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国银行双十禁是不是规定职员不能做股票投资
闪牛分析:柜员十禁:一、严禁复制、共用、超权限持有柜员卡、授权卡、密码,或在同一系统中同时持有柜员卡和授权卡;二、严禁在未签退系统、未保管好柜员卡、授权卡、密码、个人名章、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情况下离柜、岗;三、严禁未履行交接手续,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他人使用;四、严禁利用客户帐户过渡本人资金,或通过本人、他人帐户过渡银行、客户资金;五、严禁代客签名、设置、重置密码(代发薪业务除外)、操作电话、网上银行业务等;六、严禁私自代客保管存单、折、卡、票据、印鉴、证件;七、严禁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投资理财;八、严禁泄露客户信息;九、严禁本人经办自己的业务;十、严禁复核柜员、授权柜员、业务经理、理财经理等非临柜人员到前台操作柜员业务。
② 我国商业银行可以投资股票吗
不可以。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
此项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金融业的安全。
如果允许商业银行投资于证券市场,则可能会使存款人的利益受损,造成金融秩序的不稳定。
③ 禁止商业银行投资的风险项目。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
他那是属于代买 OK??就像你办分期付款买房子一样 房子又不是银行建的 但可以在他那搞到钱 是一个道理 只不过是换个方向就是了 你在他那买那种基金 他肯定从中赚的到你的钱撒
④ 我国商业银行可投资于企业债卷和股票吗书上说是错的。
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有规定,我国商业银行不可以投资企业债券和股票!
⑤ 银行为什么不能单独做股票业务
国际金融领域,一直有“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两种模式。欧洲大陆国家的金融机构,多采取混业经营模式。美国从1933年格拉斯‧迪格尔法案颁布后,采取分业经营模式。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的规定,我国采取分业经营的模式。
1986年,英国开始金融体制改革,将金融监管机构合并为一个机构,金融机构业务可以混业经营。
1996年日本效仿英国,提出了日本版本的金融体制改革,其中也包括混业经营的改革。日本金融改革法案,在2000年1月1日开始陆续施行。
1999年11月,美国克林顿总统签署《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将实行了66年之久的格拉斯‧迪格尔法废除。新法案放弃了分业经营限制,允许金融业的混业经营。
我国目前还是采取金融业分业经营的国家。例如,我国商业银行经营范围还限於传统业务,而不允许经营证券投资与信托业务。我国对经营范围的限制是非常严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於非自用的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同样,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也是按照分业经营来制定的。我国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前者的业务范围比较宽,可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务等。经纪类证券公司只允许专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不能做自营业务。为了防止其他资金流入证券市场,法律还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目前,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了一些证券市场资金渠道多元化探索,采取了放宽的政策。现在,政府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的形式,间接进入股市,也允许银行资金通过股票抵押方式,对证券公司提供融资。还允许包括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企业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进行证券投资。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反映出金融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也反映出各国政府对金融风险的不同处理哲学:分业经营的哲学是避免风险,而混业经营的哲学是管理风险。如何对待风险,除了政府之外,还要依靠金融机构的自律机制,金融机构监管人员的监管经验,金融市场投资者的理性与成熟程度。分业经营对金融机构的自律机制、监管人员经验、投资者理性程度的要求低一些。而后者的要求条件似乎更高。
我国金融业将来是否能够搞“混业经营”,要看条件是否具备?条件成熟时,再提出改革并不晚。
⑥ 对商业银行的法律限制是什么
1.法律明确要求分业经营,并禁止商业银行从事“股票业务” 股票业务是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我国《商业银行法》、《证券法》都明确禁止商业银行从事股票业务。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很显然,这里的规定明确地限制了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从事股票业务。
2.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规定并未对“股票业务”进行明确界定,其范围可以理解为极为广泛,也可以狭义地理解。但从国内实践来看,目前是倾向于广义的理解。商业银行不仅不能直接投资股票,也不能从事发行、承销股票等业务。这种含糊界定为商业银行间接地涉及股票市场埋下了潜在的障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从事涉及股票的金融服务,如“银证通”、“银证转账”等。为避免对“股票业务”理解不准确,笔者认为立法应对股票业务进行准确界定,最好在即将完成的《商业银行法》修改中得到体现。
3.另外,我国《证券法》第六条也明确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这也充分反映了我国禁止混业经营的基本法律原则。 二、法律对银行进入债券市场的限制 我国法律对商业银行进入债券市场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态度。《商业银行法》在对商业银行经营范围作一般性规定时,明确肯定了商业银行可以“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这里只涉及到两类债券,即金融债券和政府债券,对于企业债券则未涉及。
⑦ 中国银行员工不能股票投资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关于投资股票,只有证券相关的具有从业资格证这一块的人员是不可以参与股票投资的,但其实也可以间接参与,家人朋友的账号啊之类的,像你只是中国银行的员工那就更加不会有限制了,甚至你们银行跟券商合作了,银行还会建议你自己开户,多拉人开户呢。
⑧ 为什么国家禁止商业银行投资股票
控制商业银行的风险呀 要不倒闭了和霸陵银行一样那损失最大的就是储户,毕竟我国的市场经济现状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⑨ 我国规定商业银行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是多少
我国银行法规禁止银行持有企业股权,1986年的《银行管理条例》、1995年的《贷款通则》和《商业银行法》均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投资非自用不动产、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
资料来源:《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⑩ 商业银行为什么不能直接进行股票投资
我国目前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是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商业银行如果直接进行股票投资就成了混业经营了,金融风险会放大很多倍,不利于金融行业的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