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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股票分析

发布时间:2021-06-16 03:32:20

『壹』 股票定价策略研究开题报告

对于投资一只股票就要有相当的眼光,放眼未来才能把握现在,所以不能局限眼前的利益,结合未来的企业发展前景,从它的净利润率和公司本身的负债资产质量毛利率和每年的复合增长率来判断它未来的1-2年的估值,结合当前市场其所在行业的平均估值给出一个合理的估值,这样再结合目前的市场氛围和未来的一两个月的趋势,适当把价格控制在估值合理的区间,这样的投资一般还是会经得起市场的考验的,不论市场的变化如何,终究还是会朝着股票自身的合理价值区域回归的,因此理论估值和实际逻辑分析相结合就是会有较好的选择,自然心中大致也会有了一定的合理的价格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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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组合规模风险和收益的关系研究

内容摘要:现代投资组合理论认为不同风险资产进行组合后,在保证投资收益的基础上可以有效地降低组合的风险。本文以沪市上市公司为例,根据上市公司2001-2005年近五年来的市场表现,分析投资组合规模、风险和收益的关系。通过研究发现:投资组合存在适度组合规模,组合规模过大会出现过度组合的问题;组合规模的增加能够有效地降低非系统性风险,但在提高组合收益上效果并不明显。

关键词:投资组合 投资风险 投资收益 实证研究

在证券市场上,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都面临着如何提高证券投资收益和降低证券投资风险的问题。根据现代投资组合理论,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时,可以在两个层面上进行投资组合,第一个层面是对证券市场上已有的证券投资品种之间进行投资组合,第二个层面是对同一投资品种内部的产品进行投资组合。
投资者通过两个层面上的投资组合可以在保证收益的基础上,大大降低证券投资的风险。对机构投资者而言,由于其资金实力比较雄厚,能够保证其在两个层面上都可以进行广泛地投资组合,从而达到提高收益和降低风险的目标。
由于目前能够在证券市场中进行交易的投资品种并不是很多,而且每一个进行交易的投资品种有其特殊的发行主体和交易主体,其市场功能和定位也完全不同,其在证券市场的存在是为了满足不同投资者不同的投资需求,其所表现出来的风险与收益的关系也比较匹配,故在第一个层面中通常不存在投资组合规模问题。机构投资者通常会在第二个层面上面临投资组合的规模问题,虽然通过进行广泛的投资组合可以使投资风险降到很低的水平,但由于组合规模过大投资的对象过度分散也会降低投资组合的收益。这主要是因为维持数目众多的证券组合需要较高的交易费用、管理费用和信息搜寻费用,而且数目众多的证券组合中可能包含一些无法及时得到相关信息且收益较低的证券,从而无法及时有效地进行投资组合调整。对个人投资者而言,由于其资金和精力有限,在两个层面上都无法进行广泛地投资组合,只能选择较小的投资组合,通常把资金集中投资于某一投资品种,由于投资组合的过度集中又使其面临巨大的投资风险。个人投资者也需要在有限的条件下进行适当的投资组合以规避投资风险。
因此,证券投资组合的规模既不能过度分散也不能过度集中。投资组合规模、风险和收益之间存在最优化配置问题,即一个合理的组合规模可以降低投资风险,保证稳定的投资收益。根据中国证券市场的不同交易品种的实际交易情况,证券投资组合的规模问题一般只表现在股票投资上,证券投资组合的规模问题基本上可以用股票投资组合的规模问题来反映。

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关系研究综述

从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开始出现了一批对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关系研究的经典文章,成为当时投资组合理论研究的一个热点,这些研究主要是围绕简单分散化所构造的组合即简单随机等权组合来展开的,但都有其各自不同的侧重点。具体来说,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研究一国证券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的关系;二是从数理角度来推导组合规模和风险之间的模型;三是研究跨国证券投资组合的规模与风险的关系。相对来讲,研究一国证券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的关系更具有现实意义,大多数的研究也主要围绕一国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从中找出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的相互关系。

国外学者研究综述
埃文斯和阿彻第一次从实证角度验证了组合规模和风险之间的关系。他们以1958-1967年标准普尔指数中的470种股票为样本,以半年收益率为指标,采用非回置式抽样方法,分别构建了60个“1种证券的组合”、60个“2种证券的组合”……60个“40种证券的组合”。在计算各个组合的标准差后,再分别计算不同规模组合标准差的平均值,并标准差的平均值代表组合的风险。
研究发现:当组合规模超过8种证券时,为了显著(0.05水平)降低组合的平均标准差,需要大规模地增加组合的规模。t检验的结果表明,对于只含2种证券的组合,为了显著降低组合的平均标准差,必须增加1种证券,对于规模为8的组合,必须增加5种证券,而规模大于19的组合,至少必须增加40种证券,才能取得显著的降低效果。组合规模与组合的分散水平存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关系,组合标准差的平均值随着组合规模的扩大而迅速下降,当组合规模达到10种证券时,组合标准差的平均值接近0.12,并趋于稳定,再扩大组合规模,组合标准差的平均值几乎不再下降。
费希尔和洛里(1970)对比研究了简单随机等权组合和跨行业证券组合,研究发现:当组合规模超过8种股票时,组合的收益和风险开始趋于稳定,因此增加组合中的股票数不能再有效地降低非系统性风险;在同等组合规模上,跨行业证券组合的收益与风险和简单随机等权组合无显著的差别,因此,跨行业证券组合不能取得更好的分散非系统性风险的效果;市场整体的分散程度只有“一种股票”组合的50%-75%,即市场整体的风险只是“一种股票”组合风险的50%-75%。持有2种股票可降低非系统性风险的40%,当持有的股票数分别为8、16、32、128种时,分别可降低非系统性风险的80%、90%、95%、99%。

国内学者研究综述
国内学者对投资组合理论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应用也作了大量的研究。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研究投资组合规模与组合风险关系上,通过构造简单随机等权组合来观察组合风险随组合规模扩大而变化的情况,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施东晖(1996)以1993年4月-1996年5月上海证交所的50家股票为样本,以双周收益率为指标,采用简单随机等权组合构造50个“n种股票组合”(n=1,2,…,50)来推断股票组合分散风险的能力,得出“投资多元化只能分散掉大约20%的风险,降低风险的效果极其有限”的结论。
吴世农和韦绍永(1998)以1996年5月-1996年12月期间上证30指数的股票为样本,以周收益率为指标,采用简单随机等权组合方法,构成了30组股票种数从1~30的组合,以此研究上海股市投资组合规模和风险的关系,结果表明,上海股市适度的组合规模为21~30种股票,该组合规模可以减少大约25%的总风险,但是,他们更重要的发现是这种组合降低风险的程度和趋势是非常不稳定的。
李善民和徐沛(2000)分别以深市、沪市以及深沪整体市场为目标研究市场,计算各个市场组合规模与风险的关系,得出“投资者实现投资多元化,持有的股票总数大约可以控制在20种以内,这一适度规模可以使总风险减少约50%”的结论。
顾岚等人(2001)以深沪114种股票为样本,以日收益率为指标,分别研究了不同年份、不同行业的等权组合规模的情况,得出“不同年份的组合方差相差很大,不同行业对于不同组合数目方差的降低有明显差别”的结论,此外他们还对比了马科维茨组合和简单等权组合,发现在方差的减少效果上,马科维茨组合优于简单等权组合,并且马科维茨组合的规模小于简单等权组合。
高淑东(2005)概括了证券组合中各证券预期收益之间的相关程度与风险分散化之间的关系,通过分析指出:其一,证券投资组合中各单个证券预期收益存在着正相关时,如属完全正相关,则这些证券的组合不会产生任何的风险分散效应,它们之间正相关的程度越小,则其组合可产生的分散效应越大;其二,当证券投资组合中各单个证券预期收益存在着负相关时,如属完全负相关,这些证券的组合可使其总体风险趋近于零(即可使其中单个证券的风险全部分散掉),它们之间负相关的程度越小,则其组合可产生的风险分散效应也越小;其三,当证券投资组合中各单个证券预期收益之间相关程度为零(处于正相关和负相关的分界点)时,这些证券组合可产生的分散效应,将比具有负相关时为小,但比具有正相关时为大。
黄宣武(2005)利用概率统计原理对证券的投资组合能减轻所遇的风险作了讨论,并介绍了如何选择投资组合可使所遇风险达到最小。实证表明:证券组合确实可以很好的降低证券投资风险,但也必须注意,证券组合的资产数量并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恰到好处,一般在15种到25种之间,可以达到证券组合的效能最大化。
杨继平,张力健(2005)应用上证50指数中的36只股票近三年的月收益率数据对沪市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分散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并讨论股票投资组合适度规模的确定问题。 通过实证研究得到以下结论:其一,上海股市的投资风险结构有所完善,但投资风险的绝大部分依然体现在宏观的系统风险方面,而较少体现在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等非系统因素的非系统风险方面,从而造成投资者无法以股票表现的好坏来评价公司的经营业绩;其二,上海股市个股表现优劣相差悬殊,投资者不可只为追求组合非系统风险的分散,而盲目增加组合规模,进行理性的筛选是必要的。
本文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通过采用上海证券市场最新的数据,研究在现有的市场情况下,投资组合规模、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之间的关系。希望通过研究,能够为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组合提供理论和实践的参考。

实证研究

研究样本及数据
本文以2001年1月1日以前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为样本,一共为562家上市公司,再剔除资料不全的上市公司共有352家上市公司纳入我们的研究范围。本文以周收益率为研究对象,研究上述公司在2001年-2005年时间段内进行投资组合的市场表现。数据主要来源于爱建证券网上交易系统,还有部分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投资组合的构造方法
本文采用非回置式随机抽样方法从352家上市公司选择股票,并按照简单等权的方法进行1-30种股票的投资组合。这样进行投资组合的构造,主要是考虑计算比较方便,并且能够说明组合从1只股票增加到30只股票每增加1只股票,对组合投资收益和风险的影响。为了减少一次抽样所带来的误差,本文重复进行了30次这样的随机抽样。通过计算同种规模的投资组合的股票收益率和标准差,得到每种组合规模组合收益率和标准差的平均值,作为该种组合规模的收益率和风险值。

投资组合收益率和风险的计算方法
本文采用对数收益率的方法来计算投资组合的周收益率,由于部分上市公司在整个研究期内发生过分红派息的情况,为便于不同时期的数据进行比较,对上市公司的周收盘价进行了复权处理,这样上市公司的周收益率可以表示为:
Rp=LN (Pt/Pt-1),投资组合风险用组合的标准差σp表示。
投资组合的规模、风险和收益的关系

本文以2001年1月5日至2005年12月30日(共248周)经过复权处理的股票周收盘价作为计算依据,按照投资组合的构造方法进行投资组合,并根据投资组合收益率和风险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各种不同组合规模的收益率和风险。同时,为了便于比较,以同时期的上证指数的周收盘指数来计算上海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和市场收益率。这样组合的非系统风险就可以通过计算组合的平均标准差与上证指数的标准差而得到。经过计算得出如下结果(见表1)。

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的关系 从表1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当组合的规模从1种增加到2种时,组合非系统风险下降了0.74%,当组合的规模从2种增加到5种时,组合非系统风险下降了0.42%,当组合的规模从5种增加到11种时,组合的非系统风险下降了0.26%,当组合的规模从11种增加到17种时,组合的非系统风险下降了0.13%,当组合的规模从17种增加到23种时,组合的非系统风险下降了0.03%,当组合的规模从23种增加到30种时,组合的非系统风险下降了0.01%。从投资组合的非系统性风险下降的情况来看,当投资组合的规模达到17时,非系统风险趋于稳定,达到0.56%。就组合的总风险而言,投资组合的规模达到17时,组合风险也趋于稳定,达到3.34%。虽然继续增加投资组合规模能够降低组合的风险,但当组合数增加到30种时,非系统风险仍有0.52%,组合规模增加了13种,风险仅降低了0.04%,组合的效果大大降低。
从整体上来看,在上海证券市场上随着投资组合规模地不断扩大,投资组合的风险会出现逐步下降的趋势,而且风险的下降速度也是逐渐减少的,最终会趋于稳定。根据投资组合理论,投资组合可以分散组合的非系统风险,但无法分散系统风险,投资组合风险的下降主要是由于非系统风险的下降引起的。因此,计算非系统风险下降额这个指标,能够很清楚地反映投资组合规模的扩大对组合风险的真实影响。
组合规模与风险的回归模型 根据上述的实证检验,可以看出投资组合的规模与组合的风险之间存在相关关系,即投资组合规模的增加会减少组合的风险,但这种关系不是严格的线性关系,埃文斯和阿彻认为投资组合规模与组合风险的关系是:
Yi=A+B/Ni
其中:Ni为组合的规模(i=1,2,3,∧,n);Yi为不同组合规模的σ。本文用表1中的组合风险和组合规模的实际数据对上述模型进行检验,得到如下检验结果:
Yi=3.2747+1.7345/Ni(240.23)(29.49)
R2=0.9688 R2=0.9677 F=870.04
回归模型拟合的非常好,拟合优度为0.9688,调整后的拟合优度为0.9677,整体的F检验也非常显著,各个参数的t检验(括号内的数值)也非常显著,这也说明投资组合规模与组合风险之间确实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我们可以用上述模型对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合理的估计。由于组合中存在系统性风险,因此,当N趋向于无穷大时,组合的风险并不趋向于0。
再用表1中组合非系统风险和组合规模的实际数据对上述模型进行检验,得到如下检验结果:
Yi=0.4947+1.7345/Ni(36.29)(29.49)
R2=0.9688 R2=0.9677 F=870.04
这个模型与前一个模型的结果基本相同,只是方程的常数项有所不同,各个参数的t检验(括号内的数值)也非常显著,拟合的结果和上一个模型是一致的,这也充分说明随着投资组合规模的增加,投资组合只能降低组合的非系统风险,而无法降低系统风险。而这个模型之间的差额就是投资组合所面临的系统风险。
组合规模与收益的关系 从表1中的数据中可以得出:当组合规模从1种增加到2种时,组合的收益上升了0.01%,当组合规模从2种增加到5种时,组合的收益上升了0.02%,当组合规模从5种增加到11种时,组合的收益上升了0.02%,当组合规模从11种增加到17种时,组合的收益上升了0.02%,当组合规模从17种增加到23种时,组合的收益上升了0.01%,当组合规模从23种增加到30种时,组合的收益上升了0.01%。当组合规模达到30时,组合的收益为-0.44%,与市场组合-0.23%的收益相差0.21%。
根据投资组合理论,组合的收益是组合中各风险资产收益的线性组合,投资组合数的增加通常并不能增加组合的收益。从实证结果来看,在上海证券市场上随着组合规模的增加,组合的收益出现了有规律的上升趋势,但收益的这种上升程度并不是很高,当组合数增加到一定程度后,组合的收益的变动范围基本上保持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即使组合的规模达到很大,与市场组合的收益差距依然很大。因此,投资组合规模的增加并不是增加组合收益的主要途径。

结论

在2001年至2005年期间,上海证券市场上适度的投资组合规模数为17种股票。这种投资组合规模可以降低投资组合总风险1.55%,降低投资组合的非系统风险的比例为73.46%。
投资者可以通过增加投资组合中的股票数来降低组合的非系统性风险,但不能降低系统性风险,组合风险在组合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将趋于稳定。
简单的投资组合并不能很好地提高组合的收益水平,投资组合规模存在一定的有效区域,当组合规模超过该区域时将导致组合的过度分散化。组合的过度分散化会产生各种交易费用及相关的管理成本,这样势必会降低整个投资组合的投资收益。

参考文献:
1.吴世农,韦绍永.上海股市投资组合规模和风险关系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1998(4)
2.李善民,徐沛.Markowitz投资组合理论模型应用研究[J].经济科学,2000(1)
3.顾岚,薛继锐,罗立禹,徐悦.中国股市的投资组合分析[J].数理统计与管理,2001(5)
4.高淑东.证券投资组合风险的分散化[J].集团经济研究,2005(2)
5.黄宣武.现代投资组合风险与收益的评价[J].甘肃科技,2005(6)

『叁』 论文,股票投资与基金投资分析的开题报告中,所用方法(技术路线)怎么写啊

你分数加高点肯定有人指教,才20分,做人要厚道兄弟。

『肆』 《股价波动及相关影响》的开题报告如何写

开题报告需要形式与实质并重。具体写法如下

  1. 阐述研究目的和意义。

  2. 文献综述。通过研读国内外文献,总结提炼出主要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3. 你准备研究些什么以及要达到的效果。可以研究股价变化对上市公司财务运作的影响,股票市场整体波动对社会融资方式、融资成本的影响。你的题目太大太空了,建议只写一小方面,写透彻。

『伍』 公司股票投资价值分析的选题依据

首先是看公司财务状况,以财务的角度进行价值的分析,这也是最直接得分析方法。
其次是行业分析,看一看公司所属的行业,是不是国家支持扶持的行业为。这种行业是处于朝阳行业还是面临技术更新淘汰的行业。评估一下本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
第三是国家政策的分析,看看国家经济政策的导向是什么,也就是企业宏观政策环境。
当然还有企业文化价值取向的分析,领导者个人能力和价值观的分析等等,由于时间和板块的局限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陆』 股票对人们的生活的影响的课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目前的中国股市,是中国股民走上贫困道路的最佳途径.因为,中国人的骨子里都有种好赌和信命的性格,这两种性格用到股市中,就会使他们主观性强客观性差,常常是宁愿相信有好庄家,也不愿想信有好的公司,好的业绩,所以他们的行为就是每天与那个在躲在幕后的庄家对赌,而很少花心思冷静的思考一家公司的业务财报及前景等信息,也不关心市盈率不关心自己打算买卖的股票的实际价值,最终,这种赌博的结局就是钱被亏掉了,而后进入这个股市的人则一批又一批的重演着这场悲剧.这就是我们的中国股市.人们买房的钱,借来的钱,生活的钱,娶妻的钱等等等等,在这个市场中被亏掉了,人们的生活会怎样呢?如果你有想象力的话,你自己想想啦.

『柒』 开题报告中的盈利能力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怎么写

企业盈利能力是对公司的利润表中的财务畅据进行分析,主要几项指标可以在《财务管理》中找到,每个指标可能会涉及多个会计科目,请逐一分析。综合性越强的指标越要深入分析。

企业盈利能力分析主要是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为基础,通过表内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构建一套指标体系,通常包括销售净利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利息保障倍数等,然后对盈利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价。

(7)开题报告股票分析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盈利的用途有两种,一种是向股东分红,一种就是作为资本金投入企业的经营当中,前者为企业所有者带来了收益,后者则为企业经营提供了更多的可使用资金。

投入经营的资金可以用于偿还长期债务、扩大经营规模等经营活动,如果能够引起企业经营规模扩大、盈利增长,就会形成一个正向的循环,使得盈利和营收互相促进一起增长。

如果企业亏损,那么表示企业的成本费用开支大于收入,企业未来的资金储备可能不足,长期债务可能无法得到偿还,不但不能为股东带来收益,而且可能还会需要进行融资。

『捌』 上市公司筹资策略及效果分析开题报告

〔摘要〕本文从市场经济环境、企业、企业会计等不同层面分析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次根源,并建议采取相应对策。本文还探讨了企业会计信息与我国法律监管的关系,指出整合现有法律资源和增加新的法律成分是完善我国会计信息失真法律责任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上市公司 会计信息失真 法律监管及责任主体的确定
一、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会计信息是管理者、投资者和债权人等改善经营管理、评价财务状况、做出投资决策、防范经营风险的主要依据。会计信息失真将会给管理者、投资者和债权人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尤其是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企业上市成为了国企市场化的必由之路。按《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要求,一定的赢利水平是公司成为准上市公司的先决条件,为达到这些条件,不少企业可谓绞尽脑汁通过会计调节来“创造”赢利。会计信息失真从表面看是管理问题,或者是单位领导或者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但究其实质,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从宏观层面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是判断企业会计系统运行的制度基础和环境状况,这些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往往是根本性的。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判断:1.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程度。包括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产权制度的确立,通过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理念等。2.市场秩序的规范化程度。包括市场机制,市场规则,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及其执行的有效性等。3.投资者行为理性化程度。包括投资者群体的理性投资理念,投资风险防范与约束机制等。4.法律约束的有效性。包括对资本市场各个参与者行为的法律约束,对资本市场监管者的法律约束,对企业经营行为的法律约束,对企业会计行为的法律约束等等。
(二)从微观层面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是判断影响企业会计系统运行的各个决定性因素是否以合理的方式存在,这些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是最为直接的。1.从企业角度分析,分析的重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企业组织管理体制,(现代大公司和集团公司的)内部产权机制,企业创新机制,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企业约束与激励机制等。2.从企业会计角度分析,分析的重点包括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机制,会计核算规范体系,会计信息质量控制体系,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体系等。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形成过程
促使会计信息失真从其形成过程来看,通常产生于两个主要的信息处理环节:信息的形成过程和信息的披露过程。
从会计信息的形成过程来看,信息失真可能表现在这些方面:搞数字游戏,虚增发生额和余额;隐瞒截留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虚增成本以便偷漏税款;捏造事实,开虚假发票报销;串用或乱用会计科目等。另外,一些上市公司为了本公司的利益,甚至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科目,甚至是在收入、费用和成本科目上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或谨慎性原则进行核算,不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摊销预提费用、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或支出,人为地操纵成本费用的计算标准和利润分配方法,从而掩盖企业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不利于投资者和债权人正确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虽然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因素是在会计信息的形成过程中,但对于企业外部的信息使用者来讲,他们难以得到来自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实际情况,他们的投资或贷款行为主要受公开披露的会计信息的影响。因此,许多上市公司又在会计信息的披露环节上对报表进行再加工。曾经对中小投资者产生过重大投资决策影响的失真财务报告,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中屡见不鲜。有不少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弄虚作假,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报表附注说明简单,甚至被忽略。上市公司必须在附注中向信息使用者传递补充的会计信息,如采用何种会计处理方法等。因为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将产生不同的报表数据,所以,如果不充分揭示企业会计核算所选择的方法,将使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倘若没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的话,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用性将大打折扣。2.审计部门监督不力。按照国际惯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必须由注册会计师审计并签字才能最终确认,其目的是通过独立核算的第三方认证,增加会计信息的可信度,降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风险。3.数据的不准确和不真实。这是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上市公司可以随意调整资产价值的大小,虚增收入,利用费用或折旧或应收应付等科目任意调节利润,从而达到迷惑广大社会公众的目的。
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综上所述,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一方面要从宏观入手,真正建立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监督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使上市公司在法制的轨道上正常运营;二要从微观角度入手,加强会计人员的管理和继续教育,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强化内部监督,遵守国际规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体对策建议如下:
(一) 从外部宏观上,首先要按市场要求,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只有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自我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才能使企业自觉遵守经济规律,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其二,企业用人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程序办,充公引入竞争机制,要建立起能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经营者业绩和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其三,完善财经法规制度,充实财务会计管理手段。企业可利用网络实现对分支机构、远程库存的远距离财务监控和集中管理。其四,加大内部、外部控制力度,强化企业内部财会管理、监督权,确保会计信息真实。
(二)从内部微观上看,企业可通过加强会计控制建设来治理会计信息失真。
1.加强会计控制,拓宽对会计控制的认识。传统的会计控制是指会计人员通过对反映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的复核与检查以证实其是否真实地记录了各项客观的经济业务。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记账凭证、各类账簿及报表的相互核对及审阅,实现对经济业务的监督与控制。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情况下,单一的控制环境使会计履行控制与监督职能比较容易,会计信息输出也比较客观。但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所有者与经营者存在着利益不相容、信息不对称及激励不相容三大矛盾,使得现行会计管理体制下,会计反映失实,会计控制弱化。在承认“人都是有限的理性经济人”这一前提条件下,会计代表谁来控制经济业务这种主体选择的不同,必然导致其控制内容与方法的不同。代表经营者的控制或再监督显然不同于代表所有者的监控,所以两权分离环境下会计控制的利益代表及控制目标需要重新审定。
2.加强会计控制,优化会计控制的环境。具体来讲,就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计出一套使经营者在获得激励的同时又受到相应的约束,以保障所有者权益的机制。激励与约束的有效结合,将使经营者行为与所有者目标实现最大程度的一致。对经营者的约束,所有者可以利用业绩评价,或通过董事会利用公司章程规定经营者的权限范围,还可以派出监事会直接监督经营者的代理权,以维护所有者权益;对经营者的激励可以尝试推行年薪制与股票期权计划,使经营者利益与股东权益相结合。
3.充分发挥会计控制的作用,改变现行会计管理体制。由所有者委派财务总监,领导会计机构及会计工作,财务总监对所有者负责,会计人员对财务总监负责。公司业务运行则由经营者全权负责,财务总监与经营者相互配合相互监督,通过财务总监使所有者与经营者达到激励相容。财务总监制的会计管理体制下,会计控制的范围不仅仅是账、证、表的相互核对与审阅,还应包括业务流程的标准化设计与控制、业务处理过程不相容职务的控制、事后的复核与分析控制、财产清查核对控制。除此而外,各公司可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结合经营战略、管理方法设置其他必要的控制点。通过关键控制点的有效运行,实现会计控制的目标――维护所有者权益,使会计提供的信息具有相关性与可靠性。
4.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职业道德,使会计控制有效发挥作用。首先,应重视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将对外提供真实信息作为聘任、考核会计人员的重要内容。其次,要切实抓好会计人员的经常性管理。主要是加强对会计证的管理,以保证持证会计人员真正具备从事会计工作的能力,保证会计证的权威性、严肃性。再次,要切实抓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高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修养。一个财会人员不仅要精通业务、熟悉法规,具有高超的会计水平,更要品质好、思想过硬,真正与企业共命运。因此,财会人员需要不断充电、回炉,提高自身素质,这样才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为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提供前提条件。
(三)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1.强化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发挥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尽管公司法已对监事会人员、职责等做了规定,但绝大多数企业的监事会受人事、财务等方面的压力而有名无实,而只有让其责、权、利独立,才能真正发挥其监督企业会计系统对外提供和披露准确的会计信息的作用。
2.强化公司外部监督机制。外部监督的强化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西方国家的经验表明,民间审计制度对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是十分有效的。要真正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作用,国家一方面要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质量,另一方面应对注册会计师的服务质量进行抽查,严惩违反职业道德及执业规范执业的行为。二是加强国家行政干预。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过程中,政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干预的程度及效果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财政机关、审计机关、证券监督管理机关等政府机关应加强对不实会计信息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同时应建立不实信息查询网,让企业和社会公众可随时查询提供不实会计信息的企业及责任人员,增加企业、经营者及会计人员的违规名誉风险和违规成本;另外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采用会计委派制等政府干预形式,通过政府的综合管制来改善会计信息失真的状况。
四、我国会计信息失真责任主体法律责任的完善
任何行为都是成本收益权衡的结果,会计信息失真行为的责任主体也不例外。法律责任的有效性是责任主体的成本收益和法律监管成本收益相博奕的结果,责任主体行为的有效说明法律监管的无效,同样法律监管的有效说明责任主体行为的无效。
法律监管是政府行为也是经济行为,由于法律监管的有效性分析过于宏观,我们只能从法律监管后的市场反应间接地分析。首先,如果法律监管有效,法律实施后相关的违法现象应该下降,反之说明法律监管效率不高。据胡奕明对1996-2001年我国对上市公司违法性会计信息的处罚统计表明,无论是违法的绝对量(分别是1、10、22、26、52、104家)还是其占上市公司的处罚比例(分别为百分之0.19、1.34、2.59、2.74、4.78、9.01)都呈上升趋势,这说明我国目前的法律监管不得力。再进一步看我国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处罚力度。陕西省审计学会课题组(2000)统计了22例在我国有很大影响的会计信息失真案例,结果显示:处罚时间严重滞后,80.91%的处罚在三年以后,会计信息失真给市场和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已无法挽回;另外处罚过轻,以针对内部管理人员的处罚为例,处罚种类只有警告、罚款和市场禁入三类,较重的市场禁入只占2.11%,较轻的罚款占46.15%(且人均罚款只有3.44万元,低于会计法规定的5万元),而最轻的警告约占51.74%。
有鉴于此,对于我国会计信息失真责任主体法律责任的完善,本文建议应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要整合现有法律资源,理顺相关法律间的关系。目前与会计信息失真相关联的法律相当混乱,对同一事项的认定不同的法律有不同的解释,如对责任主体罚款的规定:刑法为2-20万元,公司法为1-10万元,证券法为3-30万元,而会计法为0.3-5万元,相关法律间的混乱势必造成多头执法,这不利于对会计信息失真的监管。其次,增加新的法律成分。一要加大处罚力度,总体而言我国对会计信息失真行为监管的法律手段还不够严厉。美国通过的《公司责任法案》将违规首席执行官的处罚增加到10-20年的刑期和100-500万美元的罚款,韩国商法对不真实报告罪的处罚是5年以下徒刑或1500万韩元的罚金,相比之下,我国对责任主体的处罚就算不了什么了。二要确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民事责任的主体,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上市公司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上市公司和有关责任人应当对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尽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9日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此已经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并且将控股股东纳入责任主体范围,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应对因虚假财务报告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是否仅仅包括上述人员?从诚信义务的分析出发,对财务报告负有义务和责任的主体应当包括:
(一)上市公司法人:上市公司对投资者负有诚信义务,因此应当对投资者因虚假财务报告而产生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的董事:股东将公司的管理权交给董事,不管董事与公司之间是信托关系还是代理关系,都是基于对董事的信任,这种信任就意味着责任。如果董事在审核财务报告时没有达到适当的谨慎标准,存在故意欺诈或者疏忽,导致财务报告发生错误陈报或构成误导,从而给信赖此财务报告的投资者造成损失,就有负股东对其的信任和依赖,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使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也不能免除董事的义务。
(三) 上市公司经理:经理对公司和第三人(包括投资者)负有诚信义务。现代公司下,由于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因而相对于一般的董事,尤其是外部董事,更加熟悉公司的运营情况,对企业真正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更为清楚。会计部门受经理的领导,因此财务报告的编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理的意志。可以说,每一份虚假财务报告几乎都难以离开经理的作用。因此,经理也应当对提供不实财务信息负有民事责任。
(四) 上市公司监事:监事监督职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公司的财务、尤其是对公司经营者提供给股东的财务报告和其他资料进行监督,以保证其真实、完整。若监事没有发现本应发现的董事和经理的虚假陈述行为并加以制止,甚至参与造假,导致财务报告中存在严重的虚假陈述,就违反了股东对其的信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五)控股股东:如果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是由于受到控股股东影响而做出的,控股股东就违反了对其他中小股东的诚信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其审计工作具有专门性。注册会计师须按照审计准则实施专门的审计程序,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致性发表意见。由于以上特点,处于信息弱势的外部投资者与注册会计师之间就存在特定的依赖关系,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信赖决定注册会计师对外部第三人负有诚信义务。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没有遵循职业规范并保持应有的谨慎,导致没有发现应发现的错弊,甚至与管理当局协同舞弊,出具不实审计报告,就违反了诚信义务,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七)其他主体:
1.一般会计人员:从会计信息的产出来看,会计人员本身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一般并不足,虚假财务报告的根源在于管理当局,会计人员只是执行者。但是,作为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资料的直接制造者,当会计人员参与 造假,欺骗外部使用者时,仍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包括警告、罚款、吊销会计资格证书、永久或一定时期内不许从事会计、审计、财务及类似工作等。
2.内部审计人员:作为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是为公司管理当局服务的,对于防范企业内部员工的舞弊行为有一定作用,但是对于防范整个公司主体的虚假陈述不可能有多大作用。而且,从主观来说,其本身并不具有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因此,内部审计最多只能因为没有发现舞弊行为负行政责任,而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
3. 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在内部会计控制系统中担任监督主体的角色。如果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而财务总监没有及时发现并纠正虚假陈述行为,应当对其过失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和其他责任。如果财务总监直接参与造假,则是故意行为,更应当对虚假财务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4.证券分析师:上市公司为了迎合证券分析师的预测而进行虚假陈述,虚夸利润。投资者投资于某种证券是依赖于信息披露的内容及其对公司前景所作的判断,而证券分析师在投资者心目中具有某种权威作用,投资者对他们高度信赖,相信他们以专业知识和客观公正的态度做出预测和报道。因此,投资者对证券分析师的信赖,就使其负有真实提供公司财务分析报道的诚信义务。这样,如果证券分析师做出虚假陈述预测并影响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导致财务报告虚假的话,就应当与上市公司一起承担侵权责任。
5.承销商:如果在配股、增发过程中,证券公司参与财务报告的造假或者没有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必要的核查,或者证券公司为了操纵股价等目的而参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导致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陈述,承销商也应当对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6.评估师:在民法中,资产评估师也是专家,如果其不按照职业规则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导致上市公司定期财务报告中的资产、损益数字虚假,应当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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