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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频繁交易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4-08-28 20:17:39

『壹』 股票频繁低买高卖违规吗

不违法,在低买高卖中,存在着这么个“2”定律,即低买高买有2情况:
定律1:绝对低位的买入股票,在相对高位卖出,就是我说的只做低位票的波动。
定律2:追强势股票,甚至打涨停板,涨停板战法。这是在高位买入,在更高的位置上卖出。这种战法风险巨大,买不到妖股就是死路一条。
拓展资料:
⒈交易之道首先要选好标的,股票选不好,进去就亏钱,低买高卖是枉然的事情,最后变成高买低买了。
⒉交易之道要选好切入点,找好买点,买点好,那么就完成了一半,买入就赚钱是非常愉快的事情,
⒊交易之道还要大胆止盈,赚钱准备走人是最基本准则,特别是在熊市中,一定要牢记这条。不要等涨停板,涨停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
⒋交易之道要勇敢砸涨停板。在牛王阁实战群,上午建议持有者挂涨停卖出,就是这个道理。
⒌交易之道两个环节一买一卖才形成闭合,只买不卖是枉然,我强调的为卖而买就是这个道理。不卖股票永远不能说赚钱。股市绝非赌博靠运气,大家要不断总结学习,只有深刻的了解市场,理解股市的规律,才可以长期生存。如果您手中持有个股被套或不会选股、把握不好买卖点的朋友,都可以来找股仓大护法,关注股仓大护法(同名公号)当鼎力相助。识别主力资金流向,不再一买就跌一卖就涨,解决你选股、买卖点和被套问题,并且清晰识别庄家操盘动向,希望大家可以形成自己的一套交易系统。
6.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贰』 炒股为什么不能频繁交易

很多人建议股东不要频繁交易,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很多股东不能进行正确的短期交易,另一方面股票频繁交易的成本很高.

交易成本高

在进行股票交易的过程中,无论是购买还是销售,大家都要承担一定的费用.在整个交易过举漏伏程中,每个人都必须承担印花税、佣金、转让费等.其中,单方面征收,购买免除,出售股票需要征收.证券公司的佣金交易一次至少5元,买卖一次至少10元.每户收费按成交额的0.02‰征收.如果频繁交易的话,需要承担的交正携易搜咐成本很高.

短期交易困难

证券市场影响股票短期变动的因素很多,上下变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股东不是短线名人,如果有短线成功率高的操作方法,就容易出现赤字.事实证明,大多数股东在短期交易过程中以高价购买,以低价出售.

『叁』 每天买卖股票股票犯法吗

正当手段买卖股票不犯法。

买卖股票犯法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9年2月修正版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从上述第一项可以看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是属于操纵证券市场罪。

『肆』 一个股票帐户每天最多可以交易多少次有规定吗

不合法的~
股票交易分
一、现货交易

现货交易亦称现金现货。它是指股票的买卖双方,在谈妥一笔交易后。马上办理交割手续的交易方式,即卖出者交出股票,买入者付款,当场交割,钱货两清。它是证券交易中最古老的交易方式。最初证券交易都是采用这种方式进行。以后,由于易数的增加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当场交割有一定困难。因此,在以后的实际交易过程中采取了一些变通的做法,即成交之后允许有一个较短的交割期限,以便大额交易者备款交割。各国对此规定不一,有的规定成交后第二个工作日交割;有的规定得长一些,允许成交后四、五天内完成交割。究竟成交后几日交割,一般都是按照证券交易的规定或惯例办理,各国不尽相同。
现货交易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第一,成交和交割基本上同时进行。第二,是实物交易,即卖方必须实实在在地向买方转移证券,没有对冲。第三,在交割时,购买者必须支付现款。由于在早期的证券交易中大量使用现金,所以,现货交易又被称为现金现货交易。第四,交易技术简单,易于操作,便于管理,一般说来现货交易是投资,它反映了购入者有进行较长期投资的意愿,希望能在未来的时间内,从证券上取得较稳定的利息或分红等收益,而不是为了获取证券买卖差价的利润而进行的投机。

二、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成交后,按契约中规定的价格延期交割。期贷的期限一般为15-90天。期货交易是相当于现货交易而言的。现贷交易是成交后即时履行合约的交易,期货交易则将订约与履行的时间分离开来。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并就买卖股票的数量、成交的价格及交割期达成协议,买卖双方在规定的交割时期履行交割。比如,买卖双方今日签订股票买卖合约而于30日后履约交易就是期货交易。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签订合约后不用付款也不用交付证券,只有到了规定的交割日买方才交付货款,卖方才交出证券。结算时是按照买卖契约签定时的股票价格计算的,而不是按照交割时的价格计算。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股票的价格在契约签订时和交割时常常是不一致的。当股票价格上涨时,买者会以较小的本钱带来比较大利益;当股票价格下跌时,卖者将会取得较多的好处。所以,这种本小利大的可能性,对卖者和卖者都有强烈的吸引力。
期货交易根据合同清算方式的不同又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在合同到期时,买方须交付现款,卖方则须交出现货即合同规定的股票;第二种是,在合同到期时,双方都可以做相反方向的买卖,并准备冲抵清算,以收取差价而告终。上述第一种方法通常称为期货交割交易;第二种方法通常称作差价结算交易。这两种交易方法的总和又称为清算交易。
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的目的又可以分为两种;第一,以投机为目的,在这种条件下,买方与卖方都是以预期价格的变动为基础或买或卖,买方期望到期价格上升,准备到期以高价卖出,谋取价差利润;卖方期望证券价格下跌,以便到期以较低的价格买进,冲销原卖出的期货合同,并赚取价差利润;第二,以安全为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的期货交易就是买卖双方为避免股票价格变动的风险,而进行的期货股票买卖。
总之,期货交易带有很强烈的投机性,采取这种交易方式的买卖双方往往怀有强烈的赌博心理。买者通常不是要购买股票,在交割期到来之前,若股票行市看涨,他还可以高价卖出与原交割期相同期限的远期股票,从中得到好处;卖者手中也不一定握有股票,在交割期未到来之前,若股票行市看跌,他还可以低价买进与原交割期相同期限的远期股票,从中得利。所以,在股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可以靠“买空”和“卖空”牟取暴利。

三、信用交易

信用交易,又称垫头交易,是指证券公司或金融机关供给信用,使投资人可以从事买空、卖空的一种交易制度。在这种方式下,股票的买卖者不使自己的资金,而通过交付保证金得到证券公司或金融机关的信用,即由证券公司或金融机关垫付资金,进行的买卖的交易。各国因法律不同,保证金数量也不同,大都在30%左右。一些股票交易所,又把这种交付保证金,由证券公司或金融机关垫款,进行股票买卖的方式,称为保证金交易。
保证金交易分为保证金买长交易和保证金卖短交易两种。保证金买长交易,是指价格看涨的某种股票由股票的买卖者买进,但他只支付一部分保证金,其余的由经纪人垫付,并收取垫款利息,同时掌握这些股票的抵押权。由经纪人把这些股票抵押到银行所取的利息,高于他向银行支付的利息的差额,就是经纪人的收益。当买卖者不能偿还这些垫款时,经纪人有权出售这些股票。
保证金卖短交易,是指看跌的某种股票,由股票的买卖者缴纳给经纪人一部分保证金,通过经纪人借入这种股票,并同时卖出。如果这种股票日后价格果然下跌,那么再按当时市价买入同额股票偿还给借出者,买卖者在交易过程中获取价差利益。
信用交易对客户来说最主要的好处是:
(1)客户能够超出自身所拥有的资金力量进行大宗的交易,甚至使得手头没有任何证券的客户从证券公司借入,也可以从事证券买卖,这样就大大便利了客户。因为在进行证券交易时通常有这样的一种情况,当客户预测到某股票价格将要上涨,希望买进一定数量的该股票,但手头却无足够的资金;或者预测到某股票价格将下跌,希望抛售这种股票,可手中又恰好没有这类股票,很显然如采用一般的交易方式,这时无法进行任何交易。而信用交易,在证券公司和客户之间引进信用方式,即客户资金不足时,可以由证券公司垫款,补足保证金与客户想要购买全部证券所需要款的差额。这种垫款允许客户日后归还,并按规定支付利息。当客户需要抛出,而缺乏证券时,证券公司就向客户贷券。通过这些方式满足了客户的需要,使之得以超出自身的资金力量进行大额的证券交易,市场亦更加活跃。
(2)具有较大的杠杆作用。这是指信用交易能给客户以较少的资本,获取较大的利润的机会。例如,我们假定某客户有资本10万元,他预计A股票的价格将要上涨,于是他按照日前每股100元的市价用自有资本购入1000股。过了一段时间后,A股票价格果然从100元上升到200元,1000股A股票的价值就变成20万元(200元×1000股),客户获利10万元,其盈利与自有资本比率为100%。如果,该客户采用信用交易方式,将10万无资本作为保证金支付给证券公司,再假定保证金比率为50%(即支付50元保证金,可以购买价值100元的证券)这样客户使能购买A股票2000股。当价格如上所述上涨后,2000股A股票价值便达到40万元,扣除证券公司垫款10万元和资本金10万元后,可获得20万元(有关的利息,佣金和所得税暂且不计),盈利与自有资本之比率为200%.显然采用信用交易,可以给客户带来十分可观的利润.但是,如果股票行市未按客户预料的方向变动,那么采用信用交易给客户造成的损失同样也是巨大的。
当然,信用交易的弊端亦很多,主要是风险较大。仍以上面的例子为例:当客户用其自有资金10万元,作为保证金,假定保证金率仍为50%时,该客户可用每股100元的价格购入2000股A股票。假如以后A股票的价格不是像该客户预计的那样上涨,而是一直下跌的话,我们假定它从每股100元跌到50元,这时2000股A股票的价值20万元(100股×2000股),损失了10万元(证券公司垫款的利息及费用暂时不计),其损失率为100%.假如该客户没有使信用交易方式,那么10万元自有资本,在A股票每股价格100元时,只能购入1000股,以后当每股价格同样从100元下跌到50元之后,那么10万元自有资本,在A股票每股价格100元时,只能购入1000股,以后当每股价格同样从100元下跌到50元之后,该客户只损失了5万元(100元×1000股ˉ50元×1000股)。其损失率为50%,大大低于信用交易方式的损失率。因此,一般认为信用交易方式是有风险的,应该谨慎地运用。另外,从整个市场看,过多使用信用交易,会造成市场虚假需求,人为地形成股价波动。为此,各国对信用交易都进行严格的管理。例如,美国从1934年开始,由联邦储备银行负责统一管理。该行的监理委员会,通过调整保证金比率的高低来控制证券市场的信用交易量。另外,各证券交易所也都订有追加保证金的规定。例如当股票价格下跌到维持保证金比率之下时,经纪人有权要求客户增加保证金,使之达到规定的比率下,不然的话,经纪人就有权出售股票,其损失部分由客户负担.同时证券公司为了防止意外,当客户采用信用交易时,除了要求他们支付保证金外,证券公司还要求他们提供相应的抵押品,通常被用作低押品的,就是交易中委托买入的股票,以确保安全。尽管如此信用交易仍是当前西方国家金融市场上最受客户欢迎的,使用最广泛的交易方式之一。

四、期权交易

股票期权交易是西方股票市场中相当流行的一种交易策略。期权的英文为option,也常译为选择权。期权实际上是一种与专门交易商签订的契约,规定持有者有权在一定期限内按交易双方所商订的“协定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股票。对购买期权者来说,契约赋予他的是买进或卖出股票的权利,他可以在期限以内任何时候行使这个权利,也可以到期不执行任其作废。但对出售期权的专门交易商来说,则有义务按契约规定出售或购进股票。股票的期权交易并不是以股票为标的物的交易,而是以期权为中介的投机技巧。
期权交易需要考虑的因素大体上有三方面:第一是期权的期限,即期权的有效期。它是期权交易的重要内容,一般为三个月左右。各交易所对此都定有上限;第二是交易股票的种类,数量和协定价格;第三是期权费,亦称保险费,是指期权的价格。
期权交易最显著的特点是:(1)交易的对象是一种权利,一种关于买进或卖出证券权利的交易,而不是任何实物。这种权利,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它只能在契约规定的有效日期内行使,一旦超过契约规定的期限,就被视为自动弃权而失效。(2)交易双方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一样。对期权的买入者,享有选择权,他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契约。(3)期权交易的风险较小。对于投资者来说,利用期权交易进行证券买卖其最大的风险不过是购买期权的费用。
期权交易可分买进期权交易和卖出期权交易两种。
1.买进期权
买进期权,又称看涨期权或“敲进”。买进期权是指在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协议持有人按规定的价格和数量购进股票的权利。期权购买者购进这种买进期权,是因为他对股票价格看涨,将来可获利。购进期权后,当股票市价高于协议价格加期权费用之和时(未含佣金),期权购买者可按协议规定的价格和数量购买股票,然后按市价出售,或转让买进期权,获取利润;当股票市价在协议价格加期权费用之和之间波动时,期权购买者将受一定损失;当股票市价低于协议价格时,期权购买者的期权费用将全部消失,并将放弃买进期权。因此,期权购买者的最大损失不过是期权费用加佣金。
2.卖出期权
卖出期权是买进期权的对称,亦称看跌期权或“敲出”,是指交易者买入一个在一定时期内,以协议价格卖出有价证券的权利。买主在购入卖出期权后,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协议价格向期权出售者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有价证券。在证券市场上众多的交易方式中,一般说来,只有当证券行市有跌落的趋势时,人们才乐意购买卖出期权。因为在卖出期权有效期内,当证券价格下跌到一定程度后,买主行使期权才能获利。此外,如果因该股票行市看跌,造成卖出期权费上涨时,客户也可以直接卖掉期权,这样他不仅赚取了前后期权费的差价,而且还转移了该股票行市突然回升的风险。但如果该股票行市在这三个月内保持每股100元的水平,没有下降,甚至还逐步在这三个月内保持每股100元的水平,没有下降,甚至还逐步上升,这时,客户无论是行使期权,卖出股票或转让期权,非但无利可图,而且还要损失期权费。因此,卖出期权一般只是在证券行市看跌时使用。
可见,买进期权和卖出期权都只能在其特定的范围内使期,客户无论选用哪种方式仍然有一定风险。
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的区别在于:其一,期权交易的双方,在签约或成交时,期权购买者须向期权出售者交付购买期权费,如每股2元或3元,而期货交易的双方在签约成交时,不发生任何经济关系。其二,期权交易协议本身属于现货交易,期权的买卖与期权费用的支付是同时进行的。(与现货交在交易稍有不同的是现货交易在交割后交易仍未了结,股票的买进或卖出则在未来协义规定在交割后,交易仍未了结,股票的买进或卖出则在未来的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实现。)而期货交易的交割是在约定交割期进行的。其三,期权交易在交割之后,交易双方的法律关系并未立即解除,因为权虽已转让,但期权的实现是未来的,须以协议有效期满时,其双方法律关系才告结束,而期货交易在交割后,交易双方法律关系即告解除。其四,期权交易在交割期内,期权的购买者不承担任何义务,其根据股价变化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协议,如情况变化不利,则可放弃对期权的要求,对协议持有人的义务只由期权出售者承担,而期货交易的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都为对方承担义务。其五,期权交易的协议持有人可将协议转让出售,无论转让多少次,在有效期内,协议的最后持有人都有权要求期权的出售者执行协议,而期货交易的协议双方都无权转让。其六,投资期权最大的风险与股价波动成正比,股价波动越大,风险亦越大。
期权交易对于买入者的主要作用是:(1)能够获取较大利润。(2)控制风险损失,任何人从事证券交易都希望获利,而获利的关键在于准确预测未来的行市,但在变化不定的证券市场上,谁也无法保证自己的预测绝对准确。一旦证券行市的走向与交易者预测的相反,那么损失将是惨重的。如果采用期权交易,一旦发生上述情况,交易者可以放弃执行期权,这样不管实际行市变动与交易者事先的预测差距有多大,期权买方损失最多的就是期权费,不会再多。从而把交易中的风险损失,预先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期权交易对卖权方的作用产要是可以扩大业务,取得期权费收入。根据美国芝加哥期权交易所的统计资料表明,有高达3/4以上的期权交易没有执行,从而使卖方获得了相当的期权费收入。

五、买空

买空亦称“多头交易”,卖空的对称,是指交易者利用借入资金,在市场上买入期货,以期将来价格上涨时,再高价抛出,从中获利的投票活动。在现代证券市场上,买空交易一般都是利用保证金帐户来进行的。当交易者认为某种股票的价格有上涨的趋势时,他通过交纳部分保证金,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购买该股票期货,买入的股票交易者不能拿走,它将作为货款的抵押品,存放在证券公司。如以后该股票价格果然上涨,当上涨到一定程度时,他又以高价向市场抛售股票,将所得的部分款项归还证券公司贷款,从而结束其买空地位。交易者通过买入和卖出两次交易的价格差中取得收益。当然,如果市场股价的走向与交易者的预测相背,那么买空者非但无利可图,并且将遭受损失。由于在以上过程中,交易者本身没有任何股票经手,却在市场上进行购买股票的交易,故称之为“买空”交易。
买空交易资金主要是借入资金。一般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交易时,都是运用自有资金,而交易者在买空时,除交付少量保证金外,其购买股票的大部分资金由证券公司垫付,即主要依靠借入资金来进行交易。买空交易的全过程是由先买入后抛售股票两次交易构成。

六、卖空

卖空是指股票投资者当某种股票价格看跌时,便从经纪人手中借入该股票抛出,目后该股票价格果然下落时,再从更低的价格买进股票归还经纪人,从而赚取中间差价。卖空者经营卖空时所卖的股票业源主要有三个:其一是自己的经纪人,其二是信托公司,其三是金融机构。对于出借股票的人来说,向卖空者出借股票是很有利的,因为这不仅能为客户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而且还有使股票升值。不管股票的出借是以收取利息为条件,还是以股价的升值为条件,对出借者来说都是一种收入。与此同时,出借人往往还会采取措施来保护自己,手段是以卖空者出卖所收取的价款存入经纪人帐户。
卖空包括两种形式。其一,卖空者以现行市价出售股票,在该股票下跌时补进,从而赚取差价利润;其二,卖出者现在不愿交付其所拥有的股票,并以卖空的方式出售股票,以防止股票价格下跌,从而起到保值的作用。如果股票价格到时确实下跌,他便能以较低市价补进股票,在不考虑费用的条件下,这样卖空的收益与拥有股票的损失相抵消,使能避免损失。根据卖空者目的不同,卖空可分为三类:一是投机性卖空。在这种情况下,卖空者出售股票的目的是预期该股票价格的下跌,到期时再以较低的价格补进同样的股票,两种价格的差距就是卖空者卖空的利润。这种卖空的投机性强,风险大,利润也大。投机性卖空对股票市场有较大的影响,因为当卖空者出售股票时,股票的供给会增加,股票的价格也会随之下跌;补进时,股票市场需求增大,价格也随之上涨。二是用于套期保值的卖空。这种卖空的根本目的在于避免股票由于市价下跌而带来的损失。三是技术性卖空。这种卖空行为又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以自己所有股票为基础的卖空,它包括以税收为目的,以保值为目的和以预期交货为目的等情况;
第二种是以套利为目的卖空,它又有不同市场的套利和不同时间的套利;第三种是经纪人或证券商经营的卖空,其中不仅有专业会员,证券商,还有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
由于卖空交易的投机性强,对股票市场影响较大,卖空者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投机性,因而各国的法律都对卖空有较详细的规定,以尽量减少卖空的不利影响,在某些国家通过法律形式禁止股票的卖空交易。

『伍』 个人多少资金以上频繁买卖股票属于恶意操纵股市

个人频繁买卖没关系的,多少资金也没关系。只要没有大幅影响股价算不上恶意操纵的。

在《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列举了“操纵证券市场”的主要表现形式:

“第七十七条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操纵股价是指,某些股票投资者为了获得巨额盈利,通过控制其他投资者具有参考意义的股票投资信息,控制未来股票价格走势的行为。操纵股价不一定是机构,也可能是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大股东、隐形股东、个人等,只要集中资金优势、内部信息优势、管理优势等,其他投资不具备的特殊条件,达到使股票价格可持续的改变,为自己获得不正当的巨额利润的行为均属于操纵股价。

炒股不能频繁交易,跟哪些因素有关?

不违规,买卖是正常交易,不算是违规操作,一般不建议投资者频繁交易股票,首先频繁交易亏损的概率比较大,其次股票手续费比较贵,频繁交易并不划算。

股票主要是赚取买卖差价,低价买入,高价卖出才能获得收益,不过在投资过程中低点和高点很难把握,投资者可以根据股票供求关系、资金量、政策、消息等因素综合分析股票,寻找合适交易点位。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购买股票也是购买企业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

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差价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获取经常性收入是投资者购买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红派息是股票投资者经常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市是反人类的。股市的报酬与回报不成正比。无论你投资多少,付出多少,你都可能没有多少回报,也可能没有回报,甚至赔钱。如果频繁的交易被视为现实生活中的辛勤工作,结果是完全不同的!对于普通散户来说,炒股不能频繁交易,对于专业交易者来说,不在这里。普通散户不能频繁交易的原因:没有自己的交易模式,式,就不能踏上股价运行的节奏,往往会顾此失彼。

如果你想做好任何事情,你必须有能力做好事情。股票投机也是如此。交易者应该能够踏上股价运行的步伐,找到一个确定的机会,从而在市场上赚钱。如果你没有能力在市场上频繁交易,你不仅赚不到钱,还会赔偿交易费。如果一只股票买得不好,我发现其他股票上涨得很好。我卖掉了我的股票,追逐上涨得很好的股票。结果,我买了它,下跌了。相反,我卖掉的股票上涨了,忽略了一件事,失去了另一件事。频繁的交易会影响心态,导致交易变形。频繁交易其实是一种急于求成的心态,总想着快速赚钱。一旦买进的股票不涨,心里就急,就想着换股操作。

一看见涨得好的股就像去追,但每每追着买进去,通常都会追高被套。这样,连续的交易失败会导致心态失衡,交易时不能理性的看待股价的变化,导致错误的判断,影响交易。长此以往,对交易相当不利!天天盯盘,频繁操作,会消耗我们大量的时间让我们无心投入主业,主业是我们本金持续不断供给的源泉,不能掉以轻心,主业应该放在首要位置。如果我们想增值,我们仍然需要购买股票。太多人对股票持偏见态度,A股票市场上仍有许多具有投资价值的好股票。我们应该客观地看待它。我们手里有多余的闲钱。

即使很少有人只能买100股,我们也应该好好利用它。经营频繁,很难最大化投资价值,除了对证券公司做出更多贡献外,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首先,经常经营不可能认真选择股票,认真分析和研究企业的经营状况、产品状况、市场前景,也不是价值投资,其选择的股票具有很强的盲目性。其次,频繁选股容易陷入跟风炒作的恶性循环,盲目追涨,经常在高位为他人站岗,成为机构投资者、热钱等滚刀肉。频繁的操作也会带来市场的不稳定。火的时候,冷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要进,为什么要跑。这样的投资怎么赚钱?因此,这也是散户投资者80%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中国股市抗风险能力弱、市场稳定性不足的主要原因之一。

『陆』 个人有1000万资金随意买卖股票算恶意破坏市场吗

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答案,在股市不是有钱就可以随意任性的,个人用1000万随意的买卖股票肯定是算破坏市场的,如果你不想定为恶意破坏市场行为就要合法合规的操作。

因为个人有1000万在股市里面确实有一定的分量,如果同时间买卖操作的话对于股价是有不同的影响力度。假如是小盘子有1000万资金进入可以把股价推动到涨停或者跌停,从涨停到跌停,从跌停到涨停的现象。

但1000万进驻超级大股股的话,股价影响力度不大,但是还是存在有一定的波动。而如果你每天频繁而随意的在股票市场任性自导自演,相信不用多久就被管理层因涉嫌操纵股价被冻结被处罚。

举例子:

某只小盘股票3元股价,假如你先用100万推高涨到3.1元,随后200万推高涨到3.2元,300万推高涨到3.3元;推高股价,随后用打压下去,再度去低吸,也就是这样进行对于一只股票拉高后逢高出货,随后又打压股价到低点,再度低吸推高股价;就这样频繁操作的话,已经就是操纵股价获利,一旦被监管层查到就是涉嫌操纵股价,面临巨额罚款。

通过这个例子就是已经充分说明你这个1000万资金也是不能随意买卖股票的,总是在自导自演的行为,这种肯定就是属于操纵股价了;只有你这1000万要在合规的前提之下去参与股票的买卖,这样是不会引火上身的。

所以这1000万资金在股市如果你不把握好买卖交易尺度,随意而任性的去买卖,很容易出现违规,操纵股价,扰乱市场等违规行为,所以希望你要知晓股市有股市的制度与规定,一定要遵从股市制度的前期之下合法合规的做个股民投资者。

1000万资金,说句不好听的话,随便买不会对资本市场有太大影响,因为1000万太少,压根掀不起多少风浪。目前A股市值最小的股,流通市值有4.82亿,一天能成交1000多万。如果,你买入,那么结果是直接涨停,涨停后,成交量就不是1000多万了,因为股价涨停,很多资金就来了,那些不看好的资金会卖出,你有多少资金接盘,1000万,毛毛雨而已;

如果连最小的股,你都无法为所欲为,那些市值几百亿上千亿万亿的,你1000万砸进去,也就一点点水花而已,还操纵市场,你有这个能力吗?


其实目前被监管,主要是盘口恶意的操纵股价,比如你集合竞价的时候挂单又撤单,引诱其他资金操作,且是多次,迹象明显,则有可能会被盯上,注意,要多次这么做。如果你看好这家公司,直接买,不算操纵股价,其实吧,你炒股,也是想赚点,瞎搞亏的面大,难道你跟钱有仇吗?大家认为呢?

1000万元的个人资金对于个股尤其那些中小创题材股还是有点影响力的,也已经能够触发沪深交易所大额交易的监控,但只要你正常买卖,就不属于恶意破坏市场的范畴。个人1000万操作资金什么情况下会涉及恶意破坏市场秩序被罚呢?——

如果在熊市中后段,市场人气低迷,一些股票全天候的成交额只有几百万元,你熊市敢投1000万元也许都可以拉涨停板了,但是放在如今起势的市场,1000万元的资金也就算一个大户罢了,起不了很大的波浪,也就难以触及以资金优势实际操纵市场的范畴,如果是恶意破坏市场秩序也只能是一种情况:

虚假申报操纵,即随意且频繁的做挂单、撤单操作,并不实际成交,但是构造虚假申报买一-五、卖一-五的单子诱导散户、跟风资金操作。这是有先例的,在近年来已经有多例虚假申报操纵被证监会处罚,比如沈昌宇操纵市场案、陈国生操纵市场案、苏颜翔操纵市场案,在去年福建宁德有个阮姓股民起诉安徽证监局以及证监会一审败诉,正是源于其频繁申报撤单涉虚假申报操纵最终被罚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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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就个数不算大,买小盘股票可以引起分时图中几分钟的波动。就种在盘面中就是“异动”!

如果没有反续资金的话,几分钟后就会因抛压过重而导致股价再次回落。

然后,你的这笔资金就会被我们发现。我们会判断你资金是否会很随意的进出,是否会打乱我们的节奏。

如果判断为随意性大的,我们会改变策略。有时间的话,先把你这笔资金先打掉。

如果判断为有意跟我们抢筹,那就要看我们操作到什么价段了。

因操盘信息泄漏,跟我们抢筹码多了去了。1000万我们会当一回事的,你放心!

最后说一句,“内幕消息”会有,而且也是真的。但不会因为消息准确,你就能拿大量资金去跟。因为你的钱是“游资”,没赚到点位就开始抛,我们怎么吃得消。所以我们根据资金量的大小会改变计划。给你消息的人是真人,它也没说假话,但是它可能成为我们的一颗“弃子”。让它继续根据之前的计划做,让另外一组……(此处省略100个字)

所以,为了股市的 健康 发展,请不要乱来!资金量大的,想赚钱的钱可以给专业机构操作。

个人观点,不作任何推荐!

说实话,我看了多数人的回答,根本没有具体体验过1-2000万当日买卖的情况,都是臆想的答案,我告诉大家:1000万资金随意买卖,分为正常交易和恶意操纵两种,后者会被“监管”或者“窗口指导”,前者不会!

而所谓的恶意操纵股价指的是你主观故意且造成了股价的大幅波动或者频繁的反向波动,或者频繁利用资金大进行委托—撤单,不断重复“委托-撤单”,明显带有恶意和操纵股价的主观故意和客观结果。或者在缺乏成交的情况下,你打高(或低)很多价位造成股价上涨(或下跌)后马上反向交易,则被认定为操纵股价行为。

我和朋友都有1000万以上的资金,我属于谨慎型,一般买卖会考虑对手盘的情况,比如,我也有过一天买卖1000-2000万以上的情况,都会选择个股成交超过2亿以上的个股进行操作,一来,考虑对手盘的情况,不会我要买够1000万股价会波动很大但是我却需要持续提升买入价格成本,反之,当我要卖出时需要往下砸很大的价格才能成交。我属于极力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相信多数大资金都和我一样,会考虑个股的流动性和交易的对手盘——毕竟,我是为了买入或者卖出要成交而不是为了股价要大涨还是大跌——如果你的筹码不占优势,拉高买入价对自己毫无好处。

而我的朋友,交易金额大的往往超过2000万,他和我最大的不同在于他有很多资金跟随,他也在社交软件里发布操作建议(而我一般只分享个股的基本面的看法,不愿意推荐或者建议操作,以避免违法),这样,他的买入和卖出就影响了一个个股的走势。

比如,他2000万的日成交金额,却会去交易一个每天成交在2-3000万元的个股,比如前期他一直参与三全食品,而每天的成交金额都很大,三全食品日成交却只有2-3000万,还有一个4-50元的交通智能公司,每天成交才1-2000万他却每天几百万进出甚至千万进出。

后果是什么?就是被警告和监管。所谓的被警告,就是接到证监会或者交易所电话警告,尤其是他还会在竞价(早盘和尾盘)中打高或者打低竞价,直接影响股价并带有影响股价的主观故意。被电话警告之后他只能将资金转移到另一个券商,并且参与的资金在一个个股上减少到2-300万。

而有一次他电话我,说300万的买卖都接到监管电话,我说,你太影响股价了,而且带着蓄意和主观故意,特别是打高很多价位或者打低很多价位。我一般是看买卖委托有没足够我成交的委托才会考虑进行交易。而他是直接打高或者打低,就为了成交或者和别人硬干。这种带着主观故意且造成股价的瞬间或者持续大幅波动,尤其是反向的波动(比如打高股价上涨然后打底股价下跌)会出现马上账户被冻结并且要求地方证监局面谈的严重情况发生。

如果电话警告或者当地证监局要求面谈你不配合或者依旧我行我素,等待你的就是直接被冻结账户然后进入司法程序。

1000万在股市里最多也是一个“大虾米”,谈不上操纵市场,因为根本没这个体量!就算是操纵个股来说,1000万也是太少了,所以不要异想天开了!

那些能够操纵个股的主力和机构,手里握着的也都是几十亿的资金体量,所以1000万对于个股来说都是不达标的,更何况是市场呢?

记住,目前的A股市场的体量是惊人的,唯一能够维稳市场的只有郭嘉队,而一系列的机构,私募,牛散,在市场里都是扮演者一个跟风者的角色,绝不会有让你恶意破坏市场的可能!

所以说,1000万的资金顶多算一个股市里 大户,也许你能够操纵某一天,某一段时间里的股价波动,但是影响力太小,不构成恶意破坏市场的可能!

当然了,如果你是某个上市公司的内部高管,甚至是一个和上市公司有关系的“重要人物”,通过了内幕交易,或者违规交易,利用1000万作为了买卖,那就可能是形成犯罪和违规了,这是需要受到处罚的!

关于个人有1000万资金随意买卖股票算不算恶意破坏市场?买卖自由,在没有证据显示有恶意操纵的情况下就是正常交易,不能算破坏,如果被证明是有恶意破坏行为的也逃不开法律的制裁。

想要恶意破坏市场那也得有一定的实力,单凭1000万来随意买卖,即使是一次性砸进去,对于大部分股票的整体走势上也不会有什么影响,更何况要随意的买卖最好还是这1000万能分开交易,而且股票中也都有主力,如果真是搞破坏了,会不会被收割了都不好说。

一个人在做买卖决定时举棋不定,下了单又撤掉,撤掉有挂上,这都是很常见的,不仅是散户,主力也一样。

所谓恶意破坏市场指的是通过内幕消息或者大资金的优势来进行恶意操纵股价的行为,而且严重影响到市场的正常良性发展,比如与别人串通好了或者自己多个账户对倒从而影响股价和成交量。

如果说因为某个账户1000万买卖了某个股票就是恶意破坏,言外之意可不可以理解有钱有错呢?要知道,乱做要是亏钱了,还是得自己承担的。

对于真正股价有异常的也会有监管,并且会取材核实,要是存在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平台散播与个股相关的建议等,也一定躲不过处罚的,而且这种账户后期不一定说要交易1000万才会被监管了。

如果自己有1000万去炒股,只要自己不违法、也无所谓亏损,买卖随意一点也没什么,毕竟破坏市场不是只看资金大小和买卖随意度的。当然了,特殊身份的就得注意一下了,还有,要敬畏市场、敬畏法治。

一般来讲1000万的金额并不是很大,进行交易的话不会被监管,甚至是被处罚。所谓的恶意破坏市场,是指通过资金优势和筹码优势对股价造成影响,造成股价异常运行。

话说回来,不要每天闲着没事情做去想一些类似的问题,首先一点,你根本就没有1000万,再强调一遍,你没有一千万。有一千万几不会问这种问题了。

不过还是得提醒股民朋友一点,对于一些小盘股来说,只需要很少的资金就可以做点火甚至主封涨停板,不要再涨停板上反复的挂单撤单,这样容易被盯上,还有就是不要反复的高买低卖,做做空狗容易被骂。

炒股不是闹着玩,要花真金白银,只有傻子才会随意买卖股票,水平越高,资金越多的人,做交易越稳重

个人有1000万资金随意买卖股票算不算恶意破坏市场,其实要看你是正常交易和恶意操纵股价。

首先,所谓的恶意操纵股价,一种情况是指故意造成了股价的大幅波动、频繁的反向波动,或者频繁利用资金大进行委托、撤单,明显带有恶意或操纵股价的主观医院和客观结果。

另一种情况是在缺乏成交量的情况下,以高或低的价位造成股价上涨或下跌后马上反向交易,也会被认定为操纵股价行为。

用1000万资金在股市操作确实是有一定分量的,如果同时间买卖的话对于股价有可能造成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小盘,有1000万资金进出可能股价推动到涨停或者跌停、从涨停到跌停、从跌停到涨停,造成不正常的跌涨现象。但1000万进入超级大股的话,股价影响力度不会太大,但还是会导致一定的波动。如果每天频繁而随意的在股票市场任性进出,相信很快会被举报,或者监管部门找上门。

例如,某只小盘股票3元股价,有人先用100万推高涨到3.1元,随后200万推高涨到3.2元,300万推高涨到3.3元,前期不断推高股价,随后全部卖掉导致股价下滑,再去低吸,也就是一直通对于一只股票拉高后逢高出货,随后又打压股价到低点,再度低吸推高股价。

如此频繁操做,已经带有明显恶意,属于操纵股价获利,一旦被监管部门认定就是操纵股价,要面临巨额罚款甚至负刑事责任。

其次,个人用1000万随意的买卖股票肯定会有破坏市场的嫌疑,如果不想被定性为恶意破坏市场行为就要谨慎小心、合法合规地操作。

举个例子,有个人有1000万的资金交易,还常常通过社交软件发布操作建议,有不少资金跟随,所以他的买卖极有可能会影响个股的走势。当他以1000万的资金去交易一家每天成交量在1000-2000万元的个股时,就被有关部门警告和监管了。如果被当地证监局电话警告或者要求面谈还不配合的话,接下来就要面对被冻结账户然后进入司法程序。

如果个人把握不好股市里买卖的尺度,用1000万资金随意买卖股票是很可疑的,容易出现违规、操纵股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所以,有钱也不能任性,股市有股市的规则和底线,一定要提前摸清规则,不能去触碰这个底线,这不仅是投资,也是做人的底线。

买和卖自负盈亏一般不算是恶意破坏市场,主要还是1000万即便是在小盘股里也翻不起多大的浪花,在特殊时期是会受到证监会监管的。

证监会监管条例中有一条是如果买卖引起股价波动3%,这也是很多游资在买股的时候出手也是50万,100多万左右的买,只有盘子在100亿以上的股票中可能会出现一笔9999手的交易,还有就是游资喜欢在7%以上挂涨停价买入,在-7%以下挂跌停价卖出(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核按钮)就是为了躲避这个规则。

游资在涨停板上来回撤单挂单一个月超过一定金额也会被认定为违规会收到证监会监管函。

特殊时期高买低卖涨停板排板也会受到证监会监管,比如说股灾时期和2018年,2017年和2018年是超短选手非常困难的一年,当时市场中很多股票涨停板高度超过4板就会被特停, 很多游资涨停板封的好好的接到证监会的电话让撤单,也就是电话指导,那你打板就是在破坏市场,有时候亏损割肉的时候,因为卖出金额巨大。去年有游资也接到了证监会的监管电话问询原因。

总体来说1个人1000万在股市当中正常买卖操作对股价的影响并不会太大,但是如果自己1000万参与联合坐庄,那肯定是违规的。而且在特殊的时期,也看监管层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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