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涨幅超过多少就要进行公告
根据交易规则之规定,股票涨幅连续三天超过20%就应当进行公告。
㈡ 个人或公司持有多少股票要公告
投资人在证券市场的二级市场上收购的流通股份超过该股票总股本的 5%或者是5%的整倍数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必须马上通知该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进行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㈢ 股票什么类的公告
股票公告主要分为以下几类: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公告、并购重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详细解释:
一、重大事项公告
重大事项公告是股票市场中最为重要的公告之一。这类公告通常涉及公司的核心业务发展、战略规划、重大合作等,对投资者决策产生直接影响。例如,公司推出新产品或拓展新业务领域、签订重要合同等,均会发布重大事项公告。此类公告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发展方向和前景。
二、业绩预公告
业绩预公告主要公布公司的预期经营业绩。这类公告对于投资者判断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未来发展潜力至关重要。通常,上市公司会在定期报告发布前,提前公布业绩预告,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可能的市场表现。
三、并购重组公告
并购重组是股票市场常见的现象,涉及公司之间的股权变动、资产重组等。并购重组公告主要涵盖公司并购、重组的相关信息,包括交易对方、交易价格、交易条件等。这类公告对股票的短期走势具有重要影响,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之一。
四、其他相关公告
除了上述公告外,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公告,如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权变动公告等。这些公告虽然可能不像前三类那样引人关注,但对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内部治理、股东结构等方面仍具有参考价值。例如,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可以透露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管理层变动等重要信息。
股票市场的公告种类繁多,投资者需要根据自身的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关注不同类型的公告,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市场及所投资的公司情况。
㈣ 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超过2%需不需要公告(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投资者买卖股票达到一定比例须公告。
持股比例是投资者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的重要指标。《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均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时应当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之后投资者继续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持股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继续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当投资者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否则即构成严重违规行为。
二、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㈤ 当投资者所持股票超过多少级以上时需要予以公告
5% 。
投资人在证券市场的二级市场上收购的流通股份超过该股票总股本的5%或者是5%的整倍数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必须马上通知该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进行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持股百分之五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
1、公告的时间。公告时间为三天,自持有百分之五的事实发生当天起开始计算。在公告前,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报告,同时通知上市公司即所持有股票所属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公告的主体。公告的主体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的投资者。
3、公告的形式。公告的形式为书面形式,一般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
4、公告的基本内容。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公告和报告的内容为:(1)持股人的名称、住所。(2)所持有的股票名称、数量。所持有的股票的名称必须为在证券交易所所用的具体名称,一般也应包括在什么交易所进行交易。(3)持股达到法定或者持股增减变化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