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场内与场外股票质押有什么差异
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的区别:
一、交易方式:
场内质押融资方直接向券商进行融资;场外质押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借定向资管+单一信托方式,对融资方进行信托贷款。
二、抵押品种
场内可交易的品种,如股票、基金、债券等,其中对股票的要求:
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
2.非ST、*ST 股票;
3.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股票;
4.非交易所长期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5.上一年度没有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6.过去三个月累计涨幅不超过100%;
7.非法律、法规限制的禁止交易股票,不得质押西南证券600369;
8.无其他特别风险。
场外质押以股票为主,未涉及基金(ETF、LOF、封闭基金、债券)。
三、客户准入门槛
场内质押
初始交易金额50万及以上;场外质押3000万及以上。
② 怎么区分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
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的区别:
一、交易方式:
场内质押融资方直接向券商进行融资;场外质押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借定向资管+单一信托方式,对融资方进行信托贷款。
二、抵押品种
场内可交易的品种,如股票、基金、债券等,其中对股票的要求:
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
2.非ST、*ST 股票;
3.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股票;
4.非交易所长期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5.上一年度没有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6.过去三个月累计涨幅不超过100%;
7.非法律、法规限制的禁止交易股票;
8.无其他特别风险。
场外质押以股票为主,未涉及基金(ETF、LOF、封闭基金、债券)。
三、客户准入门槛
场内质押
初始交易金额50万及以上;场外质押3000万及以上。
③ 股票场外质押和场内质押的区别是怎样的 我不
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的区别:
一、交易方式:
场内质押融资方直接向券商进行融资;场外质押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借定向资管+单一信托方式,对融资方进行信托贷款。
二、抵押品种
场内可交易的品种,如股票、基金、债券等,其中对股票的要求:
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
2.非ST、*ST 股票;
3.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股票;
4.非交易所长期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5.上一年度没有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6.过去三个月累计涨幅不超过100%;
7.非法律、法规限制的禁止交易股票,不得质押西南证券600369;
8.无其他特别风险。
场外质押以股票为主,未涉及基金(ETF、LOF、封闭基金、债券)。
三、客户准入门槛
场内质押
初始交易金额50万及以上;场外质押3000万及以上。
④ 股票质押怎么操作
1、 借款人申请股票质押贷款
2、 机构对借款人和质押物的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审批
3、 核定授信额度
4、 借款人和机构签订合同
5、 机构通过证交所办理质押股票的管理和处分
6、 机构发放贷款
⑤ 场内股权质押与场外股权质押的不同点
交易方式和抵押品种还有客户准入门槛不同。
一、交易方式:
场内质押融资方直接向券商进行融资;场外质押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借定向资管+单一信托方式,对融资方进行信托贷款。
二、抵押品种
场内可交易的品种,如股票、基金、债券等,其中对股票的要求:
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
2.非ST、*ST 股票;
3.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股票;
4.非交易所长期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5.上一年度没有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6.过去三个月累计涨幅不超过100%;
7.非法律、法规限制的禁止交易股票,不得质押西南证券600369;
8.无其他特别风险。
场外质押以股票为主,未涉及基金(ETF、LOF、封闭基金、债券)。
三、客户准入门槛
场内质押
初始交易金额50万及以上;场外质押3000万及以上。
⑥ 一张表看懂场内股权质押和场外股权质押的异同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定义:即股票质押式回购,主要操作主体是证券公司(包括自有资金、集合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其特点是在场内(所谓场内,即交易所内)完成股票质押交收,可以在场内直接处置。
标的股票: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基金、债券或其他经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港股通股票),但不包括B股股票、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 A股股票、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股权激励限售股股票、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或其他特别处理的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登记机构:中证登(可以柜台办理,也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券商营业部远程办理,实践中一般是主办券商办理)
质押期限:场内质押期限不超过3年,续期的原则上累计不超过3年。
限售股要求:限售股质押回购的期限必须大于其剩余限售期。 董监高质押比例不应高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的25%。
风险控制方式:设定预警线、平仓线,券商采用逐日盯市方式控制风险
违约处置:
1、一般在场内处置证券,处置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权人(也可以约定证券处置过户等方式进行处理)。
2、对于仍处于限售期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业务协议》的约定处理。
标的证券权益处理:
1、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送股、转增股份、现金红利等,一并予以质押。
2、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证券不随标的证券一并质押。
风险提示:
1、根据质押标的的流动性、股价波动性、市值、行业等考虑质押率,一般限售股、转让证券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标的,质押率相应下调10-20个百分点。
2、妥善设置预警线、平仓线,充分保障处置证券金额能够覆盖融出资金本息。
3、做好逐日盯市,及时进行预警、处置。
4、应考虑股票质押的集中度(一般单一股票不超过5%股比)、大股东质押股票的比例,关注违约处置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问题。
定义:主要操作主体是银行、信托、基金子公司,实际上是在融资过程中出质人于中证登办理质押登记的一种担保手段,其不能直接在场内交收和处置股票。
标的股票:A股股票、基金、债券、B股、新三板、港股通股票(港 股通股票的质押规则参照A股执行)等
登记机构:中证登(可以柜台办理,也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券商营业部 远程办理)
质押期限:证券质押登记不设具体期限,解除质押登记, 需由质权人申请办理。
限售股要求:对于限售股的质押登记没有特殊要求。但是在违约处置时需要遵守有关限售股、董监高减持规则等监管规定。
风险控制方式:可以在质押合同中约定预警线、平仓线,要求出质人及时补充保证金或增加质押、抵押等担保措施。可以将出质人未能满足上述措施约定为实现质押权的情况,及时处置质押标的。但由于在场外操作,存在手续相对复杂、需要出质人配合等问题。
违约处置:
1、以沪市证券出质的,质押双方可申请将“不可卖出质押登记”调整为“可以卖出质押登记”(仅限于出质证券为无限售流通股或流通债券、基金等流通证券);以深市证券出质的, 质押双方可申请将有关标的证券转托管至质押处置专用托管单元,借用质押处置专用托管单元对应的交易通道, 按照常规交易方式在场内将相关质押证券卖出;【在事先约定并签署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将股票托管到证券公司并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质押登记、申请变更登记状态,以及卖出股票等业务】
2、证券处置过户抵偿债务(需要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申请办理,适用于质押登记满一年的无限售流通证券,处置价格不应低于质押证券处置协议签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证券收盘价的平均价的 90%。);
标的证券权益处理:
1、证券质押登记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予以质押登记。
2、证券质押登记期间发生配股(即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时,配股权仍由出质人行使。获配股份是否质押,由质押双方另行约定。
风险提示:
1、重点关注质押率,涉及B股、新三板股票质押时,应当充分考虑股票的流动性风险。
2、应考虑股票质押的集中度(一般单一股票不超过5%股比)、大股东质押股票的比例,关注违约处置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问题。
3、涉及限售股的,应当充分考虑违约处置时无法进行证券卖出和处置过户的风险。
4、在进行违约处置时,需要双方共同办理,需要关注出 质人的配合风险。对于非限售股,建议在签订质押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质权人单方办理,同时委托券商进行办理。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7年专注股改一件事。
⑦ 场内质押是什么意思
你好,股票质押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简称,简单来说就是把手里的股票质押了获得一笔钱,到期还款解除质押。场内质押融资方直接向券商进行融资;场外质押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借定向资管+单一信托方式,对融资方进行信托贷款。
⑧ 股票质押式回购场内和场外有什么区别
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的区别:一、交易方式:场内质押融资方直接向券商进行融资;场外质押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借定向资管+单一信托方式,对融资方进行信托贷款。二、抵押品种场内可交易的品种,如股票、基金、债券等,其中对股票的要求: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2.非ST、*ST 股票;3.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股票;4.非交易所长期停牌或除牌的股票;5.上一年度没有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6.过去三个月累计涨幅不超过100%;7.非法律、法规限制的禁止交易股票,不得质押西南证券600369;8.无其他特别风险。场外质押以股票为主,未涉及基金(ETF、LOF、封闭基金、债券)。三、客户准入门槛场内质押初始交易金额50万及以上;场外质押3000万及以上。
⑨ 股票质押流程有哪些
你好,一、股权出质流程
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 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二、 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1)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2)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四)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书;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