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证券交易所决定上市证券的每日收盘。这说法对吗
不是
应该指的是收盘价吧!?
上市证券的收盘价是由市场决定的
『贰』 公司股票被收购70%,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吗
不可以,公司被收购没有触犯退市规则。很多大企业没有上市,通过收购上市公司来达到融资和借壳上市的目的。只要流通股份达到25%以上就不能被退市。
『叁』 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和终止股票上市吗
有权,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交易的场所,有权对违反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上市公司决定终止股票交易(即退市)。就好像,你自己开了家公园,并规定不穿衣服的不能进来。这个时候你发现公园有人没有穿衣服,你就有权叫他出去。当然,他有权去别的公园逛。
这样回答,不知道能否帮助到你。如果你要具体的条款,你可以参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教材《证券发行与承销》。
『肆』 上市公司和股票交易所的关系
上市公司好比菜场摆卖的菜,谁来买卖都行,交易所就是菜场持有和管理人,出租个场地给上市公司交易他们的股票。
『伍』 证券交易所根据什么来决定买同一支股票的两张单子的先后顺序
一、集合竟价也是依次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数量优先.庄家的单也是9:15进入上海或深圳交易所系统的,但他的单数量大,所以他排前边。9:15至9:25挂的单有时间顺序按时间优先。
二、有的证券公司可以提前挂单,但实际都是9:15进入交易所系统,前一天晚上挂单和9点15分0秒挂单是同一时间进入交易所系统,数量大的先成交。
三、在9:15之前的委托只是在证券公司而没报到交易所。
四、各证券公司在9:15之前就和交易所连线了,但交易所在9:15开始接受挂单委托,在9:15那一刻及以前挂的单都算同一时间,按价格优先,数量优先。
五:集合竟价没成交的单到连续竟价时还有时间优先,但你那个例子甲乙算同一时间,按数量优先。
(1)、9点14分时就直接挂涨停价是无效的,集合竞价的时间是9点15分开始,也许你看到的
9:15出现的挂单是显示的涨停,但由于期间挂卖的多余买入的,9:25分的开盘就不是涨停价.
(2)、挂单要从9:15分整开始,由于网络传输要一定的时间,可能是几秒钟,所以不一定你是最先传输到上海或深圳交易系统的(3)交易显示不是每笔成交都显示,基本上是5秒显示一次,这5秒之间价格相同以大单者先成交,价格不同以价高者先成交.(4)遇大利好,大家包括庄稼的操盘手在9:15分打入的单比你大的很多,涨停价都是一样高,所以买不到.
『陆』 有哪些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股票上市的暂停的情形有哪些
暂停上市是基于法律规定的特殊原因而暂时影响其上市证券的情况,而非决定性地最终否定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暂停上市是指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暂停上市的公司,应当由证券交易所决定其何时及在何种条件下恢复上市。
二、股票上市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或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二)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或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
(三)公司决议解散的;
(四)公司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公司被宣告破产的。
以上便是股票上市的暂停的情形有哪些,股票上市的终止情形有哪些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柒』 证券交易所与证券公司的区别与联系
证券交易所与证券公司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
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证券交易所有公司制的营利性法人和会员制的非营利性法人,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属于后一种。
2、特点不同
证券交易所的特点在于证券交易所是由若干会员自愿组成的一种非营利性社会法人团体。构成股票交易的会员都是证券公司,其中有正式会员,也有非正式会员。证券交易所的设立须经国家的批准。
证券公司特点则是大多为国有控股企业,资产的赠与必须满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大多为非上市公司,股份流通受限制,没有市场价格,但又有上市的规划,能够满足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
3、职责不同
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证券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设计筹划改制企业的股票上市,主要工作包括:参与企业改制方案设计和制定,对拟发股票的改制企业进行上市辅导,草拟、汇总和报送发行上市的所有申报材料,组织承销上市企业的股票,承担发行上市的组织协调工作。
『捌』 什么情况下证券交易所可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玖』 证券交易所什么情况可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5)其他情形
『拾』 中国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面额规定
股票面值如何确定?股票面值,是股份公司在所发行的股票票面上标明的金额,其作用是表明每一张股票所包含的资本数额。紫金A股上市前,我国A股市场的股票面值均以人民币为记价单位,且每股面值统一为人民币1元。
股票面值的确定,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有章可循的。我认为,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来看, 其每股面值应统一为人民币1元。理由如下:
1994年8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特别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证券委会同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可以对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作出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所要求的内容;公司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删除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内容”。1994年8月27日,原国-务-院证券委、国家体改委根据《特别规定》第十三条发布了《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规定:到香港等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其公司章程中载明《必备条款》所要求的内容,并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删除《必备条款》的内容。同时还指出,在此之前已经获得批准到香港等境外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不符合《必备条款》规定要求的,有关公司应当在该《通知》发出后的第一次股东年会上,对其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必备条款》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有面值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但是,由于历史原因,143家H股公司中有41家公司的H股每股面值低于1元,与《必备条款》的上述规定不一致。这部分公司回归境内发行A股,涉及到以人民币为记价单位的面值确定。由于长期以来我国股票市场早已形成了每股面值1元的惯例,因此,紫金矿业0.1元面值股票的发行,不可避免地带来一系列问题:
一是不同面值股的出现加大了证券市场监管的复杂性和难度。过去近20年中,不仅我国广大投资者早已对1元面值股习以为常,而且监管部门也早已习惯了对统一面值股票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其监管规则亦大多与这种面值统一的市场运行状况相契合。如果市场上充斥着成千上万种面值的股票,甚至同一家公司发行多种面值股的话,其所带来的市场乱象将显而易见。市场的混乱不可避免地会加大监管的难度,如果监管部门的监管思维、规则、方式和手段不能适应这种市场变化作出及时的调整,可能会削减监管的效力,对市场稳定运行产生不利的后果。
二是不同面值股的发行异变为一些公司恶意圈钱的手段。股票面值虽然在股票发行与交易价格的决定中并不起作用,但在统一面值的情况下,人们可以通过对不同公司股票发行价格或溢价倍率的对比,大体判断某种股票发行价格的高低。但是,在股票面值多样化的情况下,不同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对比失去了统一的基础,一只面值1元的股票和一只面值0.1元或0.01元的股票可能具有相同的发行价格。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公司可能会有意利用这种股票发行价格的不可比性,名义上降低股票的发行价格,实质上则将低面值股的发行作为高价恶意圈钱的手段。以紫金矿业本次0.1元股的发行为例,表面看,其发行价的区间上限只有7.13元/股,发行价似乎低得不能再低,但折合为1元面值股,其发行价区间上限实则高达71.3元/股,面值溢价率超过70倍,创出了A股发行溢价倍率的新纪录,其对应的市盈率也高达39.26—40.69倍,与当前整个中国股市的市盈率基本持平。可以预料,随着股票面值的进一步多样化,今后以降低股票面值做幌子而高价发行、恶意圈钱的现象会时有发生。如何防止这种行为的蔓延,是监管部门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三是不同面值股的发行加大了投资者了解情况的难度。与成熟的股票市场相比,我国股市的散户投资者可能是最多的。这些小投资者相关知识极度缺乏,即使在1元面值股统一的情况下,面对1600只左右的股票和大量的权证等投资对象,都云里雾里。如果再面对股票面值的千差万别以及由此引起的市场估值体系的混乱,更会使股在交易中无所适从,甚至很容易受到所谓“低价股”的误导。这种情况下对肩负着投资者教育职责的监管部门无疑是一种新的挑战。
四是不同面值股票的发行还有可能导致股票价格指数的失真。目前两市股价指数的编制乃是建立在股票面值统一的基础上。而0.1元股的发行以及随后可能出现的股票面值多样化,将使现行股价指数失去统一的基础,特别是大量小面值股的发行,更有可能使名义股价指数与实质股价指数相背离,从而导致隐性股市“泡沫”的出现。如何适应股票面值多样化的新情况而形成新的股票市场估值体系,也是摆在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项新课题。
五是估值标准紊乱。中国股市一大问题是上市公司估值标准不够规范和稳定。成熟市场上股票定价标准是比较明确的,市盈率在15~20倍左右,新兴市场高一点,在35倍市盈率左右。反观中国股市,对股票的估值一直缺乏稳定而明确的标准。去年市场上涨时,许多分析师可以把企业估值标准提高到市盈率60倍甚至是100倍以内,而在最近呢,甚至是市盈率低至10倍的股票机构还在不断卖出。
总之,股票面值的确定,离不开此时、此地的实际,决不能够随心所欲、生搬硬套。那种以为把国际资本市场“司空见惯”的东西套到中国股市就可以,以为股票面值要怎么定就怎么定的言论,完全是痴人呓语,十分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