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之间代为操作A股账户违法业内人士回应→
在新《证券法》实施两月之际,关于“单位和个人证券账户不得违规出借”的规定,引发市场热议。有网友表示,“我们一家人共用一台电脑登录账户炒股,难道违法了吗?”
此次新证券法修订扩大了禁止出借证券账户的主体,“个人”也被纳入规制对象。具体有两点。第五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修订后的《证券法》从3月1日正式实施,对违反证券账户实名制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
那么,操作亲属A股账户是否违法?业内人士坦言,“得看具体情况!”
一家中小型券商合规总监告诉《经济日报》记者,要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账户实名制是金融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券商通过监控MAC地址等监控客户异常交易行为也是一项常规监控措施。只要投资者不是违反规定出借账户,就不要担心受到处罚。
上述中小型券商合规总监认为,新证券法修订后,加大了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但是市场不宜对个别条款进行过度解读。监管层不会打压市场,只会引导市场更加合理。主观上没有在回避监管、从事违法违规的投资行为,普遍会受到法律保护。
那么,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代为操作是否违法?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认为,夫妻炒股的资金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使用另一方的账户炒股不算是出借账户;父母子女之间代为操作,也谈不上违规出借账户。不过,“何为违规借用他人账户”,有待监管部门出台具体细则。
臧小丽认为,借用他人账户炒股的危害主要在于,有些人利用其他人的股票账户来逃避监管,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因此新《证券法》将借名炒股纳入监管范围。但是,该条款也不能矫枉过正。
代为炒股的情况比较常见,是不是都算违法的借名炒股行为呢?臧小丽表示,法律上不能一概而论。“用他人账户炒股是否违法,可以考虑的因素是:股票账户持有人与实际操作人之间是否具有亲属关系,炒股资金来源于账户持有人还是实际操作人,实际操作人是否存在《证券法》禁止或限制的交易股票的规定,实际操作人能控制的股票账户的数量和交易情况,是否不当影响了证券市场等等。”臧小丽进一步说。
“这个规定,不能进行过于宽泛的解释。为家庭成员的账户进行的操作,不应该看做是借用他人账户。”杨兆全表示。
㈡ 证券从业人员的父母可以开户炒股吗
证券从业人员的父母,按照国内现有相关规定,是可以开户炒股的。但是,这类人员炒股的持仓和交易记录,需要进行严格的定期报备。各家证券公司的合规部门,会定期要求员工上报一个时期内直系亲属的股票交易、持仓情况。因此,我们不必担心证券从业人员父母炒股的行为,会影响证券市场的公平交易准则。
从实际生活中看,国内证券从业人员的内幕交易、老鼠仓等行为在不断减少,相关处罚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因此,证券从业人员冒险进行违规交易的案例,也在不断减少。整体上看,证券从业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进行基金理财的比例在不断提升。而这类理财方式,并不会涉及内幕交易、老鼠仓等事项。
㈢ 父母、子女炒股也要报备!券商加班加点开展利害关系人证券投资申报
不止配偶,利害关系人也要进行证券基金投资申报,去年颁布的这项监管政策正在持续影响证券基金从业人员。
时值年关,有券商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公司合规部门进入了加班加点的节奏,正紧锣密鼓地开展对员工及利害关系人证券基金投资情况的申报工作。
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并未限制从业人员家属买卖股票,但作为防止利益输送的“防火墙”,证券公司通常会要求员工申报配偶的证券投资账户等相关信息。2022年2月18日颁布、4月1日正式施行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则对上述要求作出进一步的细化。
不止是配偶,根据《管理办法》,证券从业人员的父母、子女等利害关系人也要进行证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除外)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的报备,券商应制定相关申报、登记、审查、监控、处置、惩戒等投资行为管理制度和廉洁从业规范,切实防范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不当行为,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从多家券商反馈的情况来看,各家开展形式、申报进度不一,某华北地区券商近期已完成利害关系人证券、基金和股权投资的最新申报;据另一家华南地区的券商反馈,公司每年都会通过内部申报系统开展类似的常规申报,近日正发起2022年下半年的申请期次。而某中部地区券商也表示,公司目前正着手进行相关情况的申报,“去年2月颁布的《管理办法》并未规定相关申报的截止时间,前期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申报系统的搭建和筹备。”
监管出手规范从业者利害关系人证券投资
从业人员不得炒股一直是证券行业的铁律,但出于职业便利,员工利用配偶或亲属“钻空子”炒股的现象又一直是违规“重灾区”,监管层面对此的监管规定也不断升级。
证监会发布于去年2月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也对上述情况做出了具体规范。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第五章“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管理责任”第四十五条相关内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除外)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的申报、登记、审查、监控、处置、惩戒等投资行为管理制度和廉洁从业规范。
这也就意味着,除了常规的申报和登记之外,各券商仍应建立系统并制定有效的事前防范体系、事中管控措施和事后追责机制,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违规从事投资,切实防范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不当行为,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配偶外,《管理办法》也将利害关系人纳入登记备案的范畴。在证券投资当中,所谓利害关系人通常是指与员工存在合伙、合作或联营关系的自然人或法人或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包括:承担主要抚养费或赡养费的父母、子女及其他亲属;可以实际控制其账户的运作,或向其提供具体投资建议,或可直接获取其账户利益,或作为其账户资金的实际持有人的自然人或机构;以及涉及的其他情况。
记者注意到,《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给予过渡期1年。为何时隔近一年后,证券公司进行登记备案利害关系人相关信息的消息密集传出?有券商相关负责人给出了两种可能的解释,“《管理办法》当中并未明确规定申报登记的截止时间,各家确实存在进度不一的情况,近期密集投入的原因一是年底通常会作为合规要求的截止时间点;二是部分公司前期主要投入于申报系统的搭建,近日陆续进入申报阶段。”
借他人名义炒股成合规“顽疾”
《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从业人员不能炒股,也禁止从业人员直接或间接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不能炒股是从业人员基本常识,但借他人名义,尤其是配偶、父母、子女、同学等利害关系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一直是券商经营当中杜而不绝的合规“顽疾”。
根据易董数据,2022年,因证券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从事证券交易,监管至少开出了10张罚单,其中以行政处罚居多,出具警示函及监管谈话也各有1例。这当中,假借利害关系人名义违规炒股的案例也不在少数。
12月6日,深圳证监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国信证券前高级理财顾问王某迪任职期间,先后控制三个股票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累计交易金额共2487.45万元,亏损22.04万元,王某迪交易控制的三个股票账户分别为其配偶及母亲所有,其本人最终被罚没5万元。
11月22日,深圳证监局网站公布了两则国海证券投资顾问黎子毅、雷桂清违法炒股的处罚信息。其中,黎子毅使用手机控制其父亲、母亲与配偶的三个证券账户,合计成交金额1832.46万元,盈利10.08万元;雷桂清手机控制使用其同学“唐某”证券账户,总成交金额231.97万元,盈利6967.32元。基于此,监管部门没收黎子毅违法所得10.08万元,并处以10万元罚款;没收雷桂清违法所得6967.32元,并处以7000元罚款。
从处罚力度来看,上述罚单中6起案例涉及了罚款,其中一则高达亿元的巨额罚单开给了海通资管的前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刘某——在从业的近7年的时间里,他先后利用5个证券账户违法买卖股票,累计交易金额约146.82亿元,盈利约5463.87万元,最终被罚没金额高达1.09亿元,创近年个人罚金记录。
㈣ 股票市场内幕交易的标准是什么
(一)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活动;
(二)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有密切关系的人,其证券交易活动与该内幕信息基本吻合;
(三)因履行工作职责知悉上述内幕信息并进行了与该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活动;
(四)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进行了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活动;
(五)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或知晓该内幕信息的人联络、接触,其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
㈤ 证券从业人员直系亲属购买股票有何限制
证券从业人员不可以买卖股票,但是对亲属没有特别的规则 。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则 :“ 证券买卖 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视 管理机构的职业 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制止 参与股票买卖 的其别人 员,在任期或许 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许 以化名、借别人 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别人 赠送的股票。
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是绝对不可以炒股的,这个是底线,但是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家属是可以炒股的,但是也有相关规定。
不能利用证券从业人员获取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父母等直系亲属可以进行股票买卖,为了防止证券从业人员利用其亲属通过股票交易进行利益输送。
尤其是直系亲属要想投资股票,那么需要先到相关部门进行报备后才可以买卖股票,并且每一次买卖股票都会受到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
证券从业人员不能买股票
证券法之所以限制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主要的目的是禁止内幕交易。所谓禁止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达到犯罪标准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㈥ 上市公司高管的亲属买卖他公司的股票合法吗
违反规定。
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第四条: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本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6)股票内幕交易父母算吗扩展阅读:
本规定所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的工作人员。
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科协等群众团体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各级党政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科协等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适用本规定。
㈦ 和上市公司老板什么关系的亲属不能买公司股票
一般指直系亲属,包括当事人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和子女。
据《证券法》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在证券交易中,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买卖股票。法律禁止炒股的个人主要有以下几类:
1、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2、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3、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7)股票内幕交易父母算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第三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第六条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㈧ 与上市公司老板有关系的亲属能不能购买公司的股票
这个从规定上来说是不可以的,因为这是存在消息泄露的风险,存在内幕交易的风险。
因为上市公司的老板甚至说上市公司的高管它本身的这个股票持有一般都只能来源于公司内部的股权激励,而不能来源于市场上面股权的购买,他的亲属也是这样的要求。
拓展资料
1、高层及其亲属不可以在不通知证监会并且出公告的情况下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否则涉嫌内幕交易,是刑法,也就是弄大了可以进监狱。因为通常公司高层会提前知道公司的财务报表或重要合同,而上市公司的这些材料都需要通过证监会,然后公告。这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如果你知道了有重要合同大量建仓股价拉高而后公告重要合同你卖出获利兑现这就是内幕消息,高管的家属同样具有优先获得内幕消息的可能。
2、员工,一般都可以买卖自己股票。
另:其实高层买卖自己股票的,很容易造成内幕交易,非常容易!因为股票里的主力大幅拉升你便浮出水面,哪怕你不知道内幕也是按内幕消息来定罪。这点监管机构规范严格,不要为小利反而损害了自家公司的名誉,一旦查出违法所得没收+罚款+交易所警告不合算的。
3、上市公司本身的股权激励计划会分配一部分内部股激励股给上市公司的高管,就达到一定公司职位的都会有这个东西,但这个是公司内部分配的,不是从市场上购买的。市场上不能去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因为你非常了解这个公司的运营公司什么时候会出现重大利好消息,什么时候会出现重大的丑闻之类的,对公司股价有很大影响的那种,作为公司的高管对这些都有较为清晰的了解。
㈨ 上市公司高管的亲属范围
近期,因亲属短线交易而致歉的公告,一搜一大把。既然当了董监高,自然应当对亲属合规买卖自家公司股票起到监督之责。可是“亲属”这个定义好模糊,今天咱们来梳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