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凯乐科技股票怎么了
1. 凯乐科技的股价连续下跌,原因之一是与隋田力相关的供应链问题。隋田力涉及的多家企业在合作中出现支付与交付货物不一致的情况,导致包括凯乐科技在内的企业遭受损失。凯乐科技因未能如期收到货物,面临无法向下游客户交付的问题,这可能引发资金链断裂和债务危机的风险。
2.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领先的高科技新材料企业,业务涉及光电缆、塑料管材制造、房产置业、教育服务等多个领域。公司成立于多地在国内外设有分支机构,拥有多家控股子公司。2000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18.56亿元和12.23亿元。公司已通过ISO9001:2000和ISO14001:2004认证,是行业内的知名企业。
3. 作为高科技新材料的龙头企业,凯乐科技是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的副理事长单位,参与全国塑料制品技术标准化工作,同时也是中国信息标准化协会和建筑装饰材料协会的会员。公司是中国四大电信运营商的主要光缆材料供应商,其产品在市场上享有盛誉,具备较强的国内外业务拓展和服务能力。
4. 凯乐科技在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拥有一座占地45万平方米的塑料工业城,具备年产光缆400万芯公里、硅芯管30万公里的生产研发能力。公司产品线还包括土工合成材料、塑料管材、塑钢门窗用异型材等,服务于电信、能源、交通、建筑等多个领域,具有显著的行业服务优势。
㈡ 凯乐科技还有希望吗
目前,凯乐科技是整个股市最有可能突然借壳重组的,原因很简单,股价持续沿着20日线下杀,但是,极少跌停,因为重组和定增都是以20日线为参考,而且,凯乐科技大股东仅仅1.2亿股,总股本10亿股,湖北省是全国目前唯一具备绿色通道的省份,湖北的上市企业定增直接融资,都是绿色通道,所以,凯乐科技定增仅仅需要13%就可以变更控股股东,一般定增都是30%,如果按照30%那么,新发股票3亿,新股东就是接近25%股权,结合大宗交易,不排除37%以上股权。
(2)凯乐科技最新股票分析扩展阅读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大通信产业闭环及互联网领域的高科技企业,为信息化产业高端通信设备软硬件制造服务商,是量子通信和专网通信龙头企业。其大通信产业闭环主要涵盖光纤、光缆、数据线缆、自主可控计算平台、智能指控终端、量子保密数据链通信终端、量子保密数据链存储终端和其它量子数据链产品,应用覆盖于控制、通讯、计算机、侦查、监视等各个方面。
2000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600260),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第1000家上市公司。
公司实施“南拳北腿”计划,强化研究院自主研发。“南拳”是公司与国防科大自主择业博士、教授、科学家团队联合组建湖南德雅华兴研究院,定位于产业链合作运营基地;“北腿”是公司在北京国防科技园成立北京凯乐融军研究院,通过与北邮创新创业联盟、中科院、清华大学、中创为等机构开展项目研究合作,聘请北邮博士团队、中科院博士团队,加入凯乐融军研究院,定位于核心技术研发中心。
公司现有员工3000多人,拥有中、高级职称人员620名。
㈢ 600260凯乐科技股票股吧
ST凯乐吧(600260.sh)3.58,0.10,2.87%,成交量:947806(手),成交额:32964(万元),流通市值:35.62(亿),换手:9.53%,振幅:9.20%,市盈(动):-0.43。
拓展资料:
一、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科技”或“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7日、12月8日、12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同时公司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7日、12月8日、12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已公告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4、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