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股市知识 > 股票交易的场外市场有哪些

股票交易的场外市场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5-26 23:29:12

① 股票中场外市场的问题

场外市场就是我们普通人通过证券公司平台交易买卖的市场,场内市场就是那些股东之间做大宗交易的市场!

② 股票的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的区别

场内交易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股票买卖活动。证券交易所是设有固定场地、备有各种服务设施(如行情板、电视屏幕、电子计算机、电话、电传等),配备了必要的管理和服务人员,集中进行股票和其他证券买卖的场所。在这个场所内进行的股票交易就称为场内交易。目前在世界各国,大部分股票的流通转让交易都是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因此,证券交易所是股票流通市场的核心,场内交易是股票流通的主要组织方式。

场内交易也指正常交易时间场内喊价交易,也是交易量比较大、交易活跃的交易时间。
场外交易(outside dealing ):指非上市或上市的证券,不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而在场外市场进行交易的活动,而是私下以高于或低于供销会上规定的价格或附有其他条件(如搭配次货、以物易物等)的价格达成的交易。 又称“店头交易”或“柜台交易”

场外交易大多是在商品供不应求或供销会上某些规定不合理的情况下产生的。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甚至为投机倒把者提供可乘之机。要杜绝场外交易,从根本上说要建立和保持商品供求比例的协调。

③ 场外证券交易市场有哪些特点

场外交易市场是相对于证券交易所而言的,指在证券交易所之外的股票交易活动。

由于这种交易起先最主要是在各证券商的柜台上进行,因而也成为柜台市场。

场外交易所与证券交易所相比,没有固定的集中场所,而是分散于各地,规模有大有小。

场外市场以议价方式进行交易,不存在竞争的报价机制,而且管制少,灵活方便,因而成为中小企业和具有发展潜质的公司证券流通的主要场所。

④ 请问什么是股票场内和场外交易

场内交易:指的是在二级市场里交易,在我国就是沪深交易所了。
场外交易:就是otc,是双方协定就搞定买卖。
发行的话,场内要正规的券商帮你ipo,要给证监会核审还有很多限制条件,场外就没有这些了。

⑤ 关于股票的场外市场的问题

场外市场(out of counter market,OTC)或称店头市场,在海外多层次金融市场结构中十分常见。因为OTC市场比较适合规模小、业绩尚未盈利的企业上市交易。而且这种市场的监管和披露要求比较松。OTC市场是合乎法规的正式市场,它的优势是主板市场的补充,形成金融市场的多层结构,以方便投资者和企业选择。在中国,尚未允许这种市场。除了正式的上海和深圳交易所之外,不允许进行有关股票的场外交易。一般来说,OTC市场的流通性比较差,融资规模比较小,可以看成是主板市场的一种初级市场,当企业业绩和规模达到一定水平后,可以转板到主板市场。

⑥ 场外交易的品种有哪些

场外交易(over-the-counter OTC ):指非上市或上市的证券,不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而在场外市场进行交易的活动,而是私下以高于或低于供销会上规定的价格或附有其他条件(如搭配次货、以物易物等)的价格达成的交易。 又称“店头交易”或“柜台交易”
国场外交易的证券形式 我国现有场外交易证券,至少包括以下类型: 1.定向募集公司发行的股票。依照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我国曾批准设立了近万家定向募集公司。目前,除少数定向募集公司增资转变为上市公司外,尚存相当数量的定向募集公司。定向募集公司向社会法人发行的股权证依然具有股票的基本属性,只是其流通性受到法律法规限制,但依照协议办理转让依然是实践中常见的交易方式。我国历史上的两个证券交易系统STAQ和NET,均以接受定向募集公司发行之法人股股票作为主要交易对象。该两个交易系统已停办,法人股通常以协议方式转让。
2.公司发起人股股票。从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直至1994年《公司法》实施,我国法律都认可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此类公司不得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而只能由发起人认购股份。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来说,同样存在发起人股。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份在公司设立后3年内不得转让;在3年期限届满时,发起人股可以协议方式转让。
3.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本中,通常都包括发起人股、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有些还有待上市的职工股。其中,除社会公众股属于流通股并应进行场内交易外,其余股份均属于限制流通股或非流通股,可依法进行转让。根据现行法律,转让发起人股应当符合公司设立后3年内不得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其他国家股、法人股和职工股仅得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不得上市流通。依法转让发起人股、国家股、法人股以及职工股时,必须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过户登记申请,并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相应手续,否则不发生股份转让的效力。可见,转让上市公司发起人股等非流通股,也同样采取场外交易形式进行转让,而不能按照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规则流通。 4.非上市公司债券。《公司法》确立了公司债券的独立法律地位。就已发行公司债券来说,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债券尚属少数,大多数公司债券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此类转让在性质上,也属于场外交易。
5.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公司债券可以依法办理质押。证券质押虽未形成证券的现实流通,但却使得公司股票或债券具有了发生转让的潜在可能性,同样有赖于场外交易和场外交易市场的存在。
6.不记名证券。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票和债券有记名证券和不记名证券两种。记名证券应由证券持有人背书转让;不记名证券则因证券交付而发生转让。从实践情况看,公司股票多属于记名证券,公司债券则多属于不记名证券。在理论上,非上市证券的背书转让和交付转让,也属于场外交易。 场外交易市场确实存在着某些现实特点。它不同于证券交易所,甚至没有类似STAQ和NET了那样相对集中的市场形式,有的学者甚至明确否认证券公司可以办理柜台交易。在此情况下,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表现形式十分零乱,有时是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作为交易场所,有时是以股票发行人营业地作为交易场所。在证券公司挂牌收购非上市证券时,甚至无法否认证券公司营业场所具有场外交易市场的性质。无论场外交易和场外交易场所的存在形式如何变化,我国存在场外交易和场外交易场所的事实,属于不争之理。

⑦ 场外交易市场与股票交易所有什么不同

场外交易市场与股票交易所的主要不同点是: 第一,它的买卖价格是证券商人之间通过直接协商决定的,而股票交易所的证券价格则是公开拍卖的结果; 第二,它的证券交易不是在固定的场所和固定的时间内进行,而是主要通过电话成交。在股票交易所内仅买卖已上市的股票,而在场外交易市场则不仅买卖已上市的股票,同样也买卖未上市的股票。 场外交易市场在证券流通市场的地位,并不是在所有的国家都一样,场外交易市场在美国比在任何国家都发达。其主要原因是,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对证券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要求非常高,一般的中小企业无法达到。这样,许多企业的证券不可能甚至不愿意在交易所挂牌流通,它们的股票往往依靠场外交易市场,所以比其他国家的都要发达得多。欧洲国家,如英国,则有所不同,其场外交易市场远不如美国场外交易市场那样发达。原因很简单,就是交易所非常发达,在交易所交易的股票不仅包括所有上市的股票,也包括许多非上市的中小企业的股票。投资者如果想买卖某些公司发行的、没有在股票交易所登记上市的股票,可以委托证券商人进行。他们通过电脑、电话网或电报网直接联系完成交易。在场外交易市场买卖股票有时需付佣金,有时只付净价。 场外交易市场的股票通常有两种价格: (1)公司卖给证券公司的批发价格; (2)证券公司卖给客户的零售价格。在这种市场上, 股票的批发和零售价格的差价不大,但当市场平淡时,差价就要大一些,一般来说,这种差额不得超过买卖金额的5%。 总之,场外交易市场具有三个特点: (1)交易品种多,上市不上市的股票都可在此进行交易; (2)是相对的市场,不挂牌,自由协商的价格; (3)是抽象的市场, 没有固定的场所和时间。 第三市场是指在柜台市场上从事已在交易所挂牌直市的证券交易。这一部分交易原属于柜台市场范围,近年来由于交易量增大,其地位日益提高,以至许多人都认为它实际上已变成独立的市场。第三市场是60年代才开创的一种证券交易市场,是为了适应大额投资者的需要发展起来的。一方面,机构投资家买卖证券的数量往往以千万计,如果将这些证券的买卖由交易所的经纪人代理,这些机构投资家就必须按交易所的规定支付相当数量的标准佣金。机构投资家为了减低投资的费用,于是便把目光逐渐转向了交易所以外的柜台市场。另一方面,一些非交易所会员的证券商为了招揽业务,赚取较大利润,常以较低廉的费用吸引机构投资家,在柜台市场大量买卖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证券。正是由于这两方面的因素相互作用,才使第三市场得到充分的发展。第三市场的交易价格,原则上是以交易所的收盘价为准。第三市场并无固定交易场所,场外交易商收取的佣金是通过磋商来确定的,因而使同样的股票在第三市场交易比在股票交易所交易的佣金要便宜一半,所以第三市场一度发展迅速。直到1975年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取消固定佣金比率,交易所会员自行决定佣金,投资者可选择佣金低的证券公司来进行股票交易,第三市场的发展便有所减缓。 第三市场交易属于场外市场交易,但它与其他场外市场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三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而场外交易市场主要从事上市的股票在交易所以外的交易。 第四市场是投资者直接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证券交易由卖双方直接协商办理,不用通过任何中介机构。同第三市场一样,第四市场也是适应机构投资家的需要而产生的,当前第四市场的发展仍外于萌芽状态。 由于机构投资者进行的股票交易一般都是大数量的,为了保密,不致因大笔交易而影响价格,也为了节省经纪人的手续费,一些大企业、大公司在进行大宗股票交易时,就通过电子计算机网络,直接进行交易。 第四市场的交易程序是:用电子计算机将各大公司股票的买进或卖出价格输入储存系统,机构交易双方通过租赁的电话与机构网络的中央主机联系,当任何会员将拟买进或卖出的委托储存在计算机记录上以后,在委托有效期间,如有其他会员的卖出或买进的委托与之相匹配,交易即可成交,并由主机立即发出成交证实,在交易双方的终端上显示并打印出来。由于第四市场的保密性及其节省性等优点,对第三市场及证券交易所来说,它是一个颇具竞争性和市场。

⑧ 股票流通市场的分类有哪些

一级市场
·一级市场(Primary Market)也称为发行市场(Issuance M股票交易市场arket),它是指公司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投资者出售新发行的股票。所谓新发行的股票包括初次发行和再发行的股票,前者是公司第一次向投资者出售的原始股,后者是在原始股的基础上增加新的份额
折叠二级市场

·二级市场(Secondary Market)也称交易市场,是投资者之间买卖已发行股票的场所。这一市场为股票创造流动性,即能够迅速脱手换取现值。
·二级市场通常可分为有组织的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但也出现了具有混合特型的第三市场(The Third Market)和第四市场(The Fourth Market)。
折叠第三市场
·第三市场是指原来在证交所上市的股票移到以场外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换言之,第三市场交易是既在证交所上市又在场外市场交易的股票,以区别于一般含义的柜台交易。
折叠第四市场
·第四市场指大机构(和富有的个人)绕开通常的经纪人,彼此之间利用电子通信网络(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Networks, ECNs)直接进行的证券交易。
折叠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Stock Exchange)是由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的,为证券的集中交易提供固定场所和有关设施,并制定各项规则以形成公正合理的价格和有条不紊的秩序的正式组织。
折叠场外市场
·场外交易是相对于证券交易所交易而言的,凡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的股票交易活动都可称作场外交易。由于这种交易起先主要是在各证券商的柜台上进行的,因而也称为柜台交易(OTC,Over -The-Counter)。
·场外交易市场与证交所相比,没有固定的集中的场所,而是分散于各地,规模有大有小由自营商(Dealers)来组织交易。
·场外交易市场无法实行公开竞价,其价格是通过商议达成的
·场外交易比证交所上市所受的管制少,灵活方便
折叠二板市场
二板市场(the Second Board)的规范名称为"第二交易系统",亦称创业板,主要是一些小型高科技公司的上市场所,是与现有主板(the Main Board)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中国股票市场分类
(1)主板
(2)中小板
(3)创业板
(4)三版

⑨ 股票分那些交易市场

股票的一级市场
一级市场(Primary Market)也称为发行市场(Issuance Market),它是指公司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投资者出售新发行的股票。所谓新发行的股票包括初次发行和再发行的股票,前者是公司第一次向投资者出售的原始股,后者是在原始股的基础上增加新的份额 。
一级市场的运作过程
(一)咨询与管理
1. 发行方式的选择:股票发行的方式一般可分成公募(Public Placement)和私募(Private Placement)两类。
2. 选定作为承销商的投资银行。
3. 准备招股说明书。
4. 发行定价。
(二)认购与销售
具体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1.包销 2.代销 3.备用包销

二级市场

二级市场(Secondary Market)也称交易市场,是投资者之间买卖已发行股票的场所。这一市场为股票创造流动性,即能够迅速脱手换取现值。 二级市场通常可分为有组织的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但也出现了具有混合特型的第三市场(The Third Market)和第四市场(The Fourth Market)。

第三市场

第三市场是指原来在证交所上市的股票移到以场外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换言之,第三市场交易是既在证交所上市又在场外市场交易的股票,以区别于一般含义的柜台交易。 第四市场

第四市场指大机构(和富有的个人)绕开通常的经纪人,彼此之间利用电子通信网络(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Networks, ECNs)直接进行的证券交易。 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Stock Exchange)是由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的,为证券的集中交易提供固定场所和有关设施,并制定各项规则以形成公正合理的价格和有条不紊的秩序的正式组织。 场外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是相对于证券交易所交易而言的,凡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的股票交易活动都可称作场外交易。由于这种交易起先主要是在各证券商的柜台上进行的,因而也称为柜台交易(OTC,Over -The-Counter); 场外交易市场与证交所相比,没有固定的集中的场所,而是分散于各地,规模有大有小由自营商(Dealers)来组织交易; 场外交易市场无法实行公开竞价,其价格是通过商议达成的; 场外交易比证交所上市所受的管制少,灵活方便。

二板市场

二板市场(the Second Board)的规范名称为“第二交易系统”,亦称创业板(Growth Enterprise Market),主要是一些小型高科技公司的上市场所,是与现有主板(the Main Board)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二板市场的特征:
1、前瞻性市场;
2、上市标准低 ;
3、市场监管更加严格;
4、推行做市商(Market Maker)制度;
5、实行电子化交易。

⑩ 股票场外市场包括

1、柜台交易市场

它是通过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人的柜台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该市场在证券产生之时就已存在,在交易所产生并迅速发展后,柜台市场之所以能够存在并达到发展,其原因有:

(1)交易所的容量有限,且有严格的上市条件,客观上需要柜台市场的存在。

(2)柜台交易比较简便、灵活,满足了投资者的需要。

(3)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柜台交易也在不断地改进,其效率已和场内交易不相上下。

2、第三市场

是指己上市证券的场外交易市场。第三市场产生于1960年的美国,原属于柜台交易市场的组成部分,但其发展迅速,市场地位提高,被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类型对待。第三市场的交易主体多为实力雄厚的机构投资者。第三市场的产生与美国的交易所采用固定佣金制密切相关,它使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变得非常昂贵,场外市场不受交易所的固定佣金制约束,因而导致大量上市证券在场外进行交易,遂形成第三市场。第三市场的出现,成为交易所的有力竞争,最终促使美国SEC于 1975年取消固定佣金制,同时也促使交易所改善交易条件,使第三市场的吸引力有所降低。

3、第四市场

它是投资者绕过传统经纪服务,彼此之间利用计算机网络直接进行大宗证券交易所形成的市场。第四市场的吸引力在于:

(1)交易成本低。因为买卖双方直接交易,无经纪服务,其佣金比其他市场少得多。

(2)可以保守秘密。因无需通过经纪人,有利于匿名进行交易,保持交易的秘密性。

(3)不冲击证券市场。大宗交易如在交易所内进行,可能给证券市场的价格造成较大影响。

(4) 信息灵敏,成交迅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运用,可以广泛收集和存储大量信息,通过自动报价系统,可以把分散的场外交易行情迅速集中并反映出来,有利于投资者决策。第四市场的发展一方面对证交所和其他形式的场外交易市场产生了巨大的压力,从而促使这些市场降低佣金、改进服务;另一方面也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提出了挑战。

阅读全文

与股票交易的场外市场有哪些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甲公司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 浏览:714
伊利最好的股票基金公司 浏览:590
小时线数据炒股软件 浏览:176
铁塔股票行情 浏览:995
随手记如何管理股票账户 浏览:498
智远股票软件 浏览:951
600207股票行情 浏览:304
股票交易要收风险基金吗 浏览:23
股票指数账户开户 浏览:986
biliblibli 浏览:421
天天基金股票手续费多少钱 浏览:443
股票大宗交易进庄股数 浏览:179
中兴重工股票行情 浏览:90
同花顺股票软件手机版下载安装 浏览:32
股票交易中222 浏览:35
业余炒股投资者盈利战术 浏览:590
约单 浏览:474
2019年买什么概念的股票 浏览:565
标普评级 浏览: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