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投资股票如何交税
公司投资股票获得收益需要缴税,个人按股息红利所得叫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企业计入饥型投资收益,交纳企业所得税,按企业适用税率25%、20%、15%不等。那么,公司投资股票如何交税?接下来由带您了解关于公司投资股票如何交税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投资股票如何交税㈡ 出售股票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进项还是销项
是销项。进项发票是购进过程中取得的发票,销项是销售过程中向下游客户开具的发票。 不管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要开具了发票,就是一种完税行为。
㈢ 购买股票支付的交易费用不计入入账价值吗那计入哪里
1、新准则规定,企业购买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入账价值,但发生交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经认证后可从当月销项税额中扣除。
2、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的增量费用。増量费用是指企业没有发生购买、发行或处置相关金融工具的情形就不会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证券交易所、政府有关部门等的手续费、佣金、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和持有成本等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3、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照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发生交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其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増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
(3)出售股票支付交易费的销项税扩展阅读:
其实股票交易的费用分成不同成分之后,各自的收取情况是以下这些:
1、印花税:由国家制定固定的,投资者在买卖证券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目前只在证券卖出时收取(2008年9月19日由向双边征收改为向出让方单边征收。受让者不再缴纳印花税至今。);目前股票印花税是成交金额的0.1%,千分之一,沪深两市税率一致,仅在卖出时收取。
2、过户费:由国家制定固定的,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交易过户费为中国结算收费,证券经营机构不予留存。;买入股票和卖出股票均需收取过户费;目前沪深两市收取相同的过户费,2015年8月1日起,A股交易过户费统一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十万分之二),向买卖双方投资者分别收取。
3、佣金:佣金是由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共同协商决定,每个人的佣金可能不一样。根据爱宝盆网站数据,目前证券公司收取的佣金在0.02%(万二)至0.3%(千三)之间;一线城市北上广深的较低,二三四线城市的佣金较高;网上开户佣金水平比营业部开户的偏低,竞争十分激烈。
㈣ 限售股:送股,转股,派息个税,增值税税基如何确定
一、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限售股持有期间发生送、转股,在计算增值税时如何确定买入价?
例:A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B上市公司限售股100万股,首次IPO发行价10元,限售股持有期间发生10送10,A公司将200万股股票全部售出,平均售价12元/股。
问:A公司转让200万股股票,如何确认买入价与增值税销项税额?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规定:
“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买入价: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在股票复牌之前形成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三)因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
执行上述规定需注意:由于送转股后股数增加,股价会自动调整为除权价,因此计算增值税时,股票售价与买价必须按口径执行。在存在送转股的情况下,如果买入价按照IPO发行价10元/股确定,则股票转让价应按复权价24元/股确定,即A公司100万股发行价10元/股,按24元/股卖出,销项税额=100×(24-10)÷(1+6%)×6%=79.25万元
另一种计算方法是,按照实际售价12元/股作为售价,总售价为200万股×12元/股=2400万元,则200万股的买入价应调整为除权价5元/股(100万股买入价10元/股,总买价1000万元),销项税额=(全部售价-全部买入价)÷(1+6%)×6%=(2400-1000)÷(1+6%)×6%=79.25万元
由此可见,只要售价与买价的执行口径一致(复权价或除权价),两者计算结果是一致的。
本例如果10送10后,实际售价仍为10元/股,若买价仍按10元/股确定,意味着股价从10元上涨到20元却不用缴纳增值税,这样理解显然是不对的。
此外,限售股在禁售期内派息,不征增值税,上述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不变。
二、上市公司员工转让股权激励形成的限制性股票,在禁售期内发生送转股的,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例:某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于2013年3月1日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其中员工李某工作5年,成绩优秀,被授予100万股),授予价格每股20元,股票登记日收盘价格为36元。2014年4月,公司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配以2013年底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3股,转增2股,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30日。2015年11月7日解禁(本批解禁30%),当日收盘价为41元。
问:如何计算李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被授权人取得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计征方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
应纳税额=(限制性股票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一批次限制性股票解禁的日期。
被授权人限制性股票解禁后再转让的,根据财税字[1998]61号文件免征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限制性股票禁售期内,发生股本溢价转增股本(转股)的,需要相应调整“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与“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若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送股),还需调整“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
李某2015年11月7日解禁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
(1)授予100万股,送转后股数为150万股。
送股在税法中理解为“先分配,再投资”,实际投资成本需追加调整为:100×20+30=2030万元
实际每股投资成本=2030/150=13.5元/股
(2)本批次解禁30%,即150万股×30%=45万股
100万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为36元,150万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调整为:36×100/150=24元/股
本批次解禁公允价=(24+41)/2=32.5元/股
(3)应纳税所得额=(32.5-13.5)×45万股=855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8550000/12×45%-13505)×12=3685440元。
根据财税[2016]101号文件,上述税款可在限制性股票解禁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
㈤ 购买股票支付的交易费用不计入入账价值吗那计入哪里
新准则规定,企业购买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入账价值。
但发生交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经认证后可从当月销项税额中扣除。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对于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三)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举例说明:
购入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①2007年12月5日购入股票100万元,发生相关手续费、税金0.2万元,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
投资收益0.2
贷:银行存款100.2
②2007年末,该股票收盘价为108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8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
③2008年1月15日处置,收到110万元
借:银行存款11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8
投资收益(110-108)2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
贷:投资收益8
网络-交易性金融资产
网络-入账价值
㈥ 出售股票税费处理会计分录
出售股票税费处理会计分录
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按照买价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明细,手续费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根据公允价值的波动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记或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
处置时,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成本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按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为正式的投资收益,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
股票买卖的会计分录
1.5月1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xxx
投资收益xx
贷:银行存款xxx+xx
2.5月2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xx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xx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xxx
投资收益xx
贷:银行存款xxx+xx
5月3日:假设出售的是5月1日购入的xx股
借:银行存款xxx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xxx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xx
投资收益xxx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xxx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xxx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xxx
贷:投资收益xxx
每月各种税金计提和缴纳时怎样做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价税合计】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贷: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
如果你想问的是计本月应叫的提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计提税金是: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交税后:借:应交税金贷:银行存款(一般是银行转账的,如果是用现金交,就贷:现金).
出售股票税费处理会计分录如何处理?整体上来说,企业股东通过出售股票后的收益则是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科目进行记录;如果你们看完上文资料后对此解读有什么其他的看法,不妨来本网站上找老师进行咨询;这里还有很多相关的老师是可以免费学习的,欢迎你们来关注本网站.
㈦ 营改增后非金融企业买卖股票如何缴纳增值税 总结
1、营改增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如何确认销售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2.如何确定卖出价?
确定卖出价,应按照36号文,关于销售额的一般规定,按照转让金融商品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当然,符合规定的代收的费用,可以不包括在内。
那么,支付的佣金等,是否可以自销售额中扣减?
不应该扣减。一是没有扣减的规定。二是因为支付的佣金等,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3、二级市级购入的股票如何确定买入价?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每次购买金融商品时,如何确定当次的价格?目前的增值税法规,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购入方的买入价,就是转让方的卖出价,因此,投资者在购买金融商品时,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是转让方的卖出价,也应该作为买入价。有关支出,比如佣金或手续费等,如果取得了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抵扣有关的进项税,不得再从卖出价中扣减。
4.“买入价”是否包括相关税费?
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了买入价的计算方法“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并没有明确是否包含相关税费。
考虑到政策的连续性,营业税时的相关文件财税【2003】16号文仍有借鉴意义。
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八)款规定,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即按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购入股票的核算既有包括税费的,又有不包括税费的。
《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股票转让缴纳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公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第三 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在股份公司获准上市后取得的股票,以实际购买成交价为买入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缴纳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2号)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买入价按以下类型分别确定,纳税人在股份公司获准上市后取得的股票,以实际购买成交价为买入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考虑到购买税费一般很少,故此非税企争议焦点,本文不作探讨。
故一般认为,股票买入价为购进原价,不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5.IPO限售股解禁后转让股票如何确认买入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思考:由于首发上市至解禁日的送转股可以以IPO发行价为买入价,如何时不送转,那在解禁后的总体买入价就少。故进行送、转股可以增加计算增值税是的买入价,而减少增值税。
6.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解禁后转让股票如何确认买入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因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
7、营改增后,企业买卖股票应如何确定税率?
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8、如何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1+6%)*6%;
或应纳税额=销售额/(1+3%)*3%
9.盈亏如何互抵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互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10.全年亏损是否可以退税
在营业税时,如果上半年有盈利,缴纳了营业税,下半年有亏损,整年算账是亏损的,可以申请退还营业税。增值税还可以吗?
增值税目前没有全年亏损退税的规定,不能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