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科创板最少买多少股
科创板最少买50万元。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第四条规定: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境内法律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条件作出调整。
会员应当对投资者是否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并对个人投资者的资产状况、知识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
科创板股票交易的相关要求规定:
1、科创板存托凭证在本所上市交易,以份为单位,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计价单位为每份存托凭证价格。
2、科创板存托凭证交易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本规定、《交易规则》以及本所关于股票交易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科创板股票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适用《交易规则》相关规定。本所可以依据股价高低,实施不同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具体事宜由本所另行规定。
科创板单只股票限价申报,单笔申报数量不小于 200 股,且不超过 10 万股。
市价申报,单笔申报数量不小于 200 股,且不超过 5 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 200 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综合来看,科创板每笔申报最少200股,而主板每笔最少100股。科创板申报买入时,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
科创板应成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创新的“试验田”。监管部门已明确,科创板是资本市场的增量改革。
增量改革可以避免对庞大存量市场的影响,而在一片新天地下“试水”改革举措,快速积累经验,从而助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不断完善。
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要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将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
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释,建立健全证券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机制;根据试点情况,探索完善与注册制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2. 科创板交易规则
科创板交易规则大致可以分为5条:
1、上市后5日内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为20%;
2、申报数量:单笔申报数量应不小于200股,可按1股为单位进行递增。市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万股,限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万股;
3、申报价格:按照股价所处高低档位,实施不同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以降低低价股的买卖价差;
4、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竞价交易结束后,投资者通过收盘定价委托,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的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盘中连续交易的有效补充,可以满足投资者在竞价撮合时段之外以确定性价格成交的交易需求,也有利于减少被动跟踪收盘价的大额交易对盘中交易价格的冲击。
5、相关规则并未提及T+0
保留“持有1万元以上沪市流通市值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有关规定,并将现行1000股/手的申购单位降低为500股/手,每一个申购单位对应市值要求相应降低为5000元。
3. 科创板股票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科创板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 股为0.01 元人民币;深B为0.01港币,沪B为0.001美元。
科创板的范围是香港联合交易所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分股和同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A+H股公司股票。
双方可根据试点情况对投资标的范围进行调整。试点初期,香港证监会要求参与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仅限於机构投资者。
(3)交易所可以依据股价高低对科创板股票扩展阅读:
科创板的积极意义
1、有利于通过一项全新的合作机制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综合实力。沪港通可以深化交流合作,扩大两地投资者的投资渠道,提升市场竞争力。
2、有利于巩固上海和香港两个金融中心的地位。沪港通有助于提高上海及香港两地市场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有利于改善上海市场的投资者结构,进一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同时有利于香港发展成为内地投资者重要的境外投资市场,巩固和提升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