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荐股违法吗荐股的人为什么要荐股
有的人在买股票之前很喜欢看别人,但是却很少搜索到有人股票,那么是不是股票违法吗?荐股的人为什么要荐股?为大家准备了相关内容,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Ⅱ 推荐股票收取服务费合法吗
不合法。出现下面七种情况,说明投顾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不合规:
一是对客户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营销宣传及承诺保证收益;
二是部分营销人员在不具备证券投资顾问资格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
三是在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时引用信息或资料时未标明出处和著作权人,未说明引用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时间;
四是未及时报告业务场所变化情况;
五是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过程中未告知客户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等信息;
六是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
七是业务推广、服务提供等环节未完整留痕,部分营销留痕与产品种类不对应,留痕管理有效性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Ⅲ 北京东方高圣荐股收费是真的吗
是真的。交费荐股(投顾服务费)收取股民投顾服务费的套路
1、高科技智能炒股软件陷阱。很多不法机构或个人夸大宣传炒股软件,捏造五花八门的选股荐股功能,诱惑投资者主动联系,收取高额软件费用。
2、钓鱼式营销电话陷阱。电话营销是非法投顾的传统展业方式,交费荐股(投顾服务费)业务公司用各种手段获取股民信息,承诺各种收益,收取股民咨询费或收益分成。
3、微信交钱陷阱,很多不法平台把潜在客户拉入自己的交流群,请人在群内造势,发布各种吸引人的高收益截图,鼓动投资者加入合作。
4、服务升级陷阱。股民接受交费荐股(投顾服务费)非法股票咨询服务后,不管盈亏,不法机构或个人会继续以升级会员、更高等级的专家老师、内幕消息等套路,让股民继续缴费。
虽然荐股收费是国家允许的(须取得证监会的执业证书),但如果其采用虚假宣传,保证收益,隐瞒事实等手法来展业是不正规的,所以,正常情况下,如果因对方采取不合规的方式诱导向其缴纳服务费的,是可以追回所缴纳的服务费的! 作者:投顾难友帮 https://www.bilibili.com/read/cv8420515/ 出处:bilibili
拓展资料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
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Ⅳ 私人荐股收费合法吗
不合法。
收费的个人荐股者就已经违反了《证券法》,即“无从业资格的个人,不允许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他们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则要视具体后果、程度而定。”而如果是具有从业资格的荐股者,则可能属于违规操作。除了违反《证券法》外,有偿荐股博客的博主可能还涉嫌内幕交易罪、编造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甚至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Ⅳ 荐股收费合法吗
不合法。出现下面七种情况,说明投顾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不合规:
一是对客户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营销宣传及承诺保证收益;
二是部分营销人员在不具备证券投资顾问资格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
三是在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时引用信息或资料时未标明出处和著作权人,未说明引用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时间;
四是未及时报告业务场所变化情况;
五是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过程中未告知客户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等信息;
六是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
七是业务推广、服务提供等环节未完整留痕,部分营销留痕与产品种类不对应,留痕管理有效性不足。
推荐股票收费的机构一般有以下套路:
1、高科技智能炒股软件陷阱。很多不法机构或个人夸大宣传炒股软件,捏造五花八门的选股荐股功能,诱惑投资者主动联系,收取高额软件费用。
2、钓鱼式营销电话陷阱。电话营销是非法投顾的传统展业方式,交费荐股(投顾服务费)业务公司用各种手段获取股民信息,承诺各种收益,收取股民咨询费或收益分成。
3、微信交钱陷阱,很多不法平台把潜在客户拉入自己的交流群,请人在群内造势,发布各种吸引人的高收益截图,鼓动投资者加入合作。
4、服务升级陷阱。股民接受交费荐股(投顾服务费)非法股票咨询服务后,不管盈亏,不法机构或个人会继续以升级会员、更高等级的专家老师、内幕消息等套路,让股民继续缴费。
遇到这类事的做法:
据证监会官网披露,今年被采取暂停新增客户监管措施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已经达到29家,包括上海森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巨景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分公司、北京中富金石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首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武汉中证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等(具体数据以证监会发布的名单为准),分别被暂停新增客户三个月到一年不等。
虽然荐股收费是国家允许的(须取得证监会的执业证书),但如果其采用虚假宣传,保证收益,隐瞒事实等手法来展业是不正规的,所以,正常情况下,如果因对方采取不合规的方式诱导向其缴纳服务费的,是可以追回所缴纳的服务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十八条 发行人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Ⅵ 推荐股票收费合法吗
法律分析:违法,不管是用什么名义推荐股票,网络荐股者只要一收取费用,就已经违反《证券法》,并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编造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甚至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等罪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十八条 发行人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Ⅶ 向他人推荐股票并收取费用的行为违法吗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只能由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因此,你们以个人身份向他人推荐股票,收取费用,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Ⅷ 荐股收费合法吗
法律分析:只要不违背网络信息传播相关法律,免费的自愿荐股服务在现有的法律下不存在问题。收费的个人荐股者就已经违背了《证券法》,即“无从业资格的个人,不应予从事证券投资、询问业务,他们的做法隶属违法经营,可否构成违法经营罪,则要视具体后果、程度而定。”而如果是具有从业资格的荐股者,则可能隶属违规操作。除了违背《证券法》外,有偿荐股博客的博主可能还涉嫌内幕交易罪、虚造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甚至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