠道)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这意味着,既可以在营业场所做风险评估,也可以通过电子渠道做风险评估。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选择电子渠道面签时,即使理财产品通过其它渠道代销,也需要在本行电子渠道进行风险评估。
第四,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
⑵ 理财新时代,投资者必须知道的几点新规
理财新规划重点
1. 9月28日,银保监会正式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对于市场较为关注的公募理财产品可否投资股票等问题,根据《办法》,公募理财可以通过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票。
2. 明确非保本理财产品为真正意义上的资管产品;保本理财产品按照结构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办法》在附则中承接并进一步明确现行监管制度中关于结构性存款的相关要求。
3. 公募理财产品销售门槛由5万元降至1万元,私募理财产品购买门槛和资管新规保持一致。
4. 在理财产品销售方面,引入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要求,并进一步提高了条款表述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冷静期明确只适用于私募理财产品,不适用于公募理财产品。
5.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办法》第三十五条所列示资产之外,由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设立、不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发行的产品或管理的资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附属机构依法依规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6. 针对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根据此前征求意见稿第35条,理财产品可以投资管产品,但资管产品不是底层资产,需要穿透至底层资产。目前市场较为关心的是投资ABN(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是否属于底层资产。此次落地的《理财办法》规定,“包括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确包含ABN。而征求意见稿中的“银行间市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表述并不包含ABN。
7. 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将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随后择日正式发布。在理财子公司业务规则中,将依法合规、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纳入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范围。
8. 《办法》过渡期要求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过渡期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银行新发行的理财产品应当符合《办法》规定。同时,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未到期资产,但应控制存量理财产品的整体规模;过渡期结束后,不得再发行或者存续违反规定的理财产品。(大队长金融)
9.另据中国证券网报道,监管层人士指出,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稿并没有收紧的规定,所有的调整都是在符合资管新规基础上的合理调整,甚至更宽松一点,所以尽早发布,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与理财新规相关的两份重要文件——理财子公司、结构性存款相关规定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
⑶ 我买了代销建信理财大湾区指数,最低持有180天,我持有183天了,怎么赎不回来
我持有200多天了,是可以赎回,本来就没赚到钱。赎回还得有0.5%的手续费。买这个的时候不知道,真有些“坑”啊
⑷ 公募基金 可以投资非上市股权投资吗
不可以!
公募基金是不能投资非上市股权的,也不能直接投入到实业。
公募基金(QDII除外)只能投资于国内A股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A股(权益类)股票、权证,债券市场上(固定收益类)的央票(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包括由财政部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包含可转债),银行存单(大都是短期的定存或者通知存款)。
公募基金根据不同的品种和该基金基金契约的规定,在各种投资工具中做相应的配比。
最后,QDII基金,投资于全球的金融市场,他们不知可以买权益类、固定收益类产品,还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做一些衍生品,买一些国外的基金。有些QDII基金还有投资地域的限制,比如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这个主要投资都是亚太地区金融市场。
⑸ 银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真的是安全的吗
银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只能说是相对安全。只要投资就会有风险,没人敢保证他的投资百分之百安全无风险。银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只是风险低点而非真的绝对安全毫无风险。
一般来说,银行理财还是比较安全的,具体风险就要看产品类型了。银行理财产品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操作管理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
银行的理财产品有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分为自营业务和代销业务。自营理财产品的基本风险不大,收益低。代销理财产品的银行存在风险,不能保证成本。需要自己承担风险,因此购买理财产品必须谨慎。
银行理财中,除了普通的银行储蓄,也就是活期、定期存款等;除此之外,还有各种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各种风险等级的代销理财产品。
最近银行在售的理财产品中,非保本型产品占比迅速攀升。截至2018年3月中旬,今年以来的所有银行理财产品中,非保本型产品占比为69.28%,比去年同期的61.21%增加明显。
投资就一定会有风险,只是风险大小不同而已。非保本理财虽有可能出现本金损失,但到最后都能拿到合适的收益和本金安全。尽管如此,在投资时仍要注意风险。
风险程度(由高到低)可分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也就是说,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是风险最高的,顾名思义,就是说既不保证你的收益,更不保证你的本金,这类产品风险较高,建议在银行专业理财经理指导下购买,适合风险喜好型客户,可能在短期内实现远高于银行定期收益的投资计划。
⑹ 做理财工作室的人能炒股票吗
可以
可以,根据规定银行私募理财可以直接投资股票,同时放开了公募理财不能投资股票的限制,公募理财虽然不能直接投资股票,但可以通过投资私募基金间接进入股市,另外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可以直接投资股票。
⑺ 如何购买建信理财子公司产品三种方式
建信理财子公司是中国建设银行全资子公司,也是我国第一家理财子公司,于2019年6月正式开业运营。理财子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具备发行理财产品的资质,建信理财子公司就已发行包括乾元-睿鑫在内的多款产品,那么如何购买建信理财子公司产品呢?⑻ 国内有哪些比较好的公募基金公司
8月31日,公募基金的2018年度半年报均已披露完毕。统计数据显示,尽管上半年基金的整体表现不尽如人意,但是其管理费的增速却达到了20%以上。
这就说明,基金公司赚不赚钱与基金收益的关系是不大的。
因为对于公募基金来说,不管基金是否赚钱,都是要收管理费的。基金规模越大,其管理费也就越大。因此有不少基金公司都把主要精力放在基金规模的扩大上。
那么,到底都有哪些基金公司只顾着扩大规模,又有哪些基金公司在为投资者增收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这里需要引入“单位管理费产生的利润”这个指标。
因为这个指标反映的是,每收1块钱的管理费,基金公司到底能给基民带来多少收益。具体计算公式为:单位管理费产生的利润=基民利润/管理费。
接下来,我们把所有基金公司旗下基金的利润和管理费进行汇总,然后计算出两者的比值,最后根据这个比值,就可以对所有基金公司进行排名了。
这也是一种判断基金公司的方法,仅供参考。
⑼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提供个人理财服务吗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提供个人理财服务
所谓“银行理财子公司”,其实就是由商业银行作为控股股东发起设立的,并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主要从事理财业务;独立于母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像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都获批筹建了自己的理财子公司。
而之所以银行要设立理财子公司,其实也是为了加强银行理财业务的风险隔离,对于打破刚性兑付也有助力。
而银行理财子公司除了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以外,还提供有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等等。其业务具体可以分为三大板块:公募产品、私募产品、理财顾问和咨询。
而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也是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的,还可以通过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销。
商业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和现在的理财部门相区别,相当于把银行负责理财业务的内设部门拿出来,单独作为一个子公司,原银行是母公司。理财子公司在经济上受银行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银行母公司、理财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拟在理财子公司业务规则中予以采纳”的意见建议,也就是商业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可能会接触的业务主要有三大部分:
进一步降低理财产品销售起点,扩大销售渠道,将依法合规、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纳入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范围,不强制要求个人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在银行营业网点进行面签,允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等。
允许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间接投资股票。
将依法合规、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纳入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范围。
拓展资料
因《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还未出台,理财子公司和银行理财的区别无法具体了解。
但可以明确的是银行理财业务和理财子公司参考文件不同:银行理财业务,即“银行尚未通过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银行开展理财业务需同时遵守“资管新规”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而理财子公司参考的是《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拟作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其适用的监管规定与其他同类金融机构总体保持一致。
对于银行类的理财产品,可以到辨险识财去查看各个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评价报告。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投资风险。
⑽ 银行的理财子公司是什么银行理财将有这些变化!
这些理财子公司是什么?顾名思义,它们主要负责发行银行理财产品。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相当于把理财业务分离出来单独做,银行理财产品也有了一些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