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民间融资合法吗
一般情况下,在我国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民间融资是合法的。根据《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合法的民间融资例如公民个人与个人之间,或公民个人与企业及其他组织之间,只要是出于双方自愿原则的融资,都是合法的民间融资。
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为民间借贷,而合法的民间借贷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合法的民间借贷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借贷。
(2)合法的民间借贷所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资人所有或出资人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否则依照我国法律,双方的借贷关系无效,民间融资不受法律保护。
(3)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即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的部分将视为无效。
(4)合法的民间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出借人不得向从事非法活动的借款人提供借贷。
(5)企业之间借贷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所以企业之间的借贷不属于民间借贷。
(6)但凡违反法律的借贷行为都等同于无效。
民间融资指的是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暂时改变资金使用权的金融行为。民间融资的主要形式为民间借贷,此外,民间融资还有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
❷ 股票融资是什么意思 简单明了
股票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
它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增加融资渠道,它的优点是筹资风险小。这种控制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收取股息,分享红利等。
一、股票融资特点
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二、股票融资的优点
1.筹资风险小。由于普通股票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支付固定的利息,不存在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
2.股票融资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为企业带来良好的声誉。发行股票筹集的是主权资金。普通股本和留存收益构成公司借入一切债务的基础。有了较多的主权资金,就可为债权人提供较大的损失保障。因而,发行股票筹资既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程度,又可为使用更多的债务资金提供有力的支持。
3.股票融资所筹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在公司持续经营期间可长期使用,能充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4.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公司有盈余,并且认为适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给股东;公司盈余少,或虽有盈余但资金短缺或者有有利的投资机会,就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
5.股票融资有利于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拓展资料】
场外融资就是配资,现阶段我国只有融资融券是合法的融资渠道,配资属于民间借贷行为,国家严厉打击,因此投资者最好不要轻易尝试,合法合规的平台才能受到保护。国家打压场外融资的原因是:配资是通过放大自有保证金比例进行操盘的交易,目前国内没有任何正规的配资平台;因为配资平台不正规,有的杠杆比例甚至高达20倍,因此风险极大。
❸ 股票融资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民间借贷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券人偿还资金的本金。
民间借贷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股票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票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股票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的广泛性,既可以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也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活动。
1、民间借贷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负债资金的使用是有成本的,企业必须支付利息,并且债务到期时须归还本金。
民间借贷
2、民间借贷能够提高企业所有权资金的资金回报率,具有财务杠杆作用。
3、与股票融资相比,民间借贷除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
❹ 股票融资怎么操作,步骤是什么
1、融资融券的本质是什么?
融资融券的本质就是两个字:工具。
虽然它既不提供选股方法,又不提供投资策略,但是仍然改变不了它的重要性。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融资融券可以:
它的意思是,无论A股市场如何变化,只要你有自己的投资策略和选股逻辑,两融就可以帮你达到你的目的。
举几个简单的例子:
1、牛股永远在变化。从去年的特力A到今年的四川双马,无论市场涨跌如何,永远不停地有牛股冒出来,就以今年为例,就有以下这么多牛股
那么两融如何应对:它们都可以融资买!(对,你没有看错,暴风集团、通合科技之类的担保股票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融资买入,后面会具体讲到)
当然融券受制于券源以及中国国情暂时无法实现全部覆盖,但相信终有一天也可以完成。
2、受欢迎的行业永远在变化。前段时间深圳开策略会的时候,不同行业的待遇是不一样的,有的行业比如周期类行业中的建筑、煤炭之类的相当受欢迎,基本上一个场几百个位子都坐得满满当当的,后面甚至还站了不少投资者。而有的行业则备受冷落,类似互联网金融的关注度就比去年下降很多。
那么两融如何应对:很多板块和概念内都有两融标的。
而且现在的两融标的都是交易所精心选出来的,相对一般的股票风险反而相对较小。
3、这个市场的交易策略不停地在变化。在前一段时间,基本上所有的证券公司都公布了本年度的交易策略。然后作为一个非研究领域的从业者,我就懵了。。因为所有券商给的策略都是不一样的!例如最乐观的就是海通和华泰,认为走向慢牛格局,而国君、中信、中金、招商相对来说在保守中带有乐观。当然最搞笑的是银河,它认为:2017年对A股而言将面临一定波动,但仍存在结构性机会。(这个不是废话吗?)
那么两融如何应对:看多可以融资买,看空可以融券卖。震荡市用融资融券高抛低吸还不用承担底仓风险。
4、最后不停变化的还有政策,例如最新出台的标的证券修订案,增加了两融标的(从873个增加到950个),同时针对高估值、盈利不佳的企业折算率调整为0。
那么两融如何解读?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一个坏消息是折算率下调导致两融创造增量资金减少且说明监管逐渐趋严,而一个好消息则是标的证券范围扩大,可选择面变广。
2、融资融券这个工具可以干什么?
融资融券这项业务目前所有的功能都可以用我制作的这张图来概括:
其中融资购买交易所标的证券和融券卖出已经是较为成熟的功能,在这里就不一一赘述,如果单纯只是融券很有可能是看空市场或者看空这只股票。而持有停牌证券的同时融同类券卖出很可能则是为了规避风险。
拓展二:融券日内交易是什么?
融资融券日内交易的核心是投资者对于日内高低点的准确判断。
在2015年牛市期间,由于股市成交量大(方便大资金进出),和股票波动幅度大(大票可能也有一天4、5个点波动幅度),所以成就了一批富有的操盘手。
那么融资融券在里面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呢?
由于做日内交易需要一个条件:有底仓!
而很多投资者则不愿意去买底仓,因为有风险啊!像熔断的时候,哪怕你以前赚了很多,一个熔断直接将所有利润都吞噬了。
所以通过普通买入再融券卖出,或者先融券卖出再普通买入的方式,可以锁定日内收益。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T+1还券的规则降低了资金的利用效率。
拓展三:量化投资是什么?
我觉得用简单的话来形容量化投资就是用数学、物理或者计算机等思维交易股票。就像下面的目前的一些主流的量化投资的策略池和选股模型,主要是阿尔法策略、趋势策略和套利策略。
❺ 民间融资、类金融机构融资、金融机构融资的方式
民间融资、类金融机构融资、金融机构融资的方式汇总
企业因股东出资而成立,企业的日常运营离不开现金流,企业的发展壮大亦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故融资行为贯彻企业始终。下文是有关民间融资、类金融机构融资、金融机构融资的超级方式汇总知识,我们一起阅读学习。
1、企业向员工借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企业向特定非员工借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3、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让与担保
让与担保,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人之债务,将担保标的物之财产权转移于担保权人,而使担保权人在不超过担保之目的范围内,取得担保标的物之财产权,于债务清偿后,标的物应返还于债务人或第三人,债务不履行时,担保权人得就该标的物受偿之非典型担保。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5、网络借贷(p2p)
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互联网金融(ITFIN)服务网站。
p2p借贷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缩写,peer是个人的意思。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p2p 网络借贷平台分为两个产品一个是投资理财,一个是贷款,都是在网上实现的。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融资性贸易
融资性贸易业务不涉及银行方,有着一定隐蔽性,具有贸易合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或同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贸易合同签约时间接近、标的物为同批货物且不发生位移、合同收益固定、中间贸易商不承担转售交易风险等显著特征,是以签订货物购销合同之名掩盖企业间借贷之实质业务。
而贸易融资是银行短期融资产品,是以企业真实商品贸易为背景,基于商品贸易中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资产的短期融资业务,具有合法性,受法律保护。
法律风险:公司之间以签订买卖合同为名,进行企业间借贷融资,违反《合同法》第52条第(3)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规定,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7、托管式加盟
不同于标准商业特许关系(加盟),投资人以自己名义按照融资方的要求出资租赁营业场所并负担租金后,投资人再向融资人交纳购货款及装修款。整个商铺的进货、运营、财务、人员均不用出资方管理,融资方会在约定日期向出资方返还利润。
1、商业保理
商业保理指供应商将基于其与采购商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信用风险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的贸易融资工具。商业保理的本质是供货商基于商业交易,将核心企业(即采购商)的信用转为自身信用,实现应收账款融资。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3、典当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4、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更为便捷、迅速,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比,小额贷款更加规范、贷款利息可双方协商。
5、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 。 从投资方式角度看,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6、股权众筹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
7、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公司股权所有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以担保主债权实现的一种融资担保方式。
8、动产浮动抵押
动产浮动抵押是指特定的抵押人以其现有的和将来所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为债权人设定抵押权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人于抵押权实现时尚存的财产优先受偿。
9、仓单质押
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仓单除了具有所有权凭证作用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的方式进行流通,从而作为一种衍生的金融工具使用。同样,仓单作为票据,存货人可以作为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质押合同,以仓单作为质押物进行融资,存货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过保管人在上面签字或盖章,将仓单交于质权人后,质押权产生效力,这就是仓单质押的雏形。相较于传统的实物抵押、质押或者是第三人保证贷款,仓单质押融资很大程度上是对典型融资担保方式的突破。
10、保单质押性质贷款
保单质押性质贷款是投保人把所持有的保单直接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若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当贷款本息积累到退保现金价值时,保险公司有权终止保险合同效力。
保单本身必须具有现金价值。人身保险合同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费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此类合同属于损失补偿性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一样,不可以作为质押物;另一类是具有储蓄功能的养老保险、投资分红型保险及年金保险等人寿保险合同,此类合同只要投保人缴纳保费超过一年,人寿保险单就具有了一定的现金价值,保单持有人可以随时要求保险公司返还部分现金价值以实现债权,这类保单可以作为质押物。
1、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目前债权融资的主要方式,其优点在于程序比较简单,融资成本相对节约,灵活性强,只要企业效益良好、融资较容易,缺点是一般要提供抵押或者担保,筹资数额有限,还款付息压力大,财务风险较高。
2、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其(或信托计划中)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委托人在发放贷款的对象、用途等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又可利用信托公司在企业资信与资金管理方面的优势,增加资金的安全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主要有三种应用方式: (1)是企业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来弥补短期资金不足,从而节省现金流支出;(2)是企业开出差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可放大信用,用更少的钱、更低的融资成本筹集更多资金;(3)是企业资金短缺时还可将收到的银行承兑票据申请贴现或者背书转让,及时补充流动资金或支付货款。
4、信用证
信用证融资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为广泛的融资产品,信用证的优点及生命力正是能为买卖双方提供融资服务。信用证融资是银行一项影响较大、利润丰厚、周转期短的融资业务,银行都把贸易融资放在重要地位。但银行的信用证融资会产生导致妨碍银行自身生存与健康发展的风险,这些风险甚至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所以必须对其风险进行控制。
5、内保外贷
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附属企业或参股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银行给境外投资企业发放相应贷款,如此一来,境内企业就可以获得境外的低成本资金。在额度内,由境内的银行开出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境内企业的境外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无须逐笔审批,和以往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2010年中,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问题的通知》,对内地银行向海外开出外币担保融资函实施额度管理,即“内保外贷”——银行对外担保的融资额度不能超过银行本身净资产的50%。
6、公司债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或转让,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承销或自行销售、或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的,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7、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定所需设备后,由租赁公司(出租人)负责购置,然后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租约定期交纳租金。金融租赁合同通常规定任何一方不能中途毁约,租赁期满后,租赁设备可以由承租人选择退租、续租或将产权转移给承租人。金融租赁方式大多用于大型成套设备的租赁。
与融资租赁不同的是,金融租赁是金融机构。
8、银行保理
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帐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银行的保理业务可分为国内保理业务和国外保理业务两类。
9、存单质押
一是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
二是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用于向金融机构贷款质押的存单,贷款机构会在核实存单的真实性以后,通知出具存单的存款银行办理资金冻结即登记止付手续,俗称“核押”,并与借款人签订质押性质贷款合同,同时将存单保存在贷款机构手中,以防止存单所有人在借款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之前将存款提走。第二种方式中,债务人为向债权人(非金融机构) 担保自己的履约能力,把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交由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自己的债务能如期履行的担保,并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到期后,如债务人不能全部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此存单上的款项优先受偿。此两种方式的质押在我国法律上称之为“权利质押”或“权利质权”,其中存单质押的相关规定分别见于我国《担保法》第75、76条《担保法解释》第100- 102 条和《物权法》第223、224 条。
10、企业债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按照职能分工,由省级发改委预审、国家发改委核准的企业债券仅限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上市企业发行的债券(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证监会监管)。
11、优先股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有权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的,公司章程应明确优先股股东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的比例、条件等事项。
12、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通俗而言就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以获取融资,以最大化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13、上市公司
(1)增发。增发是向包括原有股东在内的全体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股票。其优点在于限制条件较少,融资规模大。增发比配股更符合市场化原则,更能满足公司的筹资要求,同时由于发行价较高,一般不受公司二级市场价格的限制,更能满足公司的筹资要求,但与配股相比,本质上没有大的区别,都是股权融资。
(2)配股。配股,即向老股东按一定比例配售新股。由于不涉及新老股东之间利益的平衡,且操作简单,审批快捷,因此是上市公司最为熟悉和得心应手的融资方式。但随着管理层对配股资产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即以现金进行配股,不能用资产进行配股。同时,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更符合国际惯例,目前将逐步淡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历史舞台。
(3)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的双重特点,在其没有转股之前属于债权融资,这比其他两种融资更具有灵活性。
14、新三板企业
定向发行股票融资是新三板挂牌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新三板简化了挂牌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核准程序。新三板允许公司在申请挂牌的同时定向发行股票融资或挂牌后再提出定向发行股票。
15、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融资活动,主要是指债权企业用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而取得款项。
债权企业融资:为了解决临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获得足够的流动资金,票据债权企业可以将持有的应收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从而从银行取得一笔款项。
债务企业融资: 在具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的企业之间,特别是在关联企业之间,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做法就是互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让债权企业用商业承兑汇票先向银行贴现,然后再将从银行取得的贴现款转划给原票据债务企业,从而达到原票据债务企业从银行融资的目的。
16、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
《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的企业(内资),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仅限于前海投资和建设业务。
17、福费廷
福费廷(FORFAITING),又称买断,是银行根据客户(信用证受益人)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要求,在开证行、保兑行或其他指定银行对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做出付款承诺后,对应收款进行无追索权的融资。福费廷业务主要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利用这一融资方式的出口商应同意向进口商提供期限为6个月至5年甚至更长期限的贸易融资,同意进口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
18、贸易融资
融资贸易源于国际贸易,是指以贸易形式达到融资目的,通常指银行作为资金提供方通过远期信用证、远期托收、保理、票据贴现等金融工具给予从事大宗商品交易的企业的资金融通。融资性贸易是企业扩大贸易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在国际贸易领域有较为成熟的规则和惯例,全球80%的贸易使用了融资手段。
19、应收账款质押性质贷款
应收账款质押性质贷款是指企业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帐款收款权向银行作还款保证,但银行不承继企业在该应收账款项下的任何债务的短期融资。贷款期间,打折后的质押应收账款不得低于贷款余额(贷款本金和利息合计)。当打折后的质押应收账款在贷款期间内不足贷款余额时,企业应按银行的要求以新的符合要求的应收账款进行补充、置换。
20、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境外借款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四:试验区人民币境外借款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不包括贸易信贷和集团内部经营性融资)应用于国家宏观调控方向相符的领域,暂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包括理财等资产管理类产品)、衍生产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
(一)区内企业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规模(按余额计)的上限不得超过实缴资本*1倍*宏观审慎政策参数。其中:实缴资本以最近一期验资报告为准,借用期限1年(不含)以上。区内借款企业可以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上海地区的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专门存放从境外借入的人民币资金,只能用于区内或境外,包括区内生产经营、区内项目建设、境外项目建设等。
在试验区启动前已经设立在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时,可自行决定是按"投注差"模式还是按本通知规则办理,并通过其账户银行向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一经决定,不再变更。
(二)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按余额计)的上限不得超过实缴资本*1.5倍*宏观审慎政策参数。借用期限1年(不含)以上。借入资金可调回存入开立在上海地区银行的专用存款账户,只能用于区内或境外,包括区内经营、区内项目建设、境外项目建设等。
(三)区内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存放境外人民币借款的专用存款账户活期计息。
(四)区内银行从境外借入人民币资金须进入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在区内使用,服务于实体经济建设。
(五)上述公式中的宏观审慎政策参数由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设定,可根据全国信贷调控的需要进行灵活调整。
;❻ 股票融资是什么股票融资操作方法是什么
有一些股票出资者本身有杰出的盈余才能以及风险操控才能,但受制于本身资金量较小,其盈余才能和资金管理的才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而股票融资是处理这一问题最直接的办法。那股票融资是什么呢?
股票融资也能够说是股票,往容易上说便是向券商借钱买入股票,赚到钱了平仓,还给券商本金。
融资能够协助出资者去扩展操作规模,当出资者看好某只股票想大举介入而手中钱又不多时就能够向券商借钱买股票,当股票上涨到目标价后,出资者能够卖出股票清偿告贷,然后扩展自己的收益。反之假如亏本,也会扩展亏本程度,出资者需求合理掌握。那股票融资操作办法是什么呢?
首先在心态上要有满足的自信心,股票在扩展资金的同时也扩展了自己的风险,对自己没有自信的出资会是一场自觉的出资,在没有意图觉得苍茫的时分,很容易犯错,有时分会因为过于紧张而发挥异常。对于没有自信心的出资是一场生死未卜的出资,及时停手,先给自己建立自信心。
当然只对自己有自信心是不行的,做事情不是光凭自己有自信心就能够的,在股市上,刚进股市都是自信心满满,最终从股市逃离又何其多;所以还需求的是操盘实力,市场上的资讯新闻是雨后春笋,对信息的解读是一个高程度的体现。
其次便是股票风险操控,风险操控不仅仅资方的风险操控,出资者还需求对自己做一个操作之前的查验。一是出资者要选择自己的闲余资金做为资金,而且资金不能全部运用,需预留百分之三十到四十的预留资金,以防风险。二是股票出资者还要选择时分自己的份额,特别是按天的客户,因为杠杆能够到达十倍,风险也成倍的添加。因为份额一旦过大,风险平仓线会被抬得很高,操作上很被动。
最终选择适宜的股票份额。做的意图是为了让客户盈余,而不是让客户去冒多大风险,不要妄想用来一夜暴富,在选择股票额度的 时分要恰当,过大的份额,费用暂且不说,就仅仅风险你也未必能接受得起。所以南充誉合本钱主张,股票一定要力所能及,股票份额最好操控在5倍以内。
❼ 股票融资合法吗
挺好的,我了解的。。。
❽ 如何进行股票融资
如何进行股票融资?股票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它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增加融资渠道,它的优点是筹资风险小。个人向证券公司进行融资主有两种方式:第一、通过融资业务。这个业务需要个人有足够的抵押。这个的抵押物大多是股票或者是理财产品,当然现金资产也是可以的。第二、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股东的话,除了上述方式,还可以通过股权质押回购的方式来进行融资,并且股东通过这种方式融得的资金不仅可以用于股票的投资,可以从股票帐户中转出用于正常的企业经营。
❾ 普通股融资的优缺点
普通股票没有任何的届满日期,其所筹资本是公司永久性资本,除非公司清算才需偿还。因此,普通股本是公司资本中最为稳定的资金来源,它对保证公司最低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经营至关重要。
普通股筹资金的优点:
1、形成稳定长期占用的资本。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实力,为债务筹资提供基础。
2、资本使用风险小,股本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也不用支付固定利息。
3、筹资数额较大。
普通股筹资金的缺点:
1、普通股筹资成本较高。
2、利用普通股筹资容易使公司原有股东的参与淡化。
3、增发新的普通股股票,可能被投资者视为消极信号,从而导致股票价格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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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炒股和民间借贷(融资)有区别吗
炒股收益的基础是股票的市值上涨,它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而民间借贷的收益事先约定的,它是确定的。股票的风险来自于股票市值的减少。而民间借贷的风险来自于债务的违约。股票损失的主要责任人一般是投资人自己。而民间借贷损失的主要责任人一般是负债方。他们是有本质的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