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为什么银行工作人员不能炒股
银行监管部门有明文规定不准员工经商和炒股,但现在似乎不准炒股也成了一纸空文,很多员工在工作之余或工作之中炒股的人还是不少;但对经商现象是查得比较严厉的。当然,经商是绝对不行的,而炒股就要看炒股的资金了。如果是银行工作人员自己的合法劳动所得就可以炒,如果是贷款所得就不可以炒。因为商业银行是企业,不是政府机关公务员,对这方面的尺度放得相对宽些,我们现在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开始规定不准经商的,也不允许炒股,但现在对炒股这个规定好像也执行不是很严格了。因为炒股是自己的投资的私事,所以没有特别严禁。而经商怕利用权利是树权商交易,因而经商是在严禁之例。
炒股知识:
1、 想学炒股,除了要知道一些常识,一定要实际操作才行,可以先从模拟操盘开始。 现在大部分证券软件都有模拟炒股的功能,投资者可以用其所学的理论知识来进行模拟操作,通过模拟炒股不仅可以先熟悉炒股规则,还可以锻炼操盘技术。
2、 新手在炒股之前,需要对股票的基础知识有一定了解,比如,st、*st股票是被特别处理的股票,股票前加dr表示当天是这只股票的除息、除权日,股票前加xr,表明当日是这只股票的除权日等等;其次需要了解股票的交易规则,目前A股市场实行的是t+1的交易制度,即股票今日买入,明天才可以卖出。
3、 在进行反复的模拟操作后,投资者可以适当的进行实盘操作,在实盘操作总,形成自己的交易体系。在模拟操作时,虽然操作方式都一样,但用的资金是虚拟资金,其盈利与亏损对投资者的实际资金都不会造成影响,但是实盘操作就不同了,所以实盘操作需要投资者有良好的心态,不要因为盈利或亏损而影响自己的判断。
4、 由于股市风险大,所以出现亏损的可能性也比较高,因此建议大家最好使用家里的闲钱来投资,千万不要用家庭必要资金来投资股票,以免一旦发生亏损造成自己难以承受的后果。 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贰』 商业银行为什么不能直接进行股票投资
我国目前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是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商业银行如果直接进行股票投资就成了混业经营了,金融风险会放大很多倍,不利于金融行业的正常发展
『叁』 为什么不能买银行股
这是我转载的,比较有权威的,我们是散户,经不起庄家折腾,你看看吧,我感觉分析的很有道理。
清议:二十年不买银行股
(这是我10月16日为今天出版的《理财周报》撰写的一篇文章,其中也反映了我对近期大盘走势的部分忧虑)
不经意间,A股市场在银行股上市道路上犯下一个大错误。如不及时纠正,必将酿成重大长期性风险
我在8月底撰写并发表在《理财周报》上的一篇题为“银行股的软肋”的文章,事后遭到一些人的抨击。大致的意思是说我不了解银行的运作,对国内上市银行业绩过度依赖央行及政府的判断存在重大失误等。
没错,论及商业银行如何内部控制信贷风险,以及为什么长期向储蓄客户支付微薄利息却在他们有朝一日成为住宅按揭贷款客户后收取高额利息,还有像是如何对待违规客户等一系列事关内部运作的问题上,我的确知之甚少。但是,我一向关注会计标准,也熟悉银行业所遵循的资本标准,后者实际上是区别于一般企业的会计标准。
国内商业银行业绩过度依赖政府信用毋庸置疑
批评者说,虽然来自国债、央行票据以及其他归根结底具有政府信用的债权投资的利息收入,占国内商业银行营业利润的比例平均高达七成以上,但是,该等资产占用并非没有成本,在扣减相应的付息成本后,其净利息收益占营业利润的比例就会大大降低,以至于所谓的国内商业银行业绩过度依赖政府信用的说法不能成立。
面对以上批评,我倒是对批评者所具备的银行业常识持怀疑态度。依据巴塞尔协议,银行的资产是按照风险权数划分的。其中,国债、央行票据以及其他归根结底具有政府信用的资产,其风险权数为0,而一切商业贷款的风险权数为100%。在会计上,这意味着前者无需坏账拨备,而后者必须按照五级分类法确认相应的坏账拨备。
推而论之,鉴于国内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比例远超过5%,而坏账拨备比率(已建立的坏账拨备对不良贷款的比率)正常情况下应达到100%;鉴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大多将四成以上的付息债务用于上述具有政府信用的资产占用,而对这一部分资产不予坏账拨备或做其他减值准备;鉴于国内商业银行从上述具有政府信用资产当中获得的净收益率大大高于拨备后的存贷款利差收益率,因此,一旦失去政府信用的支持,出于资产风险权数以及坏账拨备的考虑,商业银行业的盈利能力必然受到沉重打击,不夸张地说可能会出现亏损。
资本充足率同样依赖政府信用
所谓银行资本充足率,是按照不同定义下的资本对加权风险资产合计的比率。显然,分子数值越大,分母数值越小,所得出的资本充足率就越高。
在这一情况下,抛开分子不谈,如果低风险权数资产(更不必说0风险权数的资产)占加权风险权数资产合计的比例越高,加权风险权数资产合计或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当中的分母就越小,结果必然导致资本充足率上升。
于是,当我们必须承认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业绩过度依赖政府信用的同时,也必须注意到银行业资本充足率也存在过度依赖政府信用的问题。
在很大程度上,近几年国内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之所以快速提升,除银行股上市募集资金极大地扩张了商业银行核心资本规模以至于分子数值迅速扩大之外,越来越多的资产被投入到具有政府信用的资产当中以至于分母相对变小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无证据表明后工业化经济需要一个庞大的银行体系
为什么经济总量只要美国九分之一的中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出现三个以股票市值计算的世界银行业巨无霸呢?这个在别人眼中的好事在我眼里却不是什么好事。
说到底,后工业化经济并不需要一个庞大的银行体系,或者说拥有庞大银行体系只是初级工业化经济的特征。众所周知,美国目前的银行体系是由中小商业银行构成的,至少相对于非银行业企业所具有的规模而言是如此。国际经验表明,伴随企业资金筹措逐渐由间接融资为主向直接融资为主转变,银行业在全社会金融服务当中所扮演的角色将趋于弱化,取而代之的是发达的资本市场。想想看,这是否意味着现有过度庞大的国内银行体系不会与GDP同比增长,以至于需要长期看淡银行股业绩成长性呢?
或许有人以为,放宽商业银行对外投资限制,允许商业银行将过剩的流动性投入股市,可以避免其业绩增速钝化,当然也足以实现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近日的确有报道说,工商银行已开始进入IPO市场。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这更坏的消息了。
耐人寻味的是,金融监管机构一向强调负债投资股票是最最危险的金融活动,可偏偏在银行资金直接进入股市的时候忘记了这一警告。无论如何,银行是负债率最高的经营体,高到即使一个客户的贷款出现坏账,就可能吞嗤全部净资产。无论如何,股市的风险远远大于信贷市场,允许商业银行投资股票,等同于放大其资本风险。无论如何,日本股市泡沫的基本教训就是银行业大量持有股票。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晚些时候开始,为增强银行业盈利水平,不允许银行业持有国债的禁令被打破,结果是国内银行业大量持有国债,由此形成严重的银行对财政透支。从长计议,这是国内金融体系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要害是加大了长期财政预算平衡压力。如今,已到了防止出现为顾及银行业盈利水平而忽视金融业交叉风险的时候了。打算透过允许商业银行投资股票的途径而消化其过剩流动性吗?这未免太短视了吧。
最大的风险在于银行股集中度已严重透支
实际上,即使目前尚未明确允许商业银行投资股票,但银行业与股票市场之间的交叉风险已经形成,而且非常之高。
近日身体不适,随拜托我的老朋友《创富志》杂志主编张信东帮我收集一项有关目前银行股合计占A股上市公司股本合计比例的数据。结果不出预料,截至9月底,14家A股上市银行股本合计占全部A股上市公司股本合计的比例已接近50%。
国内金融业的银行本位主义思想,或者说成是自私自利的行为导向,在此暴露无遗。众所周知,银行业监管条例当中有一项不可逾越的规定:针对单一客户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全部贷款的10%。其目的是为了防止那种因一个客户的贷款损失而吞嗤全部净资产的至高无上的风险,也就是所谓贷款集中度风险,或者是将太多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风险。那么,在银行股上市为商业银行募集了巨额资金并由此大大提高了资本充足率的同时,对股市构成的股本集中度风险可以避而不谈吗?这已使得中国股市看上去是一个银行业主导的市场,其他上市公司不过是上市银行的陪衬罢了。
令人更加不安的是,几乎人人都知道,未来银行股上市的步伐还将加快,不仅有另一个巨无霸――农业银行,还有数十家城市商业银行,甚至还可能包括更多的农信社等。照此走下去,银行股合计占全部上市公司股本合计的比例注定要进一步提升。这太不可思议了!
综合以上因素,我不得不认真地建议:应当尽快暂停银行股上市进程,拿出足够多的时间和精力去重新审视银行股上市风险。千万不要忘记陈云讲过的那句话:我们要用90%以上的时间去弄清情况,用不到10%的时间去决策。
鉴于银行股的问题十分复杂,我相信不可避免地要对A股市场构成一连串影响,包括股指期货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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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议
现任经济观察研究院院长,中国国情与发展研究所经济学研究员,曾任《新财富》学术顾问、《中国证券期货》杂志执行社长、CCTV“中国证券”栏目上市公司年报财务顾问等。
『肆』 为什么国家禁止商业银行投资股票
控制商业银行的风险呀 要不倒闭了和霸陵银行一样那损失最大的就是储户,毕竟我国的市场经济现状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伍』 银行为什么不能单独做股票业务
国际金融领域,一直有“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两种模式。欧洲大陆国家的金融机构,多采取混业经营模式。美国从1933年格拉斯‧迪格尔法案颁布后,采取分业经营模式。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的规定,我国采取分业经营的模式。
1986年,英国开始金融体制改革,将金融监管机构合并为一个机构,金融机构业务可以混业经营。
1996年日本效仿英国,提出了日本版本的金融体制改革,其中也包括混业经营的改革。日本金融改革法案,在2000年1月1日开始陆续施行。
1999年11月,美国克林顿总统签署《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将实行了66年之久的格拉斯‧迪格尔法废除。新法案放弃了分业经营限制,允许金融业的混业经营。
我国目前还是采取金融业分业经营的国家。例如,我国商业银行经营范围还限於传统业务,而不允许经营证券投资与信托业务。我国对经营范围的限制是非常严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於非自用的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同样,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也是按照分业经营来制定的。我国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前者的业务范围比较宽,可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务等。经纪类证券公司只允许专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不能做自营业务。为了防止其他资金流入证券市场,法律还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目前,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了一些证券市场资金渠道多元化探索,采取了放宽的政策。现在,政府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的形式,间接进入股市,也允许银行资金通过股票抵押方式,对证券公司提供融资。还允许包括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企业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进行证券投资。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反映出金融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也反映出各国政府对金融风险的不同处理哲学:分业经营的哲学是避免风险,而混业经营的哲学是管理风险。如何对待风险,除了政府之外,还要依靠金融机构的自律机制,金融机构监管人员的监管经验,金融市场投资者的理性与成熟程度。分业经营对金融机构的自律机制、监管人员经验、投资者理性程度的要求低一些。而后者的要求条件似乎更高。
我国金融业将来是否能够搞“混业经营”,要看条件是否具备?条件成熟时,再提出改革并不晚。
『陆』 银行资金可以投资于股市吗
银行理财资金原则上不得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未上市公司股权。而面向私人银行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及机构类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则不受上述限制。银行理财资金对股市的投资,属于“限制性投资”,而非“禁止投资”。
『柒』 中国的商业银行能否投资股票市场
不能.
现在的银行只能投资国债的买卖,同业拆借等市场,对资本市场,股权投资都是禁止的.
『捌』 为什么大多数国家立法限定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范围
因为商业银行实际上不能算是真正的投资机构,虽然商业银行主要目的也是以赢利为主,但实际上银行更注重的是保证资金安全,降低投资风险。所以政府都会出台政策干预商业银行对风险较大的证券市场过多的投入资金。所以商业银行会出很多的理财产品投入到证券市场,但是都要通过投资公司投资。而且需要向银监局报批
『玖』 目前中国的商业银行能否将其吸收的存款用于股市的投资其中的重要原因是什么
中国的商业银行不能将其吸收的存款用于股市的投资。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
第四十三条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这个规定基本杜绝了银行投资房市和股市的可能。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原因是分业经营、风险隔离的考虑,就是为保护储户存款的安全,防止股市等投资风险向储户存款蔓延,因此禁止银行将储蓄资产投资于高风险的领域,包括股票市场。
『拾』 【急求】为什么我国商业银行法不允许我国银行投资股票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不允许商业银行在境内从事信托和股票业务,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同时又允许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和部分保险业务。根据相关法规,我国商业银行完全可以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拓展商业银行业务:(1)可以在境外从事全能银行业务;(2)从事部分投资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如发行金融债券,兑付政府债券,代理保险业务等;(3)推进金融创新,注重发展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中间业务,如开辟有关企业并购业务、客户理财业务、项目融资业务、券商资金结算与清算业务等。在法律明确放开投资限制之前,商业银行一定要积极在上述几方面中拓展业务并设置相应的机构及配套体系,以积累更多的投资经验和增强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